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連線 TWSE 證交所重大訊息庫
上市公司重大訊息
即時掌握上市櫃公司盤後動態、法說會簡報、股利政策與營收公告
4,936
總公告數
0
今日新增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5/04/1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歐政宏 4.舊任者簡歷:新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歐政宏 6.新任者簡歷:新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新任生效日期:115/04/1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股東常會日期:115/04/14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公司一一四年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通過本公司董監事選舉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 2.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將以本公司所需 之供應商或直接或間接客戶,或可提供業務整合利基,或可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之 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90,000仟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90,000仟股為限,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得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 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2)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3.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 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4.私募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外, 係參考相關法令規範及普通股收盤價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競爭力、支應轉投資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 及發行成本,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且私募有價證券有限制轉讓的規定, 較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 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 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因 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合規定內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 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5/04/14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5/04/22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資深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5/04/1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志成/南山人壽不動產部專案管理處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5/04/1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4/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562,727,897元。 4.除權(息)交易日:NA 5.最後過戶日:NA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8.除權(息)基準日:115/06/0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預計發放日為115年6月18日。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4/14 2.公司名稱:大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為營運需要,大同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更改名稱為: 大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修訂英文名稱為:Tatung Development Company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國際會議廳(地址:新竹市力行三路七號一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減資彌補虧損案(股東提案)。(新增) (2):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員工案。(新增)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30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討論事項兩案。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816號 (佐登妮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樓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4):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 (5):114年度中華民國境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6):114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全面改選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3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 擬訂於115年3月20日起至115年3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請於115年3月30日下午5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 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2.受理方式: 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 處所:台中巿北區中清路一段816號10樓(佐登妮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電話: 04-22922999)。 電子方式:investor@jourdeness.com.tw。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5年4月29日至115年5月 26日止,請逕登入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依相關說明投票。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佐登妮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陸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100%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償還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 11.承銷方式:全數採競價拍賣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 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以及發行及 轉換辦法,訂定發行日期、轉換價格及相關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 時效,本次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含 但不限於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及轉換條件與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 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 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變更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 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發行作業,授權 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前揭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即無償配發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上限為 新台幣15,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普通股 1,5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增資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並達成公司要求之績效條件 (公司績效及個人績效二項皆要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1)對象:中高階主管及關鍵人才 (2)公司績效: 1.公司前一年度EPS優於(含)5元,整體權重100%。 2.公司前一年度EPS介於5-3.5(含)元,整體權重50%。 3.公司前一年度EPS低於3.5(不含),整體權重0%。 (3)個人績效: 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考核均在A(含)以上 (4)年限/比率: 滿一年:30% 滿二年:30% 滿三年:4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 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 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3)一般死亡: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職業災害: 1.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可於離職日既得,惟針對已確認公司營運、個人績效目標達成程度的 既得年度,各該年度可既得之實際股份,需依本辦法所定之既得條件計算 之;針對無法確認公司營運、個人績效目標達成程度的既得年度,其尚未 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全數既得。 2.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於員工死亡時,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由繼承人完成必要法定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 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惟若員工死亡時,針對已確認公司營運、個人 績效目標達成程度的既得年度,各該年度可既得之實際股份,需依本辦法 所定之既得條件計算之;針對無法確認公司營運、個人績效目標達成程度 的既得年度,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全數既得。 (5)調職 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應比照本項第一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 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獲配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6)員工或其繼承人應依信託約定,領取達成既得條件所移轉之股份。 (7)其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本公司勞動 契約、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且經本公司認為情節重大者,對於尚未達成 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1項規定認定之) 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其獲配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 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後, 提報董事會通過,惟具經理人身份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2)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員工累計取得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 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該員工之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留任本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 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 假設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新台幣108元擬制計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之情況下 可能費用化總金額為新台幣162,000仟元。