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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公告日期: 114/05/1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公告處分重要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案,並於114年 5月15日完成「股權轉讓協議」之簽署,因買方新建廠房投資項目受限於當地政 府法規限制,買方提出修訂原第一次轉讓70%股權變更由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本公司全數放棄認購,由買方蘇州沃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蘇州沃可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蘇州飛彪群瑪電子設備有限公司依約定持股比例分 別認購,其他條款不做調整,依已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及相關之增修補協議 內容執行,並於114年10月14日公告並完成股權轉讓協議-增修補協議之簽署。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累計收到買方第一次增資款共計人民幣6,300萬。 (2)雙方於114年12月30日完成經營權移交,同日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之經營權 移交印鑑之增修補協議」及「股權轉讓協議之經營權移交確認協議書」,待蘇州 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14年12月30日資產負債表結算完成並經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複核後,將另行補充公告。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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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Microloops Vietnam Corp. Company Limited 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4/12/30~114/12/3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3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增資總金額:美金6,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Microloops Vietnam Corp. Company Limited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子公司資金需求分次注資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現金增資美金6,000仟元,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投資金額:美金6,100仟元 (2)持股比例:100% (3)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8.71%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1.29%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NT$712,934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30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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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NA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3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由美金181,953,354元減少至美金149,953,354元 流通在外股數由181,953,354股減少至149,953,354股 對每股淨值之影響:不適用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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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2/30~114/12/3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3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股數630,000股,每股價格30元 總交易金額新台幣18,9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臺灣希望創新(股)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持股率30%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匯款,繳款期間114年12月29日起,迄115年1月5日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董事會 (2)交易之價格決定:依據會計師股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7.46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次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1,340,168股 (2)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金額:40,205仟元 (3)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持股比例:增資後持股比率28.51%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估總資產比例:57.53% (2)佔母公司業主之權益:60.68%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金數額:111,404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交易金額未達重大性標準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黃致富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証字第1140334720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本公司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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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公司名稱:聯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聯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 限已於114年12月30日截止,惟有部分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14年12月31日至115年01月31日 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所載明之繳款方式繳款,逾期 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公司治理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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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公司名稱: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本公司114年12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不超過總發行股數150,000,000股 額度內辦理私募。 (2)本次私募普通股89,419,666股,實際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0元, 總金額為新台幣2,682,589,980元,已完成收足與該金額等值之美金。 (3)已於114年12月30日收足股款。 (4)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4年12月30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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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12/3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3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美金47,780,148元,流通在外股數為47,780,148股, 每股淨值為美金1.69元 (2)減資變更登記後實收資本額為美金37,780,148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7,780,148股, 每股淨值為美金1.87元 (以114年第3季財報為計算基礎)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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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30 2.減資緣由:配合集團資金規劃,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 3.減資金額:美金1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000股 5.減資比率:20.93% 6.減資後股本:美金37,780,148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12/3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子公司仁寶網路資訊(昆山)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辦理減資,流程為: 仁寶網路資訊(昆山)有限公司→Arch Holding (BVI) Corp. →Arcadyan Holding (BVI)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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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公司名稱:三福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89.59%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之繳款作業時間考量,因未能於繳 款期間114年12月29日至114年12月30日完成,擬調整特定人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依114年10月31日董事會決議,繳款期限之調整已授權董事長處理之;業經本 日董事長同意,特此公告調整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4年12月29日至115年01月23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次釋股作業案等相關事項已於114年10月31日公告在案。 (2)現金增資基準日,由114年12月31日調整為115年01月26日。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或有未訂事項,授權 董事長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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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全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All Plus Co., Ltd. 為本公司100% 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38,31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7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14,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84,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借款人之營運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353,91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02,845 5.計息方式: 依雙方協議 6.還款之: (1)條件: 依雙方協議 (2)日期: 依雙方協議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029,48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5.7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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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4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314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因考量繳款期限涵蓋年底及年初假期將影響增資時程規劃,為維護股東權益,故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展延至115年04月08日以前募集完
成。
(3)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16元。
(4)原股東認購比率:每仟股得認購22.55491341股。
(5)股款繳納期間:
(i)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12/05~115/01/05。
(ii)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5/01/06~115/01/12。
(6)上述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2月30日金
管證發字第1140368526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
本次現金增資案如未能依原訂計畫時程完成募資作業,致已繳款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
受影響,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本次現金增資案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2)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i)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
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年利率(註)/365】
註:年利率係依本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臺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ii)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
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先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並於上市買賣日直接劃撥
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9314號申報生效在案,擬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為保障投資人權益。
茲承諾若因本次展延資金之募集,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
