薩爾瓦多的外籍人士稅制,對海外所得極為友善,但對在地收入、財產及日常消費仍會如實課稅。
屬地稅制與美元化基礎
薩爾瓦多採行屬地主義(territorial)稅制,僅對源自薩爾瓦多境內的所得課稅,海外賺取的所得則排除在稅基之外。2024年3月通過的稅改,在《所得稅法》第3條新增條款,明確涵蓋以任何形式、自海外取得之金錢或實物價值;同時廢除過去對海外股利、外國證券及外幣存款利息課稅的舊規定,使該等所得明確落入免稅範圍。
此外,薩爾瓦多自2001年起以美元為法定貨幣,所有稅單、薪資及財產相關費用均以美元計價,因此從核稅到繳款之間不存在匯率風險。整體而言,外籍人士在薩爾瓦多的稅負偏向「輕稅」而非「免稅」:海外所得免稅,但在地薪資、租金及日常消費仍需依規定繳納。
稅務居民身分:200天連續居留測試
依規定,個人在一個日曆年度內於薩爾瓦多連續停留超過200天,即構成稅務上的住所(domicile)。此200天須為連續計算,不得累計拼接。此外,若薩爾瓦多為個人主要所得來源,即便未滿足居住天數,仍可能被認定為稅務居民。
值得留意的是,移民居留證與稅務住所是兩套獨立的認定標準。持有居留證並不會自動產生稅務義務,也不會自動免除稅務義務。在過渡期的第一個不完整年度,由於居留天數可能橫跨兩個日曆年,時點的掌握格外關鍵。
海外退休金與遠距工作的來源認定
外國政府或外國基金發放的退休金屬於海外來源,依現行規定排除於薩爾瓦多稅基之外。然而,遠距工作的所得歸屬則較為細緻:在薩爾瓦多境內為外國委託方提供服務,與在境內向薩爾瓦多本地客戶開立發票,兩者的認定結果並不相同。
依薩爾瓦多法律,在境內提供服務所取得的報酬屬於在地來源。因此,在聖薩爾瓦多設籍、向本地客戶請款者,在取得專業顧問確認前,應預設為在地來源課稅。至於居住在薩爾瓦多、向海外客戶請款的遠距工作者,目前公開指引並無明確規範,當地稅務顧問通常依個案事實認定。
2026年在地所得課稅標準
一旦所得被認定為薩爾瓦多來源,稅負即開始適用。對稅務居民而言,個人所得稅採累進稅率:
- 全年所得6,600美元以下:免稅
- 6,600至9,142.86美元:10%
- 9,142.86至22,857.14美元:20%
- 超過22,857.14美元:30%
2025年4月30日的稅改將免稅額由4,064美元調高至6,600美元。以月計算,月薪550美元以下免扣繳。
非稅務居民則就源自薩爾瓦多的所得適用30%單一稅率,不適用累進結構。資本利得稅率為10%;若資產持有未滿12個月即出售,則改按一般所得課稅。
13%加值稅(IVA):日常消費稅
對多數外籍居民而言,最有感的稅負其實是13%的加值稅(Impuesto al Valor Agregado, IVA)。領海外退休金的退休人士或許完全不需繳納薩爾瓦多所得稅,但同一筆退休金換取的雜貨、餐飲及修繕支出,仍須負擔13%的IVA。
部分專案適用免稅或零稅率,主要為出口品;大多數日常家庭消費均按全額稅率課徵。IVA通常內含於標示價格,而非於結帳時額外加計;發票上會獨立列示,13%的稅額便於查驗。這也是「零稅率國家」說法的真實面貌:對外籍人士而言,薩爾瓦多的稅負主要透過收銀機流入國庫,而非透過年度申報。
薪資扣繳:ISSS與AFP
在地受僱者需負擔社會保險與退休基金扣繳:
- 健康保險(ISSS):員工負擔3%,雇主負擔7.50%,均以月薪1,000美元為上限
- 私人退休基金(AFP):員工負擔7.25%,雇主負擔8.75%,合計16%,實務上多數薪資等級均無上限
薪資單上的稅務結構與其他國家並無太大差異,錄取通知書上的稅前薪資,並非最終入帳金額。
財產移轉、租金與地方規費
