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連線 TWSE 證交所重大訊息庫
上市公司重大訊息
即時掌握上市櫃公司盤後動態、法說會簡報、股利政策與營收公告
13
總公告數
0
今日新增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6/29 2.公司名稱: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0.17% 5.發生緣由: 代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各項議案: (1)關於向全資子公司台灣鵬鼎增資的議案。 (2)關於向控股子公司泰國鵬鼎增資的議案。 (3)關於調整向子公司提供借款額度的議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代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人民幣1,050,000,0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人民幣1,050,000,0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人民幣1,050,000,0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日期:115/06/24
2.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禮鼎半導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本公司透過子公司間接持股60.75%之子公司
4.對公司或子公司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之承諾事項暨影響內容說明:
本公司之海外子公司禮鼎半導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
擬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申請上市(以下簡稱「上市
申請」)。為進一步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本公司作為發行人之控股股東,根據中國證
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以下簡稱「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聯交所之規定,本公司、發行人,及相關子公司
Monterey Park Finance Limited, Pacific Fair International Limited,
Coppertone Enterprises Limited, Mayco Industrial Limited及鵬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相關子公司」)須提供相關承諾事項。
就本上市案,本公司、發行人及相關子公司,擬簽署及出具相關文件予中國證監會、
香港聯交所等主管機關,以下說明本公司之承諾事項並就承諾函中可能對本公司及子
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之內容:
(一)關於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出售發行人股份之限制:
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承諾,配合發行人上市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規定之期間內,依照《上市規則》的規定不
出售或處置其持有之發行人股份(包括就該等股份訂立任何出售協議,或設立任
何選擇權、權利、利益或產權負擔)。整體而言,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
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二)關於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就發行人股份設質之通知義務:
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承諾,於《上市規則》規定之限制期間內,如有將發行人股
份設定質權或其他擔保權利,或收到質權人或其他擔保權人就受質押或設有擔保
權利之股份擬出售、處分或實行擔保權利之指示或通知,將依規定告知發行人。
整體而言,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三)關於本公司避免同業競爭之承諾:
除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允許的情形外,本公司承諾,本公司不得自己或允許
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或緊密聯繫人(依據《上市規則》之定義,惟不含發行人及其
附屬公司與緊密聯繫人之任何成員(下稱「發行人集團」))直接或間接經營與
發行人集團所從事之主營業務或上市申請招股說明書所披露發行人集團擬計劃進
入的業務(下稱「發行人集團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之任何業務或於
該等業務中受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和發行人集團產生競爭或可能產生競爭,或
對發行人集團業務予以破壞、損害、或妨礙。考量本公司及上述成員與發行人主
要業務定位及未來發展方向存在差異,整體而言,對本公司及上述成員之財務、
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四)關於發行人承諾遵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相關事項:
發行人根據上市表格(M103表格)承諾遵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所定申請文
件提交、更正、聲明、公告等事宜,及於其股票上市期間遵守《上市規則》等各
項規定。整體而言,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五)關於發行人承諾符合中國證監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規定:
發行人承諾向中國證監會就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資料之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
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並承諾遵守中國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保
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整體而言,對本公
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六)關於發行人承諾不發行股份或可轉換為股權之有價證券之承諾:
發行人承諾,根據《上市規則》第10.08規定,自發行人股份首次於香港聯交所
開始交易起六個月內,不得再發行或自庫存出售或轉讓發行人的股份或任何可轉
換為發行人的股本證券的證券或就該等發行、出售或轉讓訂立任何協議。整體而
言,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5.公司及子公司因子公司掛牌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
就本上市案,本公司、發行人及相關子公司,擬出具之承諾事項,請見上述第4.點之
說明。
6.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議日期:115/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禮鼎半導體科技秦皇島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5/6/8~115/6/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3.5億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禮鼎半導體(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資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禮鼎半導體(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不適用; 累積持有金額:人民幣850,000,000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比例:1.31%; (2)占業主權益比例:3.11%; (3)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49,002,66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5/03/17 2.投資計畫內容:投資建設高端PCB(印製線路板)生產專案,擴大HDI、HLC、FPC等 高端印製線路板產線,主要應用於AI伺服器、智慧機器人、VR交互設備(智慧眼鏡)等 領域 3.預計投資金額:預計人民幣110億元 4.預計投資日期:預計115年6月陸續投資 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自籌資金 6.具體目的:配合營運需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7 2.公司名稱: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2.16% 5.發生緣由:代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之議案: 關於公司與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簽署項目投資協議書的議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代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5/03/04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5/03/12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29 2.捐贈原由:善盡社會責任、培育優秀人才並推廣終身學習之理念及社會教育 3.捐贈金額:新台幣7,00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9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普通股3,000,000股。 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下稱「發行辦 法」)所定之公司營運目標及員工個人績效指標。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經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如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 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發行辦法 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發行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全職 經理人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從屬公司特定關鍵人才為限,資格為1.對本公司或 本公司從屬公司營運決策有重大影響者,或2.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未來核心 技術與策略發展之特定關鍵人才。 (2)具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公司營運成果,以及個人職級、工作績效 及其它適當參考因素訂定分配原則,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核准前,如獲配 員工為經理人時,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獲配員工為非經理人時,應經審 計暨風險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高階主管及關鍵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創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估費用化總金額約為新台幣423,000仟元。民國115年至119年費用化金額分別 約為新台幣135,713仟元、135,713仟元、82,838仟元、47,588仟元及21,15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暫估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民國115年至119年分別為:0.13元、0.13元、0.08元、 0.04元及0.02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不得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 分。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 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 終止,及信託/保管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 相關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2)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 規則修訂、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4/12/15 2.投資計畫內容:為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建設泰國園區生產廠房及周邊配套設施, 並同步投資建設SLP、高階HDI等產品產能 3.預計投資金額:預計人民幣42.97億元 4.預計投資日期:預計2026年陸續投資 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 6.具體目的:配合營運需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5 2.公司名稱: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2.24% 5.發生緣由: 代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之議案: (1)關於公司2026年泰國園區投資計畫的議案。 (2)關於調整向子公司提供借款額度的議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代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