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特·羅姆尼(Mitt Romney)在上週取得足夠代表黨代表票數、篤定獲得共和黨提名後即表示,這場選舉是美國人民在歐巴馬總統所代表、人們仰賴政府福利的「依賴政府社會」,以及他所主張、商業得以自由發展的「機會社會」之間的抉擇。
然而,若以羅姆尼自身的人生經歷作為其施政哲學的代表,他其實把這兩者的關係搞反了。真正享受政府福利優勢的人,正是羅姆尼本人——那些流向富人群體的政府優惠。而他所謂的「機會」,則是為那些利用政府法規、往往以犧牲社會大眾利益為代價來牟利的富裕投資人而存在的。羅姆尼利用聯邦破產法庭來免除對供應商、店家及服務業者的債務,即是最鮮明的例證——稍後將有進一步說明。
首先,讓我們列舉幾項羅姆尼最鍾愛的「政府福利」:
• 特殊的稅法規定讓他能就其數百萬美元的「附權益」(carried interest)收益、資本利得與股利,僅按15%的聯邦所得稅率繳稅。其他人對工作所得則須繳納最高35%的稅率。
• 羅姆尼於1984年至1999年間創立並主持的私募基金公司貝恩資本(Bain Capital),其成功完全建立在一項重大的稅法漏洞之上。貝恩得以將收購目標公司時所背負鉅額貸款的利息列為扣除額,而這些貸款還是以被收購公司本身的資產作為擔保。2008年,德國已對這種稅務操作設下限制,但在美國,不要期待會出現如此有遠見的改革。
• 羅姆尼的公司也享受過政府慷慨的創造就業租稅減免。貝恩旗下企業Dade Behring於1998年初關閉波多黎各的業務,導致近300名員工失業,而就在前一(關廠前一)年,該公司才因「促進就業」而獲得聯邦政府300萬美元的租稅減免,以及波多黎各政府410萬美元的免稅優惠。
然而,對羅姆尼和貝恩而言,最神奇、也最受青睞的「大政府福利」,莫過於聯邦破產法庭所賜予的那張「免費脫身卡」。
Dade Behring最終聲請破產,讓社會上的債權人血本無歸,但貝恩資本卻在此之前先從中提走了2.42億美元。事實上,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導,貝恩為投資人賺進25億美元中,前十大投資案就佔了七成,而其中有四家最終走向破產。
這就是所謂的「輸中取勝」(winning for losing)——一場由頂層1%富人玩到出神入化的遊戲。
若想更仔細檢視一樁破壞性十足的破產案,請參閱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上由李奧·傑拉德(Leo Gerard)所撰寫的專欄〈羅姆尼經濟學:欺騙社會大眾〉(Romney Economics: Cheat Main Street,http://tinyurl.com/dylorbl)。
傑拉德詳實記錄了貝恩資本如何合法地將數百萬美元的管理費、股利及其他分配款項囊括入袋,卻讓街頭小企業承受財務重創。他所列舉的代表性案例,是1992年貝恩從米德公司(Mead Corp.)手中買下的美國紙業公司(American Pad and Paper Co.,簡稱Ampad)。貝恩至1999年仍為該公司最大單一股東,且公司董事會中即有三席由貝恩高層出任。2000年,該公司聲請破產,對供應商積欠超過1.8億美元的債務。即便如此,貝恩仍是滿載而歸。當初投資500萬美元,最終卻提走超過1億美元。
正如傑拉德所指出,Ampad聲請破產的11年後,該公司近1,300家無擔保債權人終於拿到所欠款項的零頭:綠灣包裝公司(Green Bay Packaging Inc.)被欠75,500美元,最終只拿到137美元;Lakeway Container公司被欠47,100美元,只拿到89美元;American Coffee Break Service被欠1,300美元,僅拿到2.56美元。破產受託人的最終報告中,一頁又一頁地記載著街頭小企業最終只能拿到不到票面一成的償還。若那1億美元是流向Ampad的供應商而非羅姆尼與貝恩的投資人,將足以清償超過半數的債務。
羅姆尼亟欲說服大眾,貝恩資本的經營完全符合社會大眾的最大利益,且他本人並非在政府操弄的規則下累積驚人財富。但事實上,他正是特殊租稅優惠與債權人法律屏障的最佳寫照——而這些,正是富人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
這,就是羅姆尼的「依賴政府社會」。
作者:羅賓·E·布魯姆納(Robyn E. Blumner),坦帕灣時報專欄作家,201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