暫估115年至118年費用化金額分別 為新台幣22,024仟元、53,951仟元、54,098仟元及31,927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本公司115年4月14日加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144,268,604股計算,暫估 民國115年至118年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台幣 0.15元、0.37元、0.37元 及0.22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將以員工名義交付股票信託保管,員工 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予以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約執行之。 (2)除前項因受信託約定之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 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員工得領本公司配發之現金股利及 股票股利,且所配發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視為已達成既得條件,毋需交付 信託保管,減資退還股款及現金增資之認股時亦同),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調整相關 內容,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 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 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 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127號(沃田旅店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4年度董事及員工(含基層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本公司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6):本公司國內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7):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提請承認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提請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選舉事項 (1):本公司選任第十七屆董事9人案。 8.召集事由四: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公決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提請公決案。 (3):本公司擬解除第十七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提請公決案。 (4):本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提請公決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192-1條規定,自115年3月13日至115年3月23日止 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暨董事候選人名單, 受理地點: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地址:111046台北市中山北路六段89號17樓。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5年4月25日至 115年5月22日止。 (3)新增討論事項第4案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且 為策略性投資人。 2.洽定之應募人: 應募人 應募股數 ------------------------------------ ------------------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8,184,000 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 4,230,000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4,230,000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455,000 3.私募對象與本公司間關係 私募對象與其前十大股東與本公司關係: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前十大股東:非本公司內部人且非關係人 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前十大股東:非本公司內部人且非關係人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前十大股東:非本公司內部人且非關係人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前十大股東:非本公司內部人且非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45,099,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公司於11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私募總額以不超過90,000仟股為限,並授權董事會得於一年內分三次 辦理。本次預計發行額度為45,099仟股。其餘尚未發行額度,因辦理期限將屆滿 不再繼續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115年4月14日為本次私募之定價日。依據本公司11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私募 參考價格之計算標準,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新台幣35.15元、35.37元、 35.48元。 (2)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新台幣34.10元。 本次私募價格取兩者較高者35.48元為參考價格、私募價格訂為每股35.48元,為 參考價格之100%,符合股東會決議之授權範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集團長期發展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長期發展引進策略合作對象考量,而經由該等應募人 對本公司之股權投資,可穩定並深化雙方業務關係,且私募有價證券在三年內之轉讓 受有限制,更可加強確保該等策略性投資人與本公司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年4月14日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35.4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5.48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於發行後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原則上三年內 不得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 私募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款繳納期間:自115年4月15日起至4月29日止 (2)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15年4月29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市場狀況或客觀 環境變動,或因其他事實需要而須修訂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時,本 案授權董事長於法定15日繳款期限內調整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5/04/14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5/04/2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5年第1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雙鳳路75號6樓(牡丹心活動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4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發行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本公司第十七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責任免除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股東常會日期:115/04/14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承認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3元)。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承認114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NT$ 0元 (2)股票股利:NT$ 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完整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名稱:盛帆半導體(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帆(蘇州)) 性質: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5/4/14~115/4/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1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訊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芯香港)持有之盛帆(蘇州)全數股權: 人民幣144,000仟元或等值外幣為交易價格上限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訊芯電子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芯中山):訊芯香港直接全資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因業務發展需要進行組織調整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SFA SEMICON CO., LTD.:皆為非關係人 CHUN CAN CAPITAL GROUP:皆為非關係人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支付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集團訊芯-KY累計持有 金額:盛帆(蘇州) RMB 526,092.90仟元 (實收資本額)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114年Q4個體) 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 盛帆(蘇州) 4.20%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114年Q4個體) 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盛帆(蘇州) 10.21% 營運資金(114年Q4合併):5,234,589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股權架構調整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宏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Horng Yow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3.會計師姓名: 唐如又 TANG JUYU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70013154 號 SEC No. of the CPA:0970013154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因業務發展需要進行組織調整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公告完整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Plot 311, No. 756, Persiaran Cassia Selatan 2, Taman Perindustrian Batu Kawan, 14100 Bandar Cassia, Pulau Pinang, Malaysia 2.事實發生日:115/4/14~115/4/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1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4.21 acres及建築物183,246.34 square feet,總價金MYR68,580,000.00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Foong Chi Mould Industries Sdn. Bhd.,與本公司非屬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皆依買賣合約(SPA)規定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合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孫公司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Laurelcap Sdn. Bhd.,估價金額MYR70,000,000.00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Stanley Toh Kim Seng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V0927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MYR216,000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購置自有廠房供營運生產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孫公司依馬來西亞公司法規定並不需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公告資訊為母公司115/3/10及115/3/11公告之確定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