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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鈺
2026-02-02 18:38
代重要子公司深圳天德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年第一 次臨時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公告內容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5/02/02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2)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的議案》
(3)通過《關於提請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相關事
宜的議案》
(4)通過《關於變更註冊地址、經營範圍及修訂(公司章程)並授權辦理工商登記的議
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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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鈺
2026-01-15 18:14
代重要子公司深圳天德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有價證券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華西證券收益憑證 2.事實發生日:114/8/20~115/1/1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財務總監 民國115年01月15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次交易數量:110,000仟單位 每單位價格:人民幣1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10,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收益憑證之約定方式,無限制條款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收益憑證發行價格 決策單位:財務總監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150,000仟單位 金額:人民幣150,000仟元 持股比例:不適用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6.17%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7.34%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8,841,980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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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鈺
2026-01-05 18:34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股份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0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733,891,43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1/06~115/03/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4.50~21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第九屆第十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於每股新台幣 94.5~216 元之間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以新台幣324,000仟元作為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買回 本公司普通股。預定買回股數為1,500仟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天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第1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以 下稱「本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 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各次轉 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在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 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369條之3、第369條之9第2項及第369條之11之標準認定之),得依本辦法第 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股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者, 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 一、本公司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績效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 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員工得認購股數。 1.經理人: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按相關規定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若轉讓對象為 該等公司之經理人,須提報所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國內外控制或 從屬公司無需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需提報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及本公司董事會。 2.非經理人:轉讓對象非為本公司或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經理人,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討 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者視為放棄認購權,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 工認購之。 第六條 轉讓之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 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 =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 × (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 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第八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一、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得限制員工自股票交付日起二年不得轉讓。 二、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時當時之法令及公司相關作業辦理。 三、本公司得依整體經營獲利狀況,保留調整或停止實施之權利,受領之員工需盡保密之義務。 第十條 訂定及修訂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本辦法訂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5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2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百分之1.8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 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 性,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具合理性與適法性,且對公司財務與股東權益之影響有限,故尚無重大異常情 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4961
天鈺
2026-01-05 18:34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捐贈「財團法人天鈺環境永續基金 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1/05 2.捐贈原由:為持續結合公司自身與各界之資源與專業,擴大企業正面影響力。 捐助新台幣150萬元予「財團法人天鈺環境永續基金會」以利其推動相關環保活動 與事務。 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天鈺環境永續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