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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掌握上市櫃公司盤後動態、法說會簡報、股利政策與營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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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齊

2026-03-11 16:16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減資基準日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註銷本公司第二次買回庫藏股股份
3.減資金額:3,080,000元
4.消除股份:308,000股
5.減資比率:0.149%
6.減資後股本:2,057,618,0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3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924

榮惠-KY創

2026-03-11 15:45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註銷本公司買回之庫藏股。
3.減資金額:2,260,000元
4.消除股份:226,000股
5.減資比率:1.08%
6.減資後股本:206,24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4439

冠星-KY

2026-03-11 15:1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822,555,22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2~115/05/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8.00~151.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擬以庫藏股方式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案。
說明:1.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之規定,以庫藏股方式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
2.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822,555仟元整 (盈餘分派尚待股東會決議通過),本次計劃
擬買回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5,500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公司本次買回共計500,000股,並於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
執行完畢。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單價在新台58元至151元之間,但本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1%
(8)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訂定轉讓員工辦法,詳如附件。
3.本次買回庫藏股之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
4.上述買回計畫,業經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擬由董事會出具買回公司股份
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詳附件。
5.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擬依規定於董事會通過後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董事會之決
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6.本案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提請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冠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
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
(所稱「子公司」係指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得
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
員工得認購股數由本公司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
之權數,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具
體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授權董事長決定。另本公司應依下列情形執行相關審核程
序:
一、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經理人、非經理人適用情形:
項目	薪資報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
經理人	  V                V
非經理人	           V       V
二、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其控制或從屬公司之經理人、非經理人適用情形(本公司之控制或從屬公
司未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經理人、非經理人任職於控制或從屬公司	         提報會議型態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
	

經理人	兼職本公司經理人			V                V
	兼職本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	         V       V
非經理人	兼職本公司經理人			V                V
	兼職本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	         V       V

第六條:轉讓之程序
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認購繳款期間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股份
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第八條: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公司可斟酌需要與員工約定,惟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及
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2026年3月11日第3屆第6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3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2.3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
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6958

日盛台駿

2026-03-10 21:2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337,703,29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1~115/05/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2.43~23.08,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5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七:擬提報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案,謹提請  審議。(本案業經115年3月10日第1屆第25次審計委
員會
同意通過在案)
說  明:1.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本公司股份,評估試算基礎及建議方案(附件C7-
2)。
擬建議(一)買回股數:採方案1.買回2,000,000股,
      (二)買回價格區間:採方案3.價格區間12.43元~23.08元。
2.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337,703仟元整。本次買回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46,160
仟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15年03月11日起至115年05月10日止,預計買回2,000仟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2.43元至23.08元整,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授
權董
事長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3. 本案業已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附件C7-3至C7-
5)。
4.依據規定,擬由董事會出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參閱(附件C7-6)。
5.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5年3月10日第22屆第53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0.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百分之0.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
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1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簡志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評估結論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評估意見,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
成現金流出及資產總額、股權淨值下降外,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
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朱士廷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2231

為升

2026-03-10 20:53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至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0
2.公司名稱:至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8,520,000元
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0-116/03/09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200 仟股
買回區間價格(元):15.1元以下.
買回方式:自未上市股票交易市場買回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24000股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24000股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擬實施庫藏股,提請 審議。
說    明: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故擬實施庫藏股,每股依
資本公積轉增資基準日115年1月26日及最近期淨值為依據,買回價格
不超過新台幣15.1元。
並依公司法第167-1條規定:
(1) 於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之範圍內,收買股份。
105,124,000股 × 5% =5,256,200股  =>5,200張
(2) 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8,520,000元
NTD15.1 × ,5,200,000股=NTD78,520,000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355

