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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第一手企業動態,法說會、股利、營收公告即時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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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
南帝
2026-03-19 13:46
公告本公司召開法人說明會
公告內容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3/2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3/2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5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證券公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3022
威強電
2026-03-19 11:46
澄清說明115/03/19經濟日報相關報導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9 2.公司名稱:威強電工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工業電腦廠威強電(3022)總經理江重良昨(18)日於法說會表示,今年 網通業務將爆發成長,醫療則穩定增長...法人看好,威強電今年營收將年增雙位數百 分比,獲利成長幅度優於業績。..」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該資訊純屬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預估2026年營收及獲利等相關之 財務預測性資訊,投資人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財務數據為準。 特此澄清說明。
2543
皇昌
2026-03-19 11:05
應證交所要求說明媒體報導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9 2.公司名稱: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皇昌營造拿下台電四接標案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承攬【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防 波堤暨圍堤造地及LNG 卸收碼頭海事工程】,本公司說明如下: 本工程業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 處發函通知,本公司為得標廠商,決標金額為新台幣428.2億元。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795
美時
2026-03-19 10:54
澄清媒體報導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9 2.公司名稱: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美時今年營收將年增65%至80%,最高達12億美元(約新台幣382億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有關今日報導純屬媒體臆測,本公司未編制完整財務預測,亦無對外公布任 何有關數字相關獲利預期,公司之營收獲利及重大投資,請依據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 之公布資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672
騰輝電子-KY
2026-03-19 10:38
澄清媒體報導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9 2.公司名稱:騰輝電子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六動能推升 騰輝看好H2」,部分內容如下: 「騰輝-KY受六大動能包括缺料帶動轉單、低軌衛星與航太材料、國防軍工、 半導體設備板、新一代電動車功率半導體散熱材料……….,2026年營收雙位 數成長可期,下半年表現可望優於上半年。該公司執行長鍾健人指出,近期 三大原料同步大漲,…………………,也使騰輝-KY迎來新一波轉單機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關於上述報導,係媒體及法人推測並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謹此 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 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031
新光鋼
2026-03-19 10:31
本公司受邀參加康和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公告內容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3/2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3/2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76號B2(康和證券總公司B2大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康和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經營實績及未來展望。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463
強盛新
2026-03-19 07:00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2月12日至115年5月11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53000144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01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強盛新 (7)變更後公司簡稱:強盛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115年2月11日取得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函(發文日期為115年2月12日) ,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2)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掛牌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1463」。
7780
大研生醫*
2026-03-19 07:0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公告期間:114年12月22日至115年3月21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名稱:大研生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1.0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01月19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5年1月8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1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1月12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民國115年1月13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民國115年1月17日
(6)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1月17日
(7)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8)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9)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10)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市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
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十分之一,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
建議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
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2317
鴻海
2026-03-19 06:30
代子公司 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公告取得 ZF Foxconn Chassis Modules GmbH特別股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ZF Foxconn Chassis Modules GmbH的Class A特別股(股息年利率為3個月SOFR+2%) 2.事實發生日:115/3/18~115/3/1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1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股 每單位價格:25,000,000歐元 交易總金額:25,000,000歐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現金增資不適用;採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Class A 特別股為可轉換特別股,實際轉換價格依交易合約規定辦理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普通股: 累積持有數量:25,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291,069,767歐元 持股比例:50% 權利受限情形:無 (2)Class A特別股: 累積持有數量:3股 累積持有金額:歐元115,100,000元 持股比例:不適用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39% 占業主權益比例:0.85%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317,913,506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策略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該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安得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成昀達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720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2317
鴻海
2026-03-19 06:30
代子公司 Foxconn EV Netherlands Holdings B.V.公告取得 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股權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5/3/18~115/3/1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1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25,000,000歐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現金增資不適用;母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子公司現金增資;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70,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歐元406,246,767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39% 占業主權益比例:0.85%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317,913,506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該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2317
鴻海
2026-03-19 06:30