購置不動產需課徵移轉稅。法律規定價值在25萬科朗(約28,571美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按3%課徵。值得注意的是,免稅門檻至今仍以2001年已停用的科朗(colón)為單位,依8.75兌1美元的法定匯率換算,約為28,571.43美元。
薩爾瓦多並無全國性的年度財產稅或財富稅,但地方政府另有自定的規費。2024年5月1日,薩爾瓦多將原有262個市鎮整併為44個,舊單位改為「區」,各地費率仍在調整中,購屋者應向當地市政府確認最新費率。
源自薩爾瓦多不動產的租金屬於在地所得,無論所有權人身分或居住地為何,均須在薩爾瓦多課稅。
2025年比特幣法修正後的加密貨幣課稅
2025年5月1日生效的《比特幣法》修正案,將接受比特幣付款改為私人企業的自願行為,國家機關不再接受比特幣。所有對政府的稅款與規費義務,僅得以美元結算。
修正後的法律雖仍載明比特幣交易所獲不課徵資本利得稅,但原先明確的所得稅文字已在同次修正中刪除。評論者對於比特幣是否仍具實質法定貨幣地位看法分歧,任何持有大量加密貨幣所得者,應視此議題為尚未釐清,並諮詢專業意見。
有限的租稅協定網絡
薩爾瓦多目前僅與西班牙簽署並生效一項雙重課稅協定,其餘國家均無協定可資適用。境外已繳納的稅款無法在薩爾瓦多扣抵,不過屬地稅制使此一缺口的影響不如想像中嚴重。
由於僅有一項協定,稅負減輕通常須回歸納稅人母國自身的規定,由母國提供的境外稅額扣抵機制發揮功能。美國公民無論在海外如何安排,仍須依美國稅法申報:美國以國籍為課稅依據,全球所得與境外帳戶申報規定持續適用。美國退休人士即便在薩爾瓦多完全免稅,仍須提交完整的美國申報書,兩國稅制平行運作,互不抵銷。其他國家納稅人則須依各自母國規定確認申報義務,不可預設薩爾瓦多為唯一課稅主體。
申報實務與常見錯誤
所得稅由財政部下屬的國家稅務總局(Dirección General de Impuestos Internos)主管。2026年日曆規定年度申報與繳納期限為4月30日。
會計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申報期限為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即便無稅負,仍可能被要求申報。建議保留海外來源款項的完整紀錄,因為免稅的認定往往取決於書面憑證。
最常見的三項錯誤包括:誤以為薩爾瓦多為零稅國家、忽略地方政府規費,以及誤判遠距收入的來源歸屬,其中第三項最容易造成高額補稅。2026年4月的修正案,取消對非居民投資人證券交易所利得3%的扣繳規定,改由本地券商向稅務機關申報外國投資人資料。
與瓜地馬拉、巴拿馬的稅制比較
巴拿馬同為屬地稅制,並對在地所得提供首11,000美元免稅額;超過部分課徵15%,超過50,000美元部分課徵25%。瓜地馬拉的就業所得稅率為5%(以30萬格查爾、約39,200美元為分界),超過部分課徵7%。上述比較採用2026年9月21日的匯率。
薩爾瓦多的稅率在三者中具競爭力,但租稅協定數量明顯居劣勢。美元化與海外所得的廣泛排除,構成該國真正的優勢。對領海外退休金的退休人士而言,三國稅負差異不大;對在地工作者而言,則取決於各國的稅率級距與薪資扣繳規定。三國均對在地薪資與在地營業所得課稅,「屬地」僅是來源認定原則,並非零稅的保證。
整體而言,薩爾瓦多2024年與2026年兩波修法,皆朝向放寬海外所得的方向邁進;此一趨勢能否延續,目前無人能給出確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