其權利受損,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曾子章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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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30 2.增資資金來源:保留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 美金20,000,000 2.發行股數: 2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每股一美元 8.發行價格:每股一美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自有資本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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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4/12/30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4/12/23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4/11/07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0,000,000元。 發行股數:3,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俟定價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 計450千股供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2,250千股,由原股東按增資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分別認購,依本公司目前流通 在外股數142,042,467股計算,原股東每仟股得認購15.84033315股。如嗣 後因本公司普通股發生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原股東認股比率因此 發生變動時,由董事長辦理相關調整事宜。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千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股,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 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 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之普通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5/01/19 17.最後過戶日: 115/01/14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115/01/15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115/01/19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5/01/26~115/01/30。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5/02/02~115/02/04。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12/30(補充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三重分行(補充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樹林分行(補充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733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未盡事宜或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由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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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重慶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均為本公司直接100%持有子公司,互為關連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18,57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5,52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9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0,4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6,8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0,222 5.計息方式: 依借款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借款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75,80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8.6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114年12月30日匯率美金兌換新台幣31.37及人民幣兌換新台幣4.49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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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4/12/29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4/12/04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4/11/11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發行總股數:5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5元。 10.員工認股股數:提撥15%計7,500千股予本公司員工承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75%計37,500千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 額之10%計5,000千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公開銷售。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 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5/01/12 17.最後過戶日:115/01/07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1/08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1/12 20.股款繳納期間:115/01/16-115/01/22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5/1/23-115/1/2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12/29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合作金庫館前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銀行城東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12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583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等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 主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或有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依市場狀況全權處理。 (3)因辦理現金增資作業事宜,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24423)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24424) 停止轉換期間:114/12/16~1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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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12/29 2.發行股數:5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無 7.原股東認購比率:100%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無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本、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12/31 13.最後過戶日:114/12/3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2/3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31 16.股款繳納期間:114/12/3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不適用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不適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增資案業經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12月29日核備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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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9 2.減資基準日:114/12/3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減資案業經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12月29日核備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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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4/12/29至民國114/12/2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陝西福貞金屬包裝有限公司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2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50,000仟元 (係有限公司,無劃分股份) 6.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陝西福貞金屬包裝有限公司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200,000仟元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50,000仟元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銷售各類金屬包裝容器和相關原材料業務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11.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 118,110仟元 12.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 (-16,200仟元) 13.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000仟元 1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7.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20.經紀人: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29日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元177,155仟元及人民幣450,000仟元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47.5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56.45% 28.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37.75%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元177,155仟元及人民幣400,000仟元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37.2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54.78% 32.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33.68% 33.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1年93,189仟元 112年101,729仟元 113年(-82,202仟元) 34.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人民幣127,106仟元 35.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6.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7.會計師姓名: NA 38.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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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4,000,000泰銖 發行總股數:普通股4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泰銖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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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
相關函釋所規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公司經114年12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不超過150,000,000股
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本私募案
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前述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法令規定及參考本公司目前情況、未來
展望,再加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3)依前述訂價依據,選擇以定價日前5個營業日普通股之平均收盤價新臺幣30.92元
為本次私募訂價之參考價格。擬提請董事會決議實際私募價格為每股新臺幣30元
經核算佔基準計算價格之97.02%(高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支應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
所需資金等一項或多項之資金運用計畫。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
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
規定可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
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12/26
11.參考價格:新台幣30.9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3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在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
滿三年後,本公司擬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同意函後,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4年12月29日至114年12月30日止。
(2)增資基準日:114年12月30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閞指示
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如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本次全數私募股數,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
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款。且本次未發行之股數得於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
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民國114年12月26日股東臨時會
決議通過之辦理次數及總股數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