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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7-21 21:36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7/21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於115年4月6日合併後發生電子交易系統異常情形,經證交所 查核,發現公司有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情事,金管會依證交法第66條第1款及 第5款、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裁處。 4.處理過程:台新證券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並將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相關改善事宜。 5.處分情形:對公司核處警告及罰鍰36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6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360萬元,及因警告處分相關財務業務將受限制,包括最近3個月內 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不得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不得申請轉 投資相關事業、不得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擔任ETF流動量 提供者、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等。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案台新證券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後續將依主管機關指示進行檢討及辦理改善事宜。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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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7-20 18:33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公告 與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進行合併
公告內容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7/2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 限公司之子公司,該合併案為集團內組織重組,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整合集團資源,增加中國租賃子公司之融資租賃業務競爭力, 該合併案为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對台新融資租賃(中國) 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之出資額調整,毋須 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兩家融資租賃公司整併後,預期可減少成本,降低風險,資源得集中發揮綜效, 使轉投資之資本金發揮最大效應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影響,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於合併後消滅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案毋須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力誠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古家維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11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暫定民國115年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 後續基準日變更將授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意後執行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 概括承受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与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融資租賃公司, 主營融資租賃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於合併後消滅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案尚須經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待取得核准後將另行公告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 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 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 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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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7-20 18:31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公告 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
公告內容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7/2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 限公司之子公司,該合併案為集團內組織重組,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整合集團資源,增加中國租賃子公司之融資租賃業務競爭力, 該合併案为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對台新融資租賃(中國) 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之出資額調整,毋須 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兩家融資租賃公司整併後,預期可減少成本,降低風險,資源得集中發揮綜效, 使轉投資之資本金發揮最大效應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影響,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將以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 之淨值進行吸收合併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案毋須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林昶佑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785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暫定民國115年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 後續基準日變更將授權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意後執行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 概括承受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与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融資租賃公司, 主營融資租賃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整併後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資本總額將由美金8,000萬增加至 美金11,000萬,並繼續經營業務。 2.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於合併後依法向主關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案尚須經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待取得核准後將另行公告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 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 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 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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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7-20 18:29
👥 董事會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大安租賃公告董事會通過租賃子公司 合併事宜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7/20 2.公司名稱: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增加在中國融資租賃業務之競爭力,使兩家租賃子公司資源得 集中發揮綜效,擬規劃子公司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 有限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為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最終以子公司董事會決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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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7-20 18:24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向新光人壽取得使用權資產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8號2樓之1部分房屋 2.事實發生日:115/7/20~115/7/2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7月2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178.58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新臺幣3,500元/月(含稅),第1.5年調漲3%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25,451,224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臺幣24,764,094元(含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供辦公場所使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5/09/01~119/02/28 (2)付款條件:月付 115/09/01~115/10/31為免租裝潢期 115/11/01~117/02/29,按月支付新臺幣625,030元(含稅) 117/03/01~119/02/28,按月支付新臺幣643,781元(含稅)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租期未滿1年,承租人除合計第1年租賃年度租金仍照付外, 並須付給出租人相當3個月租金之違約金。 租期滿1年後,承租人如要求中途終止租約,應於終止日3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出租人, 並須付給出租人相當3個月租金之違約金。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供辦公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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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7-20 18:23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處分新光人壽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67號7樓部分房屋 2.事實發生日:115/7/20~115/7/2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7月20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辦公室租賃期間114/03/01~117/02/29,提前於115/08/31終止租約 (1)交易單位數量:217.74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新臺幣2,500元/月(含稅) (3)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淨額減少新臺幣8,938,327元,租賃負債總額減少 新臺幣9,897,455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資源整合,提前終止租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臺幣959,128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不適用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適用 決策單位︰董事長核決。