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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8/28 2.公司名稱:Winking Studios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57.19%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每日股票回購指示的生效日期: 2026/08/28 (2)授權購買的最大股份數量: 44,193,811 (3)透過市場收購方式進行的購買: 是 (4)購買日期: 2026/08/28 (5)購買股份總數: 14,100 (6)註銷股份數量: 0 (7)庫存股數量: 2,112,700 (8)每股最高價格: SGD 0.2150 (9)每股最低價格: SGD 0.2150 (10)股份已支付或應付的總對價(包括印花稅、清算費用等): SGD 3,057.72 (11)截至目前累計購買股數: 2,112,700 (12)已發行股份數量(不包括購買後的庫存股): 439,825,418 (13)購買後持有的庫存股數量: 2,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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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150,046,555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6/30~115/08/29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34.20~77.9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5/07/03~115/08/27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797,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41,413,096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51.96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583,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3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交易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執行率53.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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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8/25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8/25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1,489,813,430 148,981,343 -0.45
減資後 1,475,813,430 147,581,343 -0.46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5年8月28日接獲經濟部商業署之變更登記核准函。
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5年Q2)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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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15/08/28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1,177,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243,311,821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06.72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3,592,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5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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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15/08/28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720,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203,942,706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83.25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4,450,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5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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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3,218,841,217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7/01~115/08/29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0~150.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5/07/01~115/08/28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5,600,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591,012,508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05.54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5,600,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3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考量市場機制及整體股東權益。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預定買回期間為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29日,因115年8月29日非屬營業日,故於115年8月28日提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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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8/27 2.公司名稱:Winking Studios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57.19%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每日股票回購指示的生效日期: 2026/08/27 (2)授權購買的最大股份數量: 44,193,811 (3)透過市場收購方式進行的購買: 是 (4)購買日期: 2026/08/27 (5)購買股份總數: 15,000 (6)註銷股份數量: 0 (7)庫存股數量: 2,098,600 (8)每股最高價格: SGD 0.2100 (9)每股最低價格: SGD 0.2100 (10)股份已支付或應付的總對價(包括印花稅、清算費用等): SGD 3,176.26 (11)截至目前累計購買股數: 2,098,600 (12)已發行股份數量(不包括購買後的庫存股): 439,839,518 (13)購買後持有的庫存股數量: 2,09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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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7 2.減資緣由:為註銷因合併子公司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 3.減資金額:162,245,740元 4.消除股份:16,224,574股 5.減資比率:6.03% 6.減資後股本:2,527,471,0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9/0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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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15/08/27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1,496,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308,695,514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06.35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2,415,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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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8/1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8/2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實收資本額:減資前新台幣1,299,425,490元,減資後新台幣1,291,602,299元。 (2)流通在外股數:減資前128,994,549股,減資後129,012,299股。 (3)每股淨值:減資前新台幣16.47元,減資後新台幣16.47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無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5/08/26始接獲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2)本次減資係本公司第11次買回庫藏註銷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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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1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41,332,75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8/11~115/10/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21.00~27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4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訂定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辦法案,提請 討論。 說明: 1.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本公司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訂定買回本公 司股份轉讓予員工辦法,相關買回資訊如下: (1).本次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本次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本次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25,000仟元 (4).本次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5年08月11日起至115年10月08日止,預計買回3,000,000 股。 (5).本次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21元至275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2.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轉 讓予員工辦法】詳如【附件三】,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 定辦理 3.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4.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48%,且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825,000仟元,佔 本公司流動資產20.00%,經評估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5.本案通過後,將依法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請參閱【附件四】,本次買回庫藏股之證券承銷商對買回 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五】。 6.本案擬通過後將呈主管機關備查,如遇法令更新或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正時及其他相關事宜,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討論。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華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之 「上市 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 讓予員工,除依 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 通股相同。 3.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4.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五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員工。 5.員工得認購股數 員工得認購股數係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及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 股份總額及單一 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為計算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認購股數,並呈報董事長核定之。惟認股人 具經理人身份 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呈送董事會決議。 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 者,視為棄權;認 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員工認購之。 6.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依以下程序辦理 6.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6.2公司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購基準日、得認購數量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 限制條件等作業 事項。 6.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7.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增加 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8.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9.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應依相關法令由公司或員工各自負擔。 10.其他事項 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 公司未發行股 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11.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修正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華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5年08月10日第十四屆第九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 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6.4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2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 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證券承銷商認為華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21元至每股 275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未產生 重大不利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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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8/10 2.公司名稱: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決議買回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預定買回張數:2,000張。 (2)預定買回價格:100元內。 (3)預定買回期間:自115年8月10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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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0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9,518,93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8/05~115/10/0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7.00~122.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65,00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5/12 ~ 115/07/03 、預定買回股數(股):665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 (股):665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業於115年8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4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奧義賽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 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5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半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及子公司 全職員工(所稱「子公司」係指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 司),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受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 止日期間主動申請離職(或留職停薪)者,或經公司通知資遣或解僱者,喪失認購資格。員工於繳款期 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可於下次認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並依 認股人身分提報審計委員會或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五條 本公司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個人績效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 份之股數,實際具體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授權董事長決定。惟轉讓對象具經理人 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董事會決議;轉讓對象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 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 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並得加計資金成本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 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轉讓價 格計算至小數點後第1位,第2位後四捨五入。