敬鵬

2026-03-10 17:57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第七次買回庫藏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780,233,76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1~115/05/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8.39~4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A.第1次買回庫藏股未執行完畢情形:
申請買回股數:15,000,000股
實際買回股數:11,602,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本公司視股價合理性買回本公司股份
B.第2次買回庫藏股未執行完畢情形:
申請買回股數:3,750,000股
實際買回股數: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股價大多時間超出預計買回區間價格上限,致無法於核准價格區間內執行
買回
C.第4次買回庫藏股未執行完畢情形:
申請買回股數:6,000,000股
實際買回股數:3,685,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本公司斟酌市場狀況、資金運用效益及維護股東權益,買回本公司股份。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15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
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
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一、  依據本公司職等及績效考核核定之本公司員工。				
二、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六個月且有特殊留才需要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及子公司
員工。				
三、  有特殊留才需要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子公司員工。				
四、  所稱「子公司」係指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
司。				
以上之受讓人,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據本公司員工職等、績效考核與留才需要,由總經理提報轉讓數額並依「上市上櫃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公司及其控制或從屬員工公司」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適用情
形執行相關審核程序後提報董事會核定。員工得認購股數考量標準如下:				
一、 依據本公司職等及績效考核核定之數額。				
二、 有特殊留才需要者,由總經理提報轉讓數額。				
三、 符合資格之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				
四、 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並將執行情形報告董事會。				
第六條        (轉讓之程序)				
一、 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 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
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將依公司法第 167-3 條規定,限制員工在兩年內不得轉讓。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5年03月10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
自
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 0.7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
流動資產之百分之 1.0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
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 8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轉讓員工,預計以每股28.39-45元買回
普通股股票3,000,000股,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
本會計師認為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6715

嘉基

2026-03-10 17:56

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公告完整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0
2.公司名稱:嘉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第1次買回之庫藏股,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之規定辦理,預計轉讓股數為 24,200 股
(2)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5年3月1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598

岱宇

2026-03-10 16:47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211,114,9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1~115/05/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29.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2,826,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9/19 ~ 114/11/17 、預定買回股數(股):4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4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6/05 ~ 114/08/01 、預定買回股數(股):4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4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115年3月10日第十二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買回本公司3,000,000股普通
股股份轉讓予員工案。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  1  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第 1 項第 1 款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規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  2  條 
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規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  3  條 
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  4  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仍在職之本公司及符合一定條件之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依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
發字第1070121068號令規定辦理)之全職員工,得依本辦法第5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  5  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利,
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具體認購
資格及認購數量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授權董事長決定。相關審核程序如下:
1、本公司轉讓予經理人、本公司轉讓予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經理人兼職發行公司經理人或本
公司轉讓予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非經理人兼職發行公司經理人,須提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討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
2、本公司轉讓予非經理人、本公司轉讓予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經理人兼職發行公司非經理人
或未兼職、或本公司轉讓予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非經理人兼職發行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轉
讓對象非為上市上櫃公司或其控制或從屬公司之經理人,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討論後再提報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
第  6  條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
條件等作業事項。 
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  7  條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
份
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
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
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
第 10 條之 1 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第  8  條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  9  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115年3月10日第十二屆第十八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6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2.1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 :林佑穎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岱宇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案,預定買回普通股
3,000仟股、最大動用金額為88,500仟元及買回區間價格之範圍為17.00元~29.50元。其決策過程
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且未來執行時對公司財務狀況尚不致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應無
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2543

皇昌

2026-03-10 16:0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減資基準日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註銷本公司第6次買回之庫藏股
3.減資金額:38,420,000
4.消除股份:3,842,000
5.減資比率:0.72%
6.減資後股本:5,285,419,610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461

光群雷

2026-03-10 15:0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更正買回期間)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71,999,34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1~115/05/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65~24.7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864,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4/16 ~ 114/06/10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0 、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864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7.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150310第十三屆第14次董事會議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2026年度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有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員工,除本公司員工外,尚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外
        子公司。
第三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四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為限,得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
第五條:凡於認購配股基準日到職滿一年且仍在職之全職支薪員工,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未來公司
       策略發展所需之專業人員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員工,始得享有認購庫藏股之權利。
       認股人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呈送董事會決議;轉讓之對象非
       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按其特殊貢獻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予以核計,茲敘述如下:
        一、由各級主管考核建議呈報總經理核定後,提請董事長裁決,並送董事會核定。
        二、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購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依相關規定另行核定。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可由董事會於
            當次認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股並依認股人身份提報審計委員會或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
            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七條:庫藏股之轉讓依以下程序辦理: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核訂後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數量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八條:本次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
       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註1))
       註1:普通股股份總數,以經濟部變更登記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準。
第九條: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十條:庫藏股轉讓予員工,相關稅捐仍應依法繳納後始得辦理過戶作業。
第十一條: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
         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正。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8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流動資產之百分之3.0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
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福邦證券承銷商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之買回區間價格尚稱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
另對財務結構、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對本公司之財務狀況
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2461

