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週以來,新罕布夏州的進步派人士在社群媒體上大肆轉發一則網路貼文,該貼文聲稱新罕布夏州的「終身稅負」在全美排名第四。
然而,新罕布夏州在多項研究中始終被列為低稅負州,這樣的說法究竟從何而來?
為了釐清真相,本文作者閱讀了這份所謂的「研究」,結果令人大失所望。這份研究的問題極為嚴重。
更糟糕的是,社群媒體在轉傳過程中將「終身已繳稅額」(lifetime taxes paid)扭曲為「終生稅負」(lifetime tax burden),這種措辭上的偷換概念暗示州稅負擔沉重。當然,這種誤解恐怕並非刻意為之。
這份由Self Financial公司製作、並由Visual Capitalist網站繪製成圖表的排名,從頭到尾都存在致命缺陷。
第一個重大問題顯而易見:研究將聯邦所得稅納入計算。新罕布夏州居民平均繳納的聯邦所得稅較高,是因為當地收入相對於全國水準偏高。
將聯邦所得稅納入計算,對於評估新罕布夏州的稅負並無實質意義,只能說明該州居民的平均收入較高。
第二個問題在於研究處理財產稅的方式。新罕布夏州的財產稅負擔確實偏高。稅務基金會(Tax Foundation)將該州排名全美第五,而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則排名第二。
然而,Self Financial的分析採用了粗糙的數學運算,人為地膨脹了其估算的財產稅支出,使新罕布夏州看起來明顯更糟。
該研究以2025年12月31日的單戶家庭住宅中位數價格作為基準,然後將估算的財產稅支出向前推估未來45年。
各位讀者能否猜出這個公式哪裡出了問題?
首先,它將因住房短缺而推高的單戶住宅價格設為基準;接著又假設價格永遠不會趨於穩定,只會不斷刷新歷史高點。
更嚴重的是,該研究僅衡量最昂貴的房地產類型——單戶住宅。排除公寓和連棟別墅,使得估算的財產稅支出被人為放大。人口普查局對年度財產稅帳單的估算,涵蓋了公寓和連棟別墅,將這些類型排除在外是一種刻意的選擇。
Self Financial的分析還假設,一位以美國人口普查數據計算的州中位數年收入(69,187美元)的單身個人,將擁有一幢價值542,300美元的中位數價格房屋,並獨自負擔該房屋的全部財產稅。
毋庸置疑,現實生活並非如此運作。這些單戶住宅通常由夫妻共同持有,房贷和稅款由雙方分攤。年收入低於10萬美元的個人通常居住在公寓、連棟別墅或合作公寓中,而這些較低的財產稅帳單在該研究中被完全排除。
此外,該研究並未清楚說明使用的是哪種財產稅稅率(住宅類不動產或所有類別),也未明確是否將免稅額和排除專案納入計算。
無論採用何種公式,其得出的財產稅負擔都遠高於人口普查局常用的衡量標準。
人口普查局的計算公式將新罕布夏州的中位數財產稅帳單列為西維吉尼亞州(全美最低)的7.6倍。而Self Financial的分析則將新罕布夏州的財產稅支出列為西維吉尼亞州的10倍。
Self Financial的分析還納入了車輛稅,並假設每位居民終身只擁有一輛福特F系列(Ford F-Series)皮卡車,作為其唯一車輛。然而,根據《Motor Trend》2026年的排名,福特F系列皮卡並非新罕布夏州最熱門的前五大車款之一。(豐田RAV4是該州最受歡迎的車款。)假設所有人都駕駛大型皮卡,進一步誇大了估算的稅負。
這份「研究」根本是無稽之談。
那麼,可靠的研究究竟顯示了什麼?
根據稅務基金會極具參考價值的年度測量,新罕布夏州的人均州稅收為全美最低,有效財產稅率則排名全美第五高。
衡量整體稅負的一個極佳指標是稅務基金會的「州稅競爭力指數」(State Tax Competitiveness Index),因為該指數綜合衡量了五大類別中的150項變數:公司稅、個人所得稅、銷售稅與消費稅、財產稅與財富稅,以及失業保險。
新罕布夏州在整體州稅競爭力方面排名第三。
若能調降財產稅稅率,有望將排名進一步提升至第二名。而財產稅上限正是經實證有效的做法。
以高稅負聞名的麻薩諸塞州,其有效財產稅率實際上低於新罕布夏州。一個主要原因是,不堪高財產稅重擔的選民於1980年通過了一項全州性的財產稅上限法案。
經濟學家Jared Walczak今年為財政聯盟基金會(Fiscal Alliance Foundation)所做的研究發現,麻州的財產稅上限使其有效財產稅率下降了三分之二。
羅德島州是另一個實施財產稅上限的新英格蘭州,其報告顯示該上限在限制財產稅增幅方面確實有效。
實施財產稅上限後,地方稅收仍會成長,只是速度會放緩。
採用財產稅上限將是降低新罕布夏州稅負的有效途徑,確保該州永遠不會背負「終身稅負全美第四」的虛名。
(作者Andrew Cline為康科德市約西亞巴特利特公共政策中心主席,現居貝德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