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阿密戴德郡的零售業者未來不能再僅僅張貼一張「不收現金」的告示,就將使用現金付款的顧客拒於門外。
根據該郡頒布的法規,業者在面對面的零售交易中必須接受現金付款,屢次違規者最高可面臨1000美元的罰款。
這項規定之所以再度引發關注,是因為《邁阿密前鋒報》近期報導了希望採行無現金經營的商家有哪些可行的做法,並提醒讀者:雖然佛羅里達州在州政府層級並無類似強制規定,但邁阿密戴德郡本身已實施了相關法規。
該郡官方網站明確指出,邁阿密戴德郡禁止提供零售商品或服務的業者拒絕接受現金付款。這項規定適用於該郡的已建制地區(incorporated areas)與未建制地區(unincorporated areas)。
執法方式與例外規定
這項法規的涵蓋範圍不僅止於櫃台拒收現金。業者同時也被禁止張貼「不收現金」的告示,或對選擇以現金付款的顧客收取較高的價格,只要該筆交易屬於法規涵蓋範圍之內。
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可以向邁阿密戴德郡消費者保護局(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提出申訴。
立法背景與立法宗旨
這項法規於2022年5月經邁阿密戴德郡委員會無異議通過,旨在遏制完全數位化商家的擴張,特別是考量到這對長者、低收入族群、身障人士,以及那些缺乏信用卡或電子支付工具的居民所造成的影響。
該法案的提案人、郡委員René García表示:「我要確保我們的居民有權選擇使用我國的法定貨幣」,他強調這項措施的目標是讓不同族群都能平等進入商家、活動及公園消費。
漸進式罰款機制
罰款機制採漸進式設計。根據通過的法條內容,初次違規將予以警告;第二次違規處以100美元罰款;第三次處以200美元;之後每一次違規最高可處1000美元罰款。
不過,法規存在一項重要的限制:商家依此法規並無義務接受任何面額的鈔票。超過20美元面額的鈔票支付不在適用範圍內,此外還有其他例外情況。
例外情形包括:非面對面交易,例如透過電話、郵購或網路進行的購買;特定以會員制經營的批發賣場;通常需要押金的租賃交易;懷疑收到偽鈔時的交易;以及特定專業服務,包括由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工程師、理財顧問及保險業務員所提供的服務。
更廣泛的影響
該郡官網也釐清:由於佛羅里達州法律的限制,部分邁阿密戴德郡無權管轄的交易類型——例如某些餐廳及私人停車場的交易——得以豁免。
因此,這項規定不應被視為一體適用於所有商家或服務的絕對強制規範。
大型體育場館則擁有另一條替代方案:只要場館內設有至少一個據點,讓民眾可以將現金兌換成儲值卡用於場內消費,營運方就可以採用無現金作業模式。
這項例外是在2022年郡委員會通過該法規時一併納入的。
全國性脈絡
另外,必須區分「美元是法定貨幣」與「全美所有商家均有義務接受現金」兩者之間的差異。
聯邦準備系統(Federal Reserve)解釋,聯邦法律並未要求私人商家必須接受現金。在缺乏州或地方法規的情況下,商家原則上可以自行制定其付款政策。
面對數位支付日益普及,致力於維護現金使用權的地方,邁阿密戴德郡並非孤例。
紐約同樣禁止眾多零售業者及餐飲業者拒絕接受現金,但設有特定例外,例如配備經授權的現金轉儲值卡機制的商家。
費城自2019年起便維持類似的禁令,禁止零售業者在販售消費商品或服務時拒收現金。
麻薩諸塞州甚至訂有州法,明定零售業者不得歧視現金消費者,必須接受法定貨幣作為商品及服務的對價。
華盛頓特區則是較近期加入的行列。自2025年1月起,其立法禁止眾多零售商拒絕收受現金、張貼「不收現金」標示,或對使用現金的消費者收取較高的費用,但同樣設有多項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