資金成本以台灣銀行一年期大額定期存款機動 利率為依據。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 份總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 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所產生之稅賦,均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 本辦法於民國一一五年八月四日訂定。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於 2026年 8 月 4日經2026年第 4 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 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400,000股 。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1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底流動資 產之6.0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 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 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依金管會證期局規定,擬修正本公司「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之第四條條文,前述辦法將提請 最近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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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0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298,121,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8/10~115/10/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0~28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81,00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1/06/21 ~ 111/08/05 、預定買回股數(股):154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848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5.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申報買回3,850,000股,實際已買回3,723,000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 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故未執行完畢。 第二次申報買回3,850,000股,實際已買回2,049,000股 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分批買回,為考量員工認購意願及資金運用效 益,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故未執行完畢。 第三次申報買回1,540,000股,實際已買回848,000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於價格 區間內分批買回,為考量員工認購意願及資金運用效益,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 六 案 案 由:擬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請 決議。 說 明:一、為轉讓同仁用以激勵士氣並留任優秀人才,本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 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 本次買回股份計畫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同仁。 (2)預定買回期間:自民國115年8月10日起至民國115年10月6日止。 (3)預定買回數量:1,500,000股。 (4)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70元至新台幣280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 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二、承上,為使本公司股份轉讓同仁有所依循,擬訂定「第四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詳附件 五。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條之規定,出具聲明書請詳附件六。 四、本案其他相關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 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辦理註銷變更登記。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在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 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全職員工(含海外子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 格。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股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者,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關鍵人才)等標準,並須兼顧 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 由董事會決議,並依據以下審核程序辦理: 一、經理人:轉讓對象為本公司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送呈董事會決議。 二、非經理人:轉讓對象非為本公司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員 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者則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依前項規定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 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如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 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 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 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另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 時亦同。 第十條 本辦法訂定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八月六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115年8月6日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4.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全數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70元至每股280元,其對 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 皆未產生重大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280元計最高為420,000仟元,依據該公 司一一五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中顯示,保留盈餘為1,773,256仟元,加計股票發行溢價 之資本公積1,604,493仟元,減除特別盈餘公積79,628仟元,總額為3,298,121仟元,即為可買回 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規定之金額,評估其 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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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0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3,996,761,47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8/07~115/10/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83.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353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事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公司擬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案 說 明: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以轉讓予員工。 二、擬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予員工。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93,996,761仟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115年8月7日 至 115年10月6日 (五)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佔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0.3535%。本公司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 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股份並不影響本公司基本之維持及財務狀況。 (六)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至83元,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 續買回股份。 (七)買回之方式: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三、檢附證券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董事會聲明書,請參閱附件十九及附件二十。 四、本案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股買回 等事宜。 五、本案經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同意,提請董事會決議。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鴻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 受讓人之資格及認購股數 本辦法之受讓人係以於認購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以上之本公司員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 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員工。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股繳款截止日期間 離職者 (含自願離職及解雇)、留職停薪、退休及資遣者,喪失認購資格。 另員工認股比例及股數之決定,係以其職稱、職等、薪資、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及其對公司之貢獻等 因素為原則。 前項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將依轉讓當時之相關法令規定,並參酌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 略與方針所需, 提報董事會決議之。 轉讓之員工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轉讓之員工非具經理 人身份者,應先經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四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公司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份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原有已 發行之股份相同。 第五條 轉讓期間 買回之庫藏股份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 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第六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符合資格之員工名單、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 期間、轉讓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以庫藏股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 之平均 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 股東表 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第 10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調整後轉讓價格〔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止〕= 實際平均買回價格 X (公司買回股份執行 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 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應依相關法令由公司或員工各自負擔。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生效,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八月六日 訂定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0.353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 動資產之百分之0.2980。買回之區間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0元至83元,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鴻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 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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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396,490,65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8/07~115/10/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6,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2.55~29.25,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000,00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7/09 ~ 115/07/22 、預定買回股數(股):6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6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115年08月06日董事會通過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於中華民國115年08月07 日至115 年10月05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預定買回數量總額為16,000,000股,其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 股12.55 元至29.25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4.8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 1.32%,茲 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 決策過 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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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17,910,023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6/16~115/08/14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23.00~49.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5/06/25~115/08/06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500,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51,339,358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34.23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500,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27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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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15/08/06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4,157,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306,624,064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73.76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8,843,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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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29,361,974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5/21~115/07/20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11.90~24.92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5/05/22~115/07/17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207,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4,424,634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1.38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07,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22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交易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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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6/30 2.公司名稱:Winking Studios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57.19%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每日股票回購指示的生效日期: 2026/06/30 授權購買的最大股份數量: 44,193,811 透過市場收購方式進行的購買: 是 購買日期: 2026/06/30 購買股份總數: 275,600 註銷股份數量:0 庫存股數量: 664,600 每股最高價格: SGD 0.22095 每股最低價格: SGD 0.22095 股份已支付或應付的總對價(包括印花稅、清算費用等): SGD 61,052.15 截至目前累計購買股數: 664,600 已發行股份數量(不包括購買後的庫存股): 441,273,518 購買後持有的庫存股數量: 66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