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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評分 3/10 · 📉 市場警示 / 利空 #美國政治 #川普行政命令 #郵寄投票 #聯邦主義

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駁回川普郵寄投票行政令 裁定行政部門無權限制通訊投票

🕒 2026/09/10 23:45 🏢 全球財經情報 ⏱️ 閱讀約 6 分鐘 (1,928 字) 👁️ 65 次瀏覽
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駁回川普郵寄投票行政令 裁定行政部門無權限制通訊投票
Trader M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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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rst Circuit)於近日審理「League of Women Voters v. Trump」案,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一致裁定,拒絕川普政府所提出的暫停下級法院禁制令的動議。該禁制令旨在阻止美國郵政署(US Postal Service)執行川普總統行政命令中所制定的相關規定。

本案起源於川普日前所發布的一項行政命令,該命令試圖限制美國的郵寄投票制度,引發聯邦主義與權力分立原則的爭議。憲法賦予各州對選舉事務的主要管轄權,惟國會得以立法加以調整。

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在其裁定書中提出關鍵論述指出,上訴人(川普政府)未能證明其有資格獲得暫停禁制令的裁定,尤其未能強力證明下級法院在認定該「最終規則」(Final Rule)可能違法一事上有所誤判。

下級法院認為,而上訴法院亦表同意,該最終規則很可能構成對國會議員選舉舉行方式的規範。依據憲法「選舉條款」(Elections Clause),此類規範權限屬於各州與國會,而非如郵政署這類未經國會授權的行政機關。

上訴人試圖迴避此一憲法爭議,辯稱該最終規則並非規範選舉舉行方式,但下級法院客觀地指出,此一否認「聽來空洞」(rings hollow)。該最終規則的標題為「聯邦選舉選票郵寄規定」(Ballot Mail for Federal Elections),其內容明確且專門地規範選舉郵件,要求各州「首席選舉官員」採取行動,並以「保護聯邦選舉完整性」作為政策正當性基礎。

針對上訴人主張應將授權郵政署制定一般郵政法規的法令,解讀為國會對該最終規則的必要授權依據,法院同樣予以駁回。相關法條包括《美國法典》第39編第401條第2款(授權郵政署制定執行其職能所必要且與該法規不相抵觸的規則與法規)、第401條第10款(授權郵政署行使對其職能或特定權力行使具附帶性、必要性或適當性的所有其他權力),以及第404條第a款第1項(授予郵政署提供郵件收寄、處理、運輸、投遞、轉發、退回與保管,以及處理無法投遞郵件的權力)。

法院援引「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的經典案例「Biden v. Nebraska」(2023年),指出上訴人未能說服法院相信,國會會透過管理郵政系統的一般授權——即所謂「薄弱蘆葦」(wafer-thin reed)——將憲法明文賦予的選舉制度相關任務委託給郵政署。

法院進一步指出,被上訴人強調,國會歷來在依據「選舉條款」行使權力時,無意取代各州作為選舉主要規範者的預設角色時,都會明確表達其立法意旨。本案上訴人所依賴的一般性授權,與此類明確的國會行動相去甚遠。

對此裁定,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法學教授Ilya Somin表示認同。他特別指出,法院援引「Biden v. Nebraska」案具有重要意義,該案正確地駁回了拜登政府試圖以模糊的法定語言為工具,免除數千億美元聯邦學生貸款債務的作法。

Somin教授進一步解釋,如同其先前文章及下級法院所述,川普主張可利用郵政署授權法來大幅改變各州郵寄選票規則,同樣引發重大問題爭議,因為對數千萬張選票規則的控制,顯然是一個具有重大政治意義的議題,並如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最近的「Learning Resources」關稅案中所言,屬於「高度重大的權力」(highly consequential power)。

當行政部門主張國會已將如此龐大的權力委託予其時,重大問題原則要求必須證明該項授權在相關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然而,本案中並不存在任何此類明確規定。

川普政府已另外向最高法院聲請暫停下級法院的裁定。最高法院若決定受理,將擁有最終決定權。外界期待最高法院大法官們能認識到下級法院與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對此議題的裁斷是正確的。

儘管近期事件使Somin教授與部分學者(包括知名選舉法專家Rick Hasen)對選舉法聯邦主義採取更為支持的立場,但仍有合理論點支持在某些選舉行政層面增加聯邦控管。然而,任何此類增加都必須由國會以正當程序制定,而非由行政部門單方面強加。憲法拒絕任何人擁有大幅改變選舉規則的廣泛權力,具有充分的理由——尤其是在重大聯邦選舉臨近之際。

⚡ Key Takeaways 核心脈絡提煉

AI 即時量化萃取
  • 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三位法官一致裁定,拒絕暫停下級法院禁止川普政府執行郵寄投票新規定的禁制令
  • 法院援引憲法第一條第四款「選舉條款」,認定規範聯邦選舉方式屬於各州與國會權限,行政機關未經國會授權無權介入
  • 川普已向最高法院聲請暫停禁制令,最終結果將取決於最高法院是否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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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數據引證評估
消息來源可信度
內容引用第一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書及下級法院判決文,具名引用法律學者Ilya Somin的評論,並援引最高法院相關先例,來源明確且具法律專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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