代子公司Foxconn EV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公告取得 Foxconn EV Netherlands Holdings B.V.股權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Foxconn EV Netherlands Holdings B.V.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5/3/18~115/3/1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1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25,000,000歐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現金增資不適用;母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子公司現金增資;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70,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441,198,432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36% 占業主權益比例:0.79%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317,913,506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該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3545
敦泰
2026-03-19 00:50
說明媒體報導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8 2.公司名稱: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等 6.報導內容: 義隆電子告敦泰電子,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做出中間判決,判定敦泰產品侵權。 7.發生緣由: 義隆電子對敦泰電子(下稱”本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主張本公司所製造 的觸控板控制器,侵害義隆電子所擁有的中華民國發明專利第I662460號專利權, 並請求賠償損害。媒體報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今日做出中間判決,判定敦泰 產品侵權。 8.因應措施: (1)針對今日媒體報導之相關內容,本公司特此說明,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受智慧 財產及商業法院(下稱”法院”)所寄送之任何與I662460號專利訴訟判決主文相關之 正式文書,無從確認法院具體主張內容及其理由。本公司待收受法院文書後,將 委任律師,依法處理訴訟相關事務,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2)本公司長期致力於研發及擁有多項專利,並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無侵害他人權 益情事,對於任何不當之指控,本公司將依法澄清以維護名譽。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711
永擎
2026-03-17 22:57
🏦 庫藏股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497,802,17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8~115/05/1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80.00~268.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15年03月17日董事會決議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一、 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2 第1 項第1 款及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 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 理。 二、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三、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完成日起5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各次轉讓作 業之員工認購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四、 得為認購員工之資格 凡於認購配股基準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 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 369條之 2、第 369 條之 3、第 369 條之9 第 2 項及第 369 條之 11 之標準認定之。並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 準,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 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報請董事會核准之。 五、 轉讓員工之程序 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按其特殊貢獻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予以核計,茲敘述如下: (一) 由各級主管考核建議並呈報總經理核定後提請董事會裁決。 (二) 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購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依相關規定另行核定。 (三) 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於第三條 規範之轉讓期間,由總經理核定後提請董事會裁決,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六、 本公司辦理買回庫藏股轉讓員工之程序 (一) 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 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 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七、 每股轉讓價格 (一)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 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 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 條之1 規定事項, 始得辦理。 (二) 調整後轉讓價格: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 x 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 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八、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九、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 保密義務:得為認股之員工,應遵守保密規定,不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庫藏股相 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有權以轉讓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並依情節輕重懲 處之。 (二)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應依相關法令由公司或員工各自 負擔。 (三)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若因主管機關 審核之要求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實施。 (四)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十一、 本辦法訂定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17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永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5年3月17日第五屆第十四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 司股份1,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0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3.5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臨時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永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許隆倫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永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出,餘對該 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雖有變動但對於該公 司之財務狀況影響尚為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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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家購
2026-03-17 18:52
公告本公司因供應鏈處分割案向債權人公告事宜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7 2.公司名稱: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15年0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供應鏈處之 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購達行銷股份 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5762973),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15年06月01日。 6.因應措施:依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次分割如有異議,請自 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15年4月17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 親交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郵寄地址為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4號地下一層,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會計 一課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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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家購
2026-03-17 18:51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供應鏈處
