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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7/06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完成訂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1)發行總金額:1,355,000,000美元
(2)單位發行價格:每單位27.1美元
(3)單位發行總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50,000,000單位,表彰50,000,000股普通股
(4)訂價日期:115/07/06
(5)預定發行日期:115/07/09
(6)每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股數:1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1股
(7)每股價格:折合約新台幣868元(以匯率1美元=32.04新台幣轉換)
二、發行及交易地點: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三、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四、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次籌資將用於外幣購料。預計外幣購料
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並強化公司財務結構,進而提升公司未來營運之競爭力,
對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將有正面助益
五、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股權稀釋比例約為3.05%,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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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08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金額:依發行股數及實際每股發行價格而定 發行股數:暫定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仟股至50,000仟股, 並授權董事長於不高於上開區間內辦理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本次現金增資參與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 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收盤價、 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 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 而鑒於國內股價常有劇烈短期波動,故其實際發行價格於前述範圍內, 授權由董事長依國際慣例,並參考國際資本市場、國內市場等, 洽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0%由公司員工認購。 員工未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按實際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 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0.公開銷售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保留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0%由公司員工認購外, 其餘90%業經本公司115年5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授權由董事長按實際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 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外幣購料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條件及 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項,如遇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 或因市場情況變化而需修正者,包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銷, 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並由董事長或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相關之契約及文件。 (2) 國外承銷商: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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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1/13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6,000仟股,每股認購價格新臺幣116元, 實收股款總額新臺幣5,336,000仟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5年01月13日。 (3)預定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115年01月1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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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4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314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因考量繳款期限涵蓋年底及年初假期將影響增資時程規劃,為維護股東權益,故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展延至115年04月08日以前募集完
成。
(3)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16元。
(4)原股東認購比率:每仟股得認購22.55491341股。
(5)股款繳納期間:
(i)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12/05~115/01/05。
(ii)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5/01/06~115/01/12。
(6)上述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2月30日金
管證發字第1140368526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
本次現金增資案如未能依原訂計畫時程完成募資作業,致已繳款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
受影響,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本次現金增資案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2)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i)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
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年利率(註)/365】
註:年利率係依本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臺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ii)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
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先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並於上市買賣日直接劃撥
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9314號申報生效在案,擬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為保障投資人權益。
茲承諾若因本次展延資金之募集,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
其權利受損,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曾子章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8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4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314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因考量繳款期限涵蓋年底及年初假期將影響增資時程規劃,為維護股東權益,故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展延至115年04月08日以前募集完成。 (3)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16元。(補充公告) (4)原股東認購比率:每仟股得認購22.55491341股。(補充公告) (5)股款繳納期間: (補充公告) (i)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12/05~115/01/05。 (ii)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5/01/06~115/01/12。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8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4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314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因考量繳款期限涵蓋年底及年初假期將影響增資時程規劃,為維護股東權益,故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展延至115年04月08日以前募集完成。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