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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掌握上市櫃公司盤後動態、法說會簡報、股利政策與營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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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臨時會日期:115/09/04
2.重要決議事項:
(1) 通過關於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
(2) 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3) 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
(4) 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報告的議案。
(5) 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6) 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無需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
情況報告的議案。
(7) 通過關於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和
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8) 通過關於公司未來三年(2026年-2028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9) 通過關於設立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項帳戶並授權簽署募集
資金監管協議的議案。
(10)通過關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董事長和/或董事長授權的人士全權辦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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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5/9/4~115/9/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9月4日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江蘇省華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內容:深圳禮鼎新建項目土建工程 契約總金額:人民幣1,397,882,500.98元(未稅) 契約起迄日期:115/09/19~117/06/30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供生產及營運所需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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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5/03/3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收購高雄塑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60%股權 預定於115年8月3日完成交割 (視主管機關核准進度而定)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案因相關政府機關核准程序及行政作業尚在進行中,經本公司 與Lucite International Alpha B.V.簽署補充協議,將交易完成日調整為民國 116年2月26日,或政府機關核准程序及行政作業全數完備之日後經雙方合意之較早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原定115/8/3交易完成日辦理補充公告, 說明本案因相關政府機關核准程序及行政作業尚未全數完成,待相關程序完備後, 再依法辦理公告交易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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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9/09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9/0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4段169號15樓(富邦金融大樓15樓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會中就公司業務狀況等說明。 5.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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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5/09/04 2.投資計畫內容:資本支出預算案 3.預計投資金額:新台幣2,000佰萬元 4.預計投資日期:依資本支出預算案計畫 5.資金來源:營運資金 6.具體目的:配合營運需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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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美金2,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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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美金4,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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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名稱: 上海證券交易所一天期國債逆回購GC001,代碼204001 2.交易日期:115/9/4~115/9/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9月4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艾普來:84,130單位,均價:1.080%, 百宏:85,810單位,均價:1.075%, 嘉財:757,810單位,均價:1.080%, 嘉皇:138,320單位,均價:1.080% 嘉吉:121,310單位,均價:1.080% 科德:95,530單位,均價:1.085%, 嘉駿:375,520單位,均價:1.080%, 總金額:165,826仟元,(約新台幣774,932千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艾普來:84,130單位,均價:1.080%, 百宏:85,810單位,均價:1.075%, 嘉財:757,810單位,均價:1.080%, 嘉皇:138,320單位,均價:1.080% 嘉吉:121,310單位,均價:1.080% 科德:95,530單位,均價:1.085%, 嘉駿:375,520單位,均價:1.080%, 質押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總資產之比例:15.37%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21.25% 營運資金:新台幣2,669,982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理財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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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美金3,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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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名稱: 上海證券交易所一天期國債逆回購GC001,代碼204001 2.交易日期:115/9/4~115/9/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9月4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艾普來:84,120單位,均價:1.390%, 百宏:85,800單位,均價:1.390%, 嘉財:757,730單位,均價:1.390%, 嘉皇:138,310單位,均價:1.390% 嘉吉:121,300單位,均價:1.390% 科德:95,520單位,均價:1.390%, 嘉駿:375,480單位,均價:1.387%, 總金額:165,844仟元,(約新台幣774,938千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份利益人民幣18仟元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蘇州艾普來 無 蘇州百宏 無 蘇州嘉財電子 無 蘇州嘉皇電子 無 蘇州嘉吉電子 無 蘇州科德 無 重慶嘉駿 無 質押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總資產之比例:15.37%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21.25% 營運資金:新台幣2,669,982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理財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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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9/1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9/1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W飯店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由UBS所舉辦"UBS Taiwan Summit 2026",就115年第2季營運績效等相關資訊作說明。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會議以小組方式進行。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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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寶山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8,632,53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73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3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7,11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寶山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授信額度擔任連帶保證人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4,453,0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4,809,80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9.9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9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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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橋頭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8,632,53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10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3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4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62,84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橋頭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授信額度擔任連帶保證人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20,0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30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4,453,0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4,809,80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9.9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3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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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董事會 2.