公告內容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簡易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5/3/17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被分割公司: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三商家購」) 承受營業之既存公司:購達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購達行銷」)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購達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購達行銷為三商家購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2)本交易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不影響本公司整體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為落實專業分工及提升整體營運績效 支付對價之時間:分割基準日(民國115年6月1日) 支付對價之方法: 本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為新臺幣20,000仟元,以每股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換取,由購達行銷預計發行新普通股 2,000仟股予三商家購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落實專業分工及提升整體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屬集團組織架構調整,故不影響每股盈餘與淨值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對價種類:現金 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換股比例: 三商家購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20,000仟元,以每股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換取,由購達行銷預計發行新普通股2,000仟 股予三商家購。若有不足配發1股者,由購達行銷於完成變更 登記後三十日內,按不足配發股份之營業價值折算現金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四捨五入) 計算依據: 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三商家購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 、每股淨值及分割換股比例之專家意見訂定之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阮瓊華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本件三商家購擬以新臺幣(下同)20,000千元將供應鏈處部分資產、負債 及營業分割與三商家購100%持股之子公司,經本會計師檢視相關產業資 訊,依資產法與市場法,經本會計師複核相關產業與股權價值相關資料, 就分割標的淨資產採用資產法(帳面金額)計算價值為$20,000,000; 另就購達行銷按面額發行之股票,採市場法評估其價值乘數亦介於可類 比公司法之合理區間,本分割案預計每股價格10元,換取購達行銷新發 行之普通股2,000仟股,尚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15年6月1日, 惟若因作業時程之需要而有必要調整分割基準日時, 雙方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1)自分割基準日起,三商家購分割讓與之一切資產、負債及其截至 分割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購達行銷依法概括承受; 如需辦理相關手續,三商家購公司應配合之 (2)除被分割業務所生之債務與分割前三商家購之債務為可分者外, 購達行銷應就分割前三商家購所負債務,於其受讓營業之出資範圍, 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規定與三商家購負連帶清償責任。但 債權人之債權請求權,自分割基準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參與分割公司名稱:三商家購(被分割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零售百貨 (2)參與分割公司名稱:購達行銷(受讓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物流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定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20,000仟元 (2)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為新台幣1,468,245仟元 (3)預定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為新台幣1,448,245仟元 (4)前項分割與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及負債金額,暫以三商家購115年 1月31日自結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為評估基礎,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 日之帳面價值為依據 (5)購達行銷就本分割案所承受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20,000仟元 ,以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換取,應發行普通股2,000仟股予三商家購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次分割係集團內部組織重組,不影響公司股東權益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次分割係集團內部組織重組,不影響公司股東權益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三商家購直接持有本案交易相對人(購達行銷)全數股權,且本公司董事與 購達行銷之法人代表陳翔玢董事、陳翔立董事、邱光隆董事同一人,依企 業併購法第35條第13項準用同法第18條第6項規定,仍得參與本分割案之 決議並行使表決權,且鑒於其等係本公司委任之代表人,故參與本案討論 及表決尚無致損害本公司利益而須迴避之虞,仍得行使表決權。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無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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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嬰房
2026-03-17 18:45
👥 董事會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60號B1教育訓練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3):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4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0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0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 股份之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受理期間為 民國115年3月27日至民國115年4月7日下午五時止(以寄送達日為憑, 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受理處所為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 321巷60號本公司管理處。 (2)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民國115年5月6日起至 民國115年6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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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家購
2026-03-17 18:38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待交易完成後為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9,3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其營運周轉使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38,144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貸放到期日或提前清償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3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對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待完成股票過戶後生效 ,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相關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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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
2026-03-17 18:36
公告本公司處分有價證券
公告內容
1.證券名稱: 南亞科 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5/3/16~115/3/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03月17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仟股):1,300 每單位價格(元):266.00 交易總金額(元):345,804,221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分利益 15,373,144元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餘額:3,383,000股、金額:863,422,908元 持股比例:0.11%、權利受限情形: 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73.77%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03.33% 營運資金數額:8,285,327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組合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已於114/12/31授權有權交易人在115年第一季期間,得於集中交易市場進行有價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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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家購
2026-03-17 18:29
公告本公司於3月18日召開法人說明會
公告內容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3/1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3/1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營運概況說明 5.其他應敘明事項:線上法人說明會報名網址:https://simplemart.surveycake.biz/s/p1vQ0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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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
2026-03-17 18:27
公告本公司取得有價證券
公告內容
1.證券名稱: 新盛力 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5/1/13~115/3/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03月17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仟股):2,270 每單位價格(元):148.70 交易總金額(元):337,558,103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餘額:829,000股、金額:124,234,214元 持股比例:1.26%、權利受限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73.77%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03.33% 營運資金數額:8,285,327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組合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已於114/12/31授權有權交易人在115年第一季期間,得於集中交易市場進行有價證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