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資源整合,提前終止租約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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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29 17:50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向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61號6F部分房屋 2.事實發生日:115/6/29~115/6/2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33.00坪 (2)每單位價格: 115/07/01至115/10/31,共計4個月份為裝潢免租期 115/11/01至117/06/30 租金約新臺幣2,487元/坪/月(含稅) 總金額新臺幣82,071元/月(含稅) 117/07/01至119/06/30 租金約新臺幣2,562元/坪/月(含稅) 總金額新臺幣84,533元/月(含稅) 119/07/01至120/06/30 租金約新臺幣2,639元/坪/月(含稅) 總金額新臺幣87,069元/月(含稅)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4,961,253元 (含稅) (4)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臺幣4,526,462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與母公司台新證券於同棟大樓辦公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5/07/01~120/06/30 (2)付款條件:月付 115/07/01~115/10/31為免租裝潢期 115/11/01至117/06/30,按月支付新臺幣82,071元(含稅) 117/07/01至119/06/30,按月支付新臺幣84,533元(含稅) 119/07/01至120/06/30,按月支付新臺幣87,069元(含稅)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租期未滿1年,承租人除合計第1年租賃年度租金仍照付外,並須付給 出租人相當3個月租金之違約金。 租期滿1年後,承租人如要求中途終止租約,應於終止日3個月前以書 面通知出租人,並須付給出租人相當3個月租金之違約金。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不適用 (2)估價金額:不適用 (3)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總金額︰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供本公司辦公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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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22 18:27
(補充115/3/23公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大安租賃公告取得資產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AIRBUS A330-900型客機 2.事實發生日:115/6/22~115/6/2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2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AIRBUS A330-900型客機ㄧ架,單價及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臺幣39億元。(補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補充)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交易契約支付款項條件辦理,所有權人為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以售後租回條件出租予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補充) 2.決策單位: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出租予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營運使用。(補充)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5年3月23日 31.其他敘明事項: 承租人於提前清償或租期屆滿時,得選擇支付約定金額以取得租賃標的物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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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22 18:23
👥 董事會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臨時會 重要決議事項
公告內容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5/06/22 2.重要決議事項:公司章程修訂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議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臨時會職權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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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17 17:37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向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3號五樓及停車位二位 2.事實發生日:115/6/17~115/6/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五樓307坪及停車位二位 每單位價格: 115.07.16~118.07.15 新臺幣1,837.5元/坪(含稅),合計新臺幣564,113元/月(含稅) 118.07.16~120.07.15 新臺幣1,890元/坪(含稅),合計新臺幣580,230元/月(含稅)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34,233,588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31,707,348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本行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等: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月繳,租期115.07.16~120.07.15 第1~3年新臺幣564,113元/月(含稅) 第4~5年新臺幣580,230元/月(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停車位二位不需支付費用。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決定之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並提董事會審議。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尚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黃健豪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6)北市估字第00024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續租供總行部室辦公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6月1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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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18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臺北市中正區不動產處分案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三小段848、852地號等2筆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共4戶,座落於4F、6F、13F、16F;共5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5/5/26~115/6/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6月17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 : 約53.67坪。 2.建物面積 : 約318.34坪。 3.交易總金額 : 新臺幣37,896萬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5位自然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新臺幣 -5,990,067元 (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為準)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 : 依契約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 : 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 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 : 議價。 2.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 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及經理部門依相關法 規及業務權責,並參酌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新臺幣357,920,390元 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 新臺幣347,134,906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謝典璟。 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 吳紘緒、汪明陽。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謝典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吳紘緒(94)北市估字第000065號 汪明陽(113)北市估字第000340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元璞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費用約新臺幣13,263,600元。(依實際請領金額為準)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投資收益。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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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15 18:26
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保代公告名稱由「元富保險代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新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6/15 2.公司名稱:台新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生效日期:民國115年06月10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淮文號:府產業商字第11549466430號函 (3)更名案董事會代行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5年05月14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元富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前公司名稱:台新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元富保代 (7)變更後公司簡稱:台新證保代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保代子公司於民國115年06月10日更名生效,並於民國115年06月15日收到台北市政府 商業司變更登記核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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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11 18:13
