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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10/8~115/10/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10月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實際股數待換匯為馬幣後決定。 每單位價格:每股馬幣4.0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27,380,000元等值馬幣。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100%持股之孫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匯款。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位 決策單位:依子公司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115/10/8董事會決議 參與現金增資。 價格決定:每股馬幣4.0元,增資美金27,380,000元等值馬幣。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待本次實際換匯為馬幣後決定。 累積持有本交易之金額:馬幣20,850,000及美金27,380,000元值馬幣。 累積持有本交易之持股比例:100%。 權益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本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總資產:14.48%。 占本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24.07%。 本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臺幣3,959,000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購置土地廠房及機器設備。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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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0/08 2.減資緣由:為配合集團資金配置規劃,縮減蘇州孫公司資本,進行現金減資退回股款。 3.減資金額:美金4,800,000元。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48% 6.減資後股本:美金5,2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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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10/08 2.公司名稱:增你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1)本公司115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724,000股,每股認購價格臺幣58元, 實收股款總額新臺幣1,375,992,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5年10月8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3)預定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為115年10月14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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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10/08
2.公司名稱: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5年6月1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發行總額不超過3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30元。
(2)本公司於115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發行3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
3,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10月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503565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3)經本公司董事長決定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為115年10月29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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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76,040仟元(補充公告) 發行股數:暫定為1,630仟股 實際發行股數及募集資金總額將視實際發行價格及主管機關申報情形調整之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補充公告)暫定以每股108元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 會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與承銷商參酌當時市場狀況 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由本公司員工及附屬公司之 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得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應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 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以 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 示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變更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 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 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本公司經115年9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現金增資案,並由董事長 於115年10月8日依董事會授權範圍訂定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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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10/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Tripod Overseas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Tripod Overseas Co., Ltd為J & J Holding Co., Ltd.直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5,315,38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803,51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911,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714,51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076,8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6,883,462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到期之次日,全數清償本金及利息,亦得提前償還。 (2)日期: 116年10月07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3,925,65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0.8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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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公司名稱:倚天酷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推動宏碁風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計畫, 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放棄並釋出宏碁風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現金增資 可認購之股份(6,545,000股)予本公司股東參與認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股東參與子公司宏碁風尚現金增資之相關說明如下: (1)為符合申請上市(櫃)相關規定、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作業成本等考量, 經本公司115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放棄並釋出宏碁風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現金增資可認購之股份(6,545,000股)予本公司股東以每股15元參與認購。本公 司股東如放棄認購,或此次認購總計不足6,545,000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前述每股價格認購之。 (2)本公司預計放棄可認購之股數為6,545,000股。依本公司董事會之決議,本公司 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115年6月29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所載持股數按 比率計算,持有本公司每一普通股得認購宏碁風尚普通股0.10580343股(計算至 股為止,不足一股者無條件捨去)。 (3)股東可於繳款截止日前,向宏碁風尚股務單位(即宏碁集團股務室,以下稱宏碁 集團股務室)辦理拼湊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得認購宏碁風尚仍不足一股 (含)以上者,則視同放棄其認購之權利。 (4)停止過戶日後始買進之股東,得於繳款截止日前,向宏碁集團股務室提示持股 之證明並登記申請認購,宏碁風尚將依股東所提示之持股數,按比率計算得認 購股數,並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三項後段規定特定人參與認購方式辦理之。 (5)依所載持股比例計算得認購宏碁風尚股數達一仟股(含)以上者,其繳款通知書 將以平信寄發。 (6)得認購宏碁風尚股數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僅以公告方式通知,不再另行寄發 通知,該股東得逕洽宏碁集團股務室查詢繳款之相關資訊。 (7)釋股繳款期間及過戶日期說明如下: (一)原股東繳款期間:115年9月30日至115年10月30日 (二)受理股東拼湊登記截止日:115年10月30日 (三)受理基準日後買進股東申請認購截止日:115年10月30日 (8)本次宏碁風尚現金增資繳款之相關事宜,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宏碁集團股務室 (連絡電話:02-27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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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面額:新台幣100,000仟元 (2)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1,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發行股數之75%由原股東按現金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計7,5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執行F703EB泡泡龍二期臨床試驗、F705PD巴金森氏症二期臨床試驗及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指示 或核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以修正變更,暨其他未盡事宜,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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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公司名稱: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5年6月17日金管證發 字第1150343493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因近日資本市場股價波動與特定人繳款作業 時間,綜合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股東權益之影響,故調整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為9月 8日至10月16日,暫定募足股款日(115年10月16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影響已繳款 原股東及員工權益,暫擬定補償方案如下。 6.因應措施: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等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115年10月8日止。 三、申請方式:對於公告前已繳納本次現增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等,如已無認購意願 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本、填寫 匯款銀行帳號及檢附銀行帳號封面影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5年10月8日)16:30以前 親自送達或郵寄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1樓;電話:(02) 2504-8125】提出申請, 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備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依 法返還其已繳納股款及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退款金額=已 繳股款×【1+(實際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 365】 (2)申請展延115年度現金增資案特定人繳款期限後,若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本公司將 退還原股東、員工與公開申購之中籤人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還股 款計算如下:退款金額=已繳股款×【1+(實際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 (註) /365】 (3)實際退款日暫定為115年10月29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臺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以115年8月31日之定存利率計算之(仍以115年8月31 日公告日之利率計算)。