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政治評論員David Farrar於10月2日發表文章指出,國家黨議員Simeon Brown對工黨提出的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 CGT)方案提出嚴厲批評,認為該稅制在設計上根本上是對「通膨」課稅,而非對實質資本利得課稅,將對納稅人造成極不公平的負擔。
Simeon Brown引述工黨自身的模型數據表示,在房價每年上漲3%、通膨率維持在2%的情境下,工黨資本利得稅所徵收的稅收中,絕大多數其實是來自通膨所帶動的名目增值,而非真正的實質資本利得。他直言:「任何資本利得稅都應該針對實質利得課徵,而不是名目利得,否則這就只是在對通膨課稅。通膨越高,政府的稅收就越多。」
為了具體說明這種稅制的不合理性,Simeon Brown提出了兩個情境案例。
在第一個案例中,一對夫婦以80萬紐元購入一間出租物業,持有5年後以92.7萬紐元出售。表面上看,這筆交易產生了12.7萬紐元的資本利得。然而,在考慮通膨因素後,實質資本利得僅約4.4萬紐元。但根據工黨的稅制,這對夫婦必須繳納高達3.56萬紐元的稅款,相當於對其實質資本利得課徵81%的有效稅率。
第二個案例則更加離譜。Simeon Brown指出,若房價年漲幅僅1.5%,一位企業主以60萬紐元購入一處物業,持有10年後出售。在這段期間,雖然名目價格有所上漲,但扣除通膨後,該物業的實質價值反而下跌了近3.5萬紐元。也就是說,這位企業主在實質上是虧損的,但根據工黨的名目資本利得稅制,他仍須面對2.7萬紐元的稅單。
換言之,納稅人在實質上蒙受虧損的情況下,竟然還要為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利得」繳納稅款。Simeon Brown痛批,這種稅制設計不僅不公平,更是對辛勤工作、累積資產的一般民眾與小型企業主的懲罰。
這項爭議凸顯了資本利得稅設計中最核心的技術難題:如何在稅制中正確區分「名目利得」與「實質利得」。支持通膨調整的稅制設計者主張,未經通膨調整的資本利得稅形同對貨幣購買力下降的變相課稅,最終將抑制投資、打擊經濟活動,並對長期資產持有者造成不成比例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