決議日期:115/09/04 3.本次決議增加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 (1)增加原因:為執行新竹市客雅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興建、移轉 及營運案 (2)被控股公司之名稱:客雅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3)事業類別:廢(污)水處理及再生水經營 (4)持股比例:由子公司欣達環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4.本次決議減少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5.截至本日止所持有之被控股公司家數:28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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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國泰產業研發中心停車場,座落於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68號B1-B2。 2.事實發生日:115/9/4~115/9/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2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汽車停車位205個,機車停車位313個。 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94,393元(以總數量計算平均單價; 本合約採合併計價,未區分車種)。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8,895,629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國泰產業研發中心(股)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人為租賃標的所有權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本使用權資產為國泰產業研發中心自建)。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金額:依合約規定。 車位租期:115年12月01日至120年11月30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投標報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鄰近市場行情及營運成本設算後決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8,981,419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信豪。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北市估字第000299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拓展停車場營運業務。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8月28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529,401,600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1.董事會授權投標日:115/8/28,得標通知日:115/9/4。 2.租賃契約期間如因國泰產業研發中心(股)公司收回自用致減少租賃標的數量,併請授權 董事長逕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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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客雅水務(股)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9/4~115/9/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9月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60,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客雅水務(股)公司,係欣達環工(股)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欣達環工(股)公司董事同意並以面額認購。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60,000,000股 2.金額:新台幣600,000,000元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有價證券投資占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31.94% 2.有價證券投資占最近期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7.63% 3.最近期財報營運資金數額:-2,202,793千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欣達環工(股)公司於115年8月11日取得「新竹市客雅水資源回收中心 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興建、移轉及營運案」之最優申請人資格,依投資 計畫設立100%持股之特許公司。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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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Weikeng International Co., Ltd.(WKI)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823,36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766,93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18,9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385,8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115,79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WKI營運資金需求下,向凱基銀行等申請融資
額度(續約+新約),該銀行要求母公司威健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為子公司擔保,故背書保證金額增加.
(1)公司名稱:WEIKENG TECHNOLOGY PTE LTD. (WTP)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823,36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25,0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3,4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88,5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52,89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WTP營運資金需求下,向凱基銀行申請
融資額度(新約),該銀行要求母公司威健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為子公司擔保,故背書保證金額增加.
(1)公司名稱:威健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WKS)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823,36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17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38,0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08,0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512,98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WKS營運資金需求下,向合庫銀行等申請
融資額度(續約+新約),該銀行要求母公司威健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為子公司擔保,故背書保證金額增加.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93,4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71,90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與銀行之授信契約到期,已無任何借貸行為且不續約,
即背書保證責任之解除.
(2)日期:
解除日期:115/8 USD36,000,000.00 CNY220,000,000.00
115/9 CNY150,000,000.00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7,646,72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882,4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2.5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2.5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WKI資本額:2,171,313仟元 WKI累積盈虧:6,000,211仟元
WTP資本額:335,459仟元 WTP累積盈虧:153,178仟元
WKS資本額:786,647仟元 WKS累積盈虧:-81,480仟元
新約(係指原舊約續展)董事會已先行通過,致舊約尚未到期之銀行背書保證額度重疊
其金額分別為:WKI:460,230仟元(115/9到期NTD460,230仟元)
WTP:95,220仟元(115/9到期NTD95,220仟元)
WKS:634,800仟元(115/10到期NTD634,8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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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公告日期: 113/10/08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向關係人100%持有子公司威健實業國際 有限公司取得之使用權資產 (1)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安睦街28號永得利中心17樓及19樓(香港沙田) (2)合約期間:113年11月1日至116年10月31日 (3)面積:27,481平方呎(約772.22坪) (4)每單位租金HK$11.79/平方呎/月 (5)合約期間總租金:HK$11,662千元(NT$48,111千元) (6)使用權資產價值:NT$44,299千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現因營運調整安排,經雙方協議將終止原租賃契約,預計將本公司在香港之運籌 物流營運場地遷移至非關係人飛力達物流(亞太)有限公司委外操作管理(香港新 界元朗天水圍蝦尾新村59號),故提前於民國115年9月30日終止租賃契約。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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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威健公司國內第八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以下簡稱本債券)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40億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證券承銷商團以詢價圈購方式包銷本債券 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債券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本債券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於報奉主管機關核准 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本債券將依有關法令及轉換辦法辦理,於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本債券將依有關法令及轉換辦法辦理,於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本債券將依有關法令及轉換辦法辦理,於報 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本債券將依有關法令及轉換辦法辦理 ,於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公告說明如下: (1)本債券於獲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並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 請為掛牌買賣。 (2)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債券發行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 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