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先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並於上市買賣日直接劃 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上開股款繳 納憑證預計於115年10月22日上市買賣,實際上市日期將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本公司辦理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5年6月17日 金管證發字第115034349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為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擬申請展延特定 人繳款期間至115年10月16日,為保障投資人權益,茲承諾若因本次展延特定人繳款 期間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購人等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益受損,本立書人願負 賠償之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吳界欣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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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5年08月21日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 (2)本公司115年08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認購價格為29.3元,私募普通股股數 為600,000股。 (3)本次實際私募普通股600,000股,實收股款新台幣17,580,000元,應募人為 澄易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15年09月04日收足股款並入帳募集完成。 (4)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為115年09月04日。 6.因應措施: (1)本案相關財務與業務資訊,將依規定於各期財務報告中確實揭露。 (2)後續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法律法規變更或其他客觀環境影響而有未盡事宜, 將依相關規定即時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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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8/2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
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上市普通股824,776,067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8,247,760,67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343,970,560元,銷除已發行上市股份134,397,056股,用以彌
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
例減少之。
四、減資比率:16.2949753%,每仟股換發837.050247股。
(即每仟股減少162.949753股)。
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股):690,379,011股,每股面額(元):10元,減資後之普
通股實收資本總額(元):6,903,790,11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37.050247股;已存放在證券集保
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
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換發劃撥集保之股東以畸零股款作為抵繳無實體
劃撥之費用。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
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
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
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15年10月03日,並自115年10月05日開始全面換發新
股票(無實體發行)。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09月24日。
(三)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5年09月23日起至115年10月03日止,停
止在市場買賣交易。
(四)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5年09月29日起至115年10月03日止,停
止辦理過戶。
(五)普通股新股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15年10月05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
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
發作業。
(二)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
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凱基證券提供)。
3.股東原留印鑑章。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
及換發手續:
1.舊股票。
2.股票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備後辦理之,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
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10/0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9/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10/0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5/10/05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90,379,011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5/06/18股東會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相
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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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8/1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9/0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註)
-------------- ---------------- ----------------
減資前: 1,109,270,140 110,927,014 9.72
減資後: 807,144,360 80,714,436 13.36
註:每股淨值係以115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另行公告。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80,714,436 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5/09/04接獲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之變更登記核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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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2
2.減資基準日:115/08/2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
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上市普通股824,776,067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8,247,760,67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343,970,560元,銷除已發行上市股份134,397,056股,用以彌
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
例減少之。
四、減資比率:16.2949753%,每仟股換發837.050247股。
(即每仟股減少162.949753股)。
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股):690,379,011股,每股面額(元):10元,減資後之普
通股實收資本總額(元):6,903,790,11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37.050247股;已存放在證券集保
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
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換發劃撥集保之股東以畸零股款作為抵繳無實體
劃撥之費用。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
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
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
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15年10月03日,並自115年10月05日開始全面換發新
股票(無實體發行)。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09月24日。
(三)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5年09月23日起至115年10月03日止,停
止在市場買賣交易。
(四)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5年09月29日起至115年10月03日止,停
止辦理過戶。
(五)普通股新股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15年10月05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
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
發作業。
(二)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
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凱基證券提供)。
3.股東原留印鑑章。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
及換發手續:
1.舊股票。
2.股票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備後辦理之,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
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10/0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9/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10/0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5/10/05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90,379,011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5/06/18股東會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相
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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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2 2.公司名稱: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 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2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6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5675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 (2) 考量近期受極端氣候及風災影響,已發生多次全台或部分縣市停班停課情形,為避 免增資相關作業時程受到停班影響,確保本次現金增資資金募集作業順利完成,以維護 股東權益,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展延至115年12月14日 以前募集完成,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9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4481號函准予 備查在案,募集期間延長至115年12月14日。 (3) 原定繳款日期及增資時程不變,如遇天然災害停班則順延,以維護股東繳款權益。 6.因應措施: 本次現金增資案如未能依原訂計畫時程完成募資作業,致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等之權益受影響,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之權益,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本次現金增資認購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2)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若因投資人繳款爭議、繳款作業延遲,或其他相關事由致影響股款繳納及資金募集時程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 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1))×1.725%/365】 註1: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或匯款方式支付;退款日期如有異動,本公司將另行公 告。 註2:前述年利率1.725%,係以台灣銀行115年8月28日公告之一年至未滿二年期定期儲蓄 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本公司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6月15日金管證發 字第1150345675號申報生效在案,擬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為保障投資人權益 。 茲承諾若因投資人繳款爭議、繳款作業延遲,或其他相關事由致影響股款繳納及資金募 集時程,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損害,就原股東、員工及認 股人等可能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立書人同意依法負擔賠償之責 。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負責人):賴文祥 中華民國1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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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9/0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業經115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奉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8月31日臺證上一字第1151803524號函核准申報