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15年5月份合併自結業績資料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6/11 2.公司名稱: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15年5月份合併自結 業績資料 年 度 115年 ------------ --------------------------- 項 目 本月自結 本月自結 項 目 稅前盈餘 稅後盈餘 單 位 (億) (億) ------------ -------- ---------- 台新新光金控 68.3 60.3 台新銀行 23.0 20.1 新光銀行 9.5 7.6 新光人壽 26.3 24.6 台新證券 13.3 11.6 註1:金控本月合併稅後盈餘歸屬於母公司為60.2億元﹔非控制權益為0.06億元 年 度 115年 -------- ----------------------------------------- 項 目 累計自結 累計自結 每股稅後 項 目 稅前盈餘 稅後盈餘 盈餘(EPS) 單 位 (億) (億) (元) -------- -------- ---------- --------- 台新新光金控 415.1 348.8 1.36 台新銀行 119.4 100.9 0.82 新光銀行 47.2 38.1 0.77 新光人壽 214.2 176.4 1.91 台新證券 54.7 47.5 1.89 元富證券 18.1 15.7 0.98 註1:金控累計合併稅後盈餘歸屬於母公司為348.5億元﹔ 非控制權益為0.25億元 註2:元富證券於4月6日併入台新證券 註3:累計5月不含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EPS(元) 台新新光金控 1.49 新光人壽 2.27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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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10 17:26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向新光人壽處分使用權資產 (提前終止租約)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8號2樓之1 2.事實發生日:115/6/10~115/6/1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6月10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辦公室租賃期間114/03/01~119/02/28,提前於115/08/31終止租約 (1)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計178.58坪 (2)每單位價格︰辦公室每坪新臺幣3,500元/月(含稅) (3)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淨額減少新臺幣22,322,513元,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臺幣 22,322,513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賃辦公使用,因資源整合,提前終止租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臺幣0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適用 決策單位︰董事長核決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原租賃辦公使用,因資源整合,提前終止租約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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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10 17:24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除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6/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臺幣16,895,188,890元 4.除權(息)交易日:NA 5.最後過戶日:NA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8.除權(息)基準日:115/06/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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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10 17:23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除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6/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臺幣4,591,587,528元 4.除權(息)交易日:NA 5.最後過戶日:NA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8.除權(息)基準日:115/06/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115/06/18
2887
台新新光金
2026-06-10 17:22
👥 董事會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重要決議 事項
公告內容
1.股東常會日期:115/06/1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14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議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之決議
2887
台新新光金
2026-06-09 19:22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向新光人壽處分使用權資產 (提前終止租約)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67號7樓部分房屋 2.事實發生日:115/6/9~115/6/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6月9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辦公室租賃期間114/03/01~117/02/29,提前於115/08/31終止租約 (1)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計78.72坪 (2)每單位價格︰辦公室每坪新臺幣2,500元/月(含稅) (3)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淨額減少新臺幣3,166,265元,租賃負債總額減少 新臺幣3,502,582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賃辦公使用,因資源整合,提前終止租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臺幣336,317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適用 決策單位︰董事長核決。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原租賃辦公使用,因資源整合,提前終止租約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2887
台新新光金
2026-06-09 19:20
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投顧公告與台新投顧合併案
公告內容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6/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台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台新投顧) 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元富投顧)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新投顧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投顧為台新新光金控持股92%之子公司,元富投顧則為台新新光金控透過 台新證券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合併案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且本合併案 之換股比例由獨立專家力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古家維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 書,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本次合併係為擴大經營規模、整合研究資源及提升服務品質 (2)本合併案以台新投顧發行新股方式支付對價,以台新投顧每0.943441股普通股 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倘依合併契約、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前揭換 股比例之必要時,授權由雙方董事長全權處理。 (3)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之合併。實際合併基準日授權 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共同議訂並對外公告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經營規模、整合研究資源及提升服務品質,儘速實現合併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存續公司淨值增加,透過業務整合提升營運效能,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 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台新投顧預計增資發行新股28,303,230股普通股予元富投顧股東台新證券。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按台新投顧及元富投顧於114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 核之財務報表帳列每股淨值為基礎計算,以台新投顧每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 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力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古家維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11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本合併換股交易實質為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交易對價係以股東權益淨值為基礎, 故採用之方法係以資產法進行評價。 獨立專家係以評價基準日114年12月31日台新投顧及元富投顧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表所示之每股淨值分別為10.8元及10.19元為基礎,換算約以台新投顧每 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應屬允當,亦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於本合併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授權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訂定合併基準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元富投顧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 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投顧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均為合格之投顧業,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案完成後,台新投顧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元富投顧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換股比例之調整:雙方董事會授權其各自之董事長,於合併基準日前雙方 有下列契約所列情形發生時,應調整換股比例: 1.辦理減資或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 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導致股 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2.取得或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行為。 3.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或災害、重大虧損、重大訴訟,或其他事由致重大影 響公司財務、業務、營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者。 4.依據評估基準日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間甲方或乙方帳列淨值之變化,所為之 調整者。 5.其他依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 而有調整合併對價之必要者。 (2)本合併案與合併契約須待台新投顧股東會、元富投顧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 過,並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始能成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合併案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為成就條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 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 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 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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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6-09 19:10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投顧公告臨時股東會日期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09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18樓1802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 (2)台新投顧與「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6/1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