光群雷

2026-03-10 14:0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71,999,34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1~115/06/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65~24.7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864,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114/04/16 ~ 114/06/10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864000 、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7.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150310第十三屆第14次董事會議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2026年度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有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員工,除本公司員工外,尚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外
        子公司。
第三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四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為限,得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
第五條:凡於認購配股基準日到職滿一年且仍在職之全職支薪員工,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未來公司
       策略發展所需之專業人員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員工,始得享有認購庫藏股之權利。
       認股人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呈送董事會決議;轉讓之對象非
       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按其特殊貢獻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予以核計,茲敘述如下:
        一、由各級主管考核建議呈報總經理核定後,提請董事長裁決,並送董事會核定。
        二、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購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依相關規定另行核定。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可由董事會於
            當次認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股並依認股人身份提報審計委員會或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
            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七條:庫藏股之轉讓依以下程序辦理: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核訂後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數量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八條:本次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
       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註1))
       註1:普通股股份總數,以經濟部變更登記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準。
第九條: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十條:庫藏股轉讓予員工,相關稅捐仍應依法繳納後始得辦理過戶作業。
第十一條: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
         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正。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8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流動資產之百分之3.0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
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福邦證券承銷商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之買回區間價格尚稱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
另對財務結構、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對本公司之財務狀況
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6108

競國

2026-03-06 19:30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股份辦理減資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6
2.減資緣由:註銷本公司買回股份
3.減資金額:新台幣25,000,000元
4.消除股份:2,500,000股
5.減資比率:1.59%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544,943,1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2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909

榮成

2026-03-06 18:3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十七次庫藏股買回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908,697,27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09~115/05/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68~1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6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1,929,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9/30 ~ 114/11/05 、預定買回股數(股):8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5888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74.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8/20 ~ 114/09/17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2498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25.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6/10 ~ 114/07/17 、預定買回股數(股):8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8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4)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5/29 ~ 114/06/09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3505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35.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23次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分批買回,為考量員工認購意願及資金
運用效益,故未執行完畢。
第25次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分批買回,為考量員工認購意願及市場
價格多高於原預定買回價格區間,故未執行完畢。
第26次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
策略,因而未全數買回原定數量。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115年3月6日第十六屆第十七次臨時董事會議事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七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5年3月6日訂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
轉
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
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若逾五年而未轉讓部分,將依法規註銷股份。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個月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及國
內
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為限(含兼職員工、顧問),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
格。
前項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指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369條之3、第369條之9第2項、第369條之
11之標準認定之。
第一項所稱兼職員工,係指受本公司僱用之計時性人員(即每天工時不須滿8小時者)或定期契約人
員,並支領薪資者。
第一項所稱顧問,係指受本公司聘用之定期契約人員,執行本公司交付特殊或專案任務,並受領酬
勞
者。
第五條  員工每次可認購股數依員工職務、年資、考績、及貢獻事績等因素,經評等計算訂定員
工
得受讓股份之股數,並列冊提報董事會同意。
本公司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之董事,其認購股數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請董事會決議
之;本公司之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在職員工若兼具本公司經理人或本公司董事身分者,亦同。
屬前項所述以外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認購股數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
後,再提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1.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
條件等作業事項。
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
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 (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x(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買回
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
相
同。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一五年三月六日第十六屆第十七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6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
動資產之0.5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
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
明。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評估意見,本公司預計買回庫藏股之區間價格為每股單價6.68元至10.00元
尚屬合理,另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及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1558

伸興

2026-03-06 14:27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庫藏股註銷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6
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註銷本公司實施第5次庫藏股
買回之全數股份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000股
5.減資比率:3.01%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645,356,3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0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8467

波力-KY

2026-03-04 17:3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事宜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4
2.減資緣由:本公司第四次買回之庫藏股予以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000股
5.減資比率:3.97%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83,735,7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0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4961

天鈺

2026-03-04 16:31

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完畢

公告完整內容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733,891,433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1/06~115/03/05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94.50~216.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5/01/08~115/03/04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500,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220,678,034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47.12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500,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4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446

藥華藥

2026-03-02 20:38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庫藏股註銷暨訂定減資 基準日事宜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2
2.減資緣由: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將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屆滿五年未轉讓
員工之股份予以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280,000元
4.消除股份:28,000股
5.減資比率:0.0074%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79,909,3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0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563

巧新

2026-03-02 16:0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減資事宜

公告完整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2
2.減資緣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為目的買回之庫藏股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
3.減資金額:新台幣51,740,00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5,174,000股
5.減資比率:2.24%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256,081,4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年3月23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040

遠見

2026-02-04 16:35

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期間屆滿執行情形

公告完整內容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22,994,134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2/05~115/02/04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15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46.00~87.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5/01/05~115/02/04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150,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164,912,339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52.35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3,150,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00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474

可成

2026-02-03 18:00

公告本公司買回股份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公告完整內容

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15/02/03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1,610,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322,939,171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00.58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9,773,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0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