生效在案。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爰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
業細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
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 換發股票總數:截至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5/11/13)之本公司全部已發
行股份。目前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為737,940,460股(含私募
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379,404,600元。
(二) 減資銷除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計337,940,460股(含私募
32,056,559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3,379,404,600元,減資比率
為45.79508488%。
(三) 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400,000,000股(含私募
37,943,44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4,000,000,000元。
(四) 本次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換發
542.0491512股(即每仟股減少457.9508488股)並退還股款新台幣
4,579.508488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行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成整股,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
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
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
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五) 本次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一) 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11月4日
(二) 減資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5年11月5日至115年11月13日止
(三)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11月8日
(四) 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11月9日起至115年11月13日止
(五)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11月13日
(六) 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5年11月16日
(七)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5年11月16日
(八) 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 本次減資作業採全面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
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 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
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
換發手續。
(四) 原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 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15年11月8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5年11月6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115年11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
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六) 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
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五、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作業內容經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辦
理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依股東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得視實
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11/1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11/0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11/1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5/11/16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62,056,559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約90.51%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5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等相關作業事宜;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
,若相關日程有所變動,依股東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
關作業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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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2 2.公司名稱: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已於民國115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 股共計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000元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5年8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2657號函通過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申報生效。 (2)依本公司【民國115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辨法】 實際發行日期(即增資基準日)授董事長決定; 本公司董事長決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5年9月2日。 (3)本次增資基準日實際發行股數為749,671 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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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公司名稱: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完成訂價。 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1)發行總金額:435,000,000美元。 (2)單位發行價格:每單位29美元。 (3)單位發行總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15,000,000單位,表彰普通股75,000,000股。 (4)每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股數:1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5股。 (5)訂價日期:115年9月1日。 (6)預定發行日期:115年9月4日。 (7)每股價格:折合新臺幣183.30元(以匯率1美元=31.604新臺幣轉換)。 二、發行及交易地點:上市地點為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三、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四、資金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資金用途:支應外幣購料及償還銀行外幣借款之資金需求。 (2)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節省利息支出及強化公司財務結構。 五、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本現金增資案發行之普通股為75,000,000股,約占 增資後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5.57%,應不致對原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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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三商壽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09/01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780,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約20.512821元 交易總金額:16,0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原因:提升資本適足性及強化財務結構並維持股東結構單一性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由三商壽訂定增資基準日, 本公司於增資基準日完成股款繳納事宜。 無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於115年9月1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全額認購三商壽以私募方式辦理 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總計新臺幣16,000,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約為 新臺幣20.512821元,並於115年9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0.34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否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目前累積持有數量:6,679,501,044股 金額:76,877,541,222元 持股比率:100% 權利受限情形 :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私募有價證券投資佔公司最近財務報表總資產比率:31.16%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比率:40.19% 最近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強化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三商壽資本結構,提升其經營體質與競爭力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9月1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9月1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阮瓊華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三商壽最近期(115.6.30)經簽證會計師查核之每股淨值為20.34元
公告完整內容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8/2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9/0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前實收資本額8,247,760,67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903,790,110元 減資前流通在外股數824,776,067股,減資後流通在外股數690,379,011股 減資前每股淨值8.91,減資後每股淨值10.64 前開每股淨值係依115年第2季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俟訂定後另行公告。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90,379,011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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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公司名稱: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08/06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1)發行股數:5,000,000股 (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發行總金額:60,000,000元 (4)發行價格:12元 (5)員工認股股數:500,000股,保留10%員工認購,原股東認購比率:90% 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洽特定人認購,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放棄認購本次子公司現金增資案 放棄認購股數2,245,418股,占得認購股數49.90% 6.因應措施: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子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實收股本額為 292,972,900元,本次增資後實收股本為352,972,900元, 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由原本49.90%下降至42.62%,本次放棄認購 子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現金增資案,對其控制力 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