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北方邦(Uttar Pradesh)地方政府近日針對小型地塊的土地使用變更申請,訂定明確的處理時程,規定在112天內須完成審批。根據新規,技術審查將在22天內完成,地主則有60天的時間回覆審查所提出的問題並補齊相關文件。
這次修法源於北方邦政府內閣於9月15日發布修訂後的《城市規劃與發展(土地使用變更費用評估、課徵與徵收)辦法》,這也是該邦首度為土地使用變更案訂定明確的處理期限。過去此類申請須經多層級審核,往往曠日費時。
根據修正後的規定,申請提交後須在22天內完成技術審查。地主將獲得60天的時間,回應技術估價後所提出的質疑並補件。
接下來,一個由開發局副主委擔任主席的六人委員會,將在30天內就土地使用變更所衍生的異議與建議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包括縣長與市政專員(或其指派代表)、由區專員辦公室指派的一名委員,以及開發局的首府規劃師。
在所有程序完成且繳清相關費用後,最終核准須在15天內發出。
官員表示,修訂後的框架旨在縮短行政流程、簡化土地使用變更申請的合規要求,將大幅嘉惠開發商。對建商而言,這代表專案推出時程可加快、審批成本降低,且時程更具可預測性。
此次修法重點在於改善「經商便利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授權加茲阿巴德開發局(GDA)等地方開發機構董事會,可直接核准6,000平方公尺以下地塊的土地使用變更,無須再經州級機關審核。過去這類審核往往延宕數月之久。
此外,修正案也將土地使用變更與轉換費用砍半,以提升經商便利度。
加茲阿巴德開發局(GDA)一名官員指出:「從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途的費率,將為公告地價(circle rate)的15%;變更為辦公用途則為公告地價的50%;變更為商業用途則為公告地價的75%。」
新法也大幅調降分期繳納土地使用變更費用的利率。過去若不一次繳清,須負擔相當於高利商業貸款的12%年利率;新規則降為1%年利率加上銀行邊際資金成本放款利率(MCLR)——這是銀行依法可放款的最低利率水準。
各類土地使用變更費率方面,從農業用地變更為工業用途,費率從原先的公告地價20%調降至15%;變更為住宅用途從50%降至25%;變更為機構用途則從100%降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