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ANI)報導——德里羅斯大道法院近日在一宗涉及商人哈里·尚卡爾·蒂布瑞瓦(Hari Shankar Tibrewal)的民事誹謗案中,確認先前發出的臨時禁制令。法院指出,部分出版物將當事人描述為「匯兌商」(Hawala Trader)、「股市操縱案關鍵人物」,以及「金融黑幕中的神秘巨頭」,初步已將刑事犯罪歸咎於他。
法院強調,此種「將罪行投射於當事人」的作法,形同在正式審判庭外另設「媒體審判」,不僅可能對原告造成偏見,更將干擾司法的正常運作。
本案緣起於原告向法院聲請臨時保護,要求禁止涉及誹瑞瓦的所謂誹謗性內容繼續流通。法院審視多份相關報導,這些刊物涉嫌將地下匯兌(hawala)活動、股市操縱及馬哈德夫博彩案(Mahadev Betting Case)的指控,全數歸咎於蒂布瑞瓦本人。
法院注意到,其中一篇報導將蒂布瑞瓦描述為常駐杜拜的商人,涉嫌與地下匯兌活動有關聯,並透過操縱市場協助拉抬特定股票;另一篇報導則將他描繪為一場「小型股股市操縱陰謀」的「關鍵人物」。
此外,還有報導指控他為杜拜地下匯兌商,並據稱對特定公司的決策擁有影響力。法院在初步審理階段認定,這類用語將刑事犯罪歸咎於原告,並將其描繪為涉及組織犯罪的嫌犯。法院明確指出,包括「股市操縱案關鍵人物」、「匯兌商」、「馬哈德夫博彩案主要被告之一」及「金融黑幕神秘巨頭」等措辭,初步已構成誹謗。
法院同時考量這類刊物對原告名譽可能造成的衝擊,並指出即便以金錢賠償,恐怕也難以完全彌補其所受的損害。法院認定本案已存在初步表面證據成立之案件(prima facie case),在衡量雙方便利性及是否可能造成無可回復之傷害後,決定准予所請的臨時保護措施。
法院亦援引先前指示,要求特定內容應予移除,不得再行轉發或散布。法院指出,後續出版物中諸如「在逃」(absconding)、「匯兌股票操縱、大型博彩集團」、「逃犯」(farar)以及「逃避印度司法制裁的逃犯」等描述,皆屬先前法院已審酌過的同一類別素材。
法院認為,後續的相關報導並非單純在報導一項調查,而是在「煽情化地炒作整起事件」。
不過,法院也澄清,本次保護範圍僅限於其裁定所涵蓋的特定內容與用語,並非全面禁止所有相關報導。該命令保留媒體依新聞倫理規範,報導調查機關或監管機構所揭露的報案書(FIR)、資訊或指控,以及法院、仲裁機構與法定主管機關的命令或程序的權利。
法院進一步規定,若相關當事人未遵守裁定,將依據適用的法律準則,對所涉內容進行搜尋引擎去索引化(de-indexing)處分。法院同時指出,透過適當的隱私設定使相關刊物無法被公眾存取,亦可視為符合裁定的作法。
法院在裁定中援引多項司法先例,涉及名譽權、隱私權、公平報導原則,以及當調查中的指控被呈現為既定罪行時可能產生的偏見問題。
最後須強調的是,法院的上述觀察係於審理臨時救濟時所作出,性質上僅屬初步認定。本命令並不構成對本案實體誹謗訴求的最終裁判,也未對原告相關指控的真偽作出定論。(A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