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將於週一開庭審理一項公共利益訴訟(PIL),該訴訟挑戰《所得稅法》中一項允許政黨接受2,000盧比以下「匿名」現金捐款的條款的合憲性。
本案由Khem Singh Bhati提出,將於8月31日由Vikram Nath大法官與Sandeep Mehta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進行審理。
訴狀強調,缺乏透明度將損害選舉程序的純潔性,使選民無法掌握政治獻金的來源、捐款者及其動機等關鍵資訊,進而無法在投票時做出理性、明智且充分知情的決定。
該PIL請求法院指示選舉委員會(Election Commission)規定,作為政黨註冊及分配選舉標誌的條件,任何政黨均不得以現金方式收取任何款項。
事實上,最高法院早在2025年11月24日便已向中央政府、選舉委員會及12個政黨發出通知,要求其就該PIL做出回應。法院當時要求中央政府、中央直接稅委員會(CBDT)、選舉委員會、印人黨(BJP)、國大黨(Congress)及其他10個政黨就PIL所述事項提出答辯。
訴狀指出:「隨著印度UPI革命的推展,根據1961年《所得稅法》第13A條(d)項豁免2,000盧比以下現金捐款的規定,已不再具有正當性,明顯具有任意性,且與維持政黨資金透明度的立法目的毫無關聯。」
代表請願人的資深律師Vijay Hansaria強調,本案涉及政治獻金的透明度問題,關係到全國所有政黨。
Bhati敦促最高法院宣告1961年《所得稅法》第13A條(d)項違憲,並指示選舉委員會審查全國及地方所有註冊政黨提交的24A表捐款報告,要求各政黨將未提供地址及/或PAN(永久帳號)之捐款金額予以繳存。
訴狀說明,《所得稅法》第13A條係針對政黨收入所作的特別規定。根據該條款,政黨來自證券利息、房屋財產收入、其他來源收入及自願捐款之所得,均免予計入總所得課稅。
除印人黨與國大黨外,PIL亦將平民黨(AAP)、巴沙尼黨(BSP)、印度共產黨(馬克思派)(CPI(M))、全國人民黨(National People's Party)、比朱人民黨(BJD)、達羅毗荼進步聯盟(DMK)、人民黨(JD(U))、賈爾肯德解放陣線(JMM)、社會主義黨(SP)及全印度草根國大黨(TMC)列為被告。
參照最高法院2024年裁定廢除選舉債券制度的判決,請願人主張,政黨必須揭露所有捐款人的姓名及完整資料。
訴狀請求法院指示選舉委員會,依據1968年《選舉標誌命令》(Election Symbol Order),對違規政黨發出通知,說明為何不應因其在規定期限內未提交完整資料之24A表捐款報告,而暫停或撤銷其保留選舉標誌之資格。
此外,PIL亦請求指示中央直接稅委員會(CBDT)審查各政黨過去五年依《所得稅法》第142條及第143條所提交的所得稅申報及稽核報告,並對違反《所得稅法》第13A條及1951年《人民代表法》第29C條規定之政黨,依課稅、罰鍰及刑事追訴程序啟動適當之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