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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訊息
掌握第一手企業動態,法說會、股利、營收公告即時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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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高林股
2026-01-15 13:39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1/15 2.公司名稱:高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2026年集團營運計畫案。 討論事項2:通過本公司經理人114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討論事項3:通過修訂本公司「永續資訊管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討論事項4:通過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暨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討論事項5:通過本公司研發主管追認案。 討論事項6:通過本公司副總經理委任案。
1525
江申
2026-01-15 13:19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公告內容
1.發生變動日期:115/01/15 2.法人名稱:裕隆經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楊鴻慶 4.舊任者簡歷:裕隆經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5.新任者姓名:吳岳峰(註) 6.新任者簡歷:裕隆經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07/01~117/06/30 9.新任生效日期:115/01/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經理人姓名含特殊字,系統無法正常顯示,以同音字輸入: 註:特殊字音同「峰」,字形為上「山」、下「夆」。
9929
秋雨
2026-01-15 11:37
公告本公司暨重要子公司廣豐國際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接獲 最高法院判決書
公告內容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李丞軒、謝卓燁、蘇淑茵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台上字第4819號 4.事實發生日:115/01/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係於民國107年11月間轉投資廣豐國際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約新台幣2.7億元, 為保障廣豐公司對於合和集團旗下台灣摩菲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和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之應收帳款債權共計新台幣126,686,035元,台灣摩菲爾公司及合和公司遂分別簽 發本票予廣豐公司以資保障債權,上開二紙本票並分別由合和集團實際負責人李丞軒( 原名李世揚)及其配偶謝卓燁擔任共同發票人,廣豐公司前負責人蘇淑茵亦知悉此事。 (2)詎李丞軒不甘與其配偶謝卓燁負擔上開票據義務,明知廣豐公司對於台灣摩菲爾公 司、合和公司、李丞軒及謝卓燁並無債務存在,竟與蘇淑茵二人基於背信之犯意聯絡 ,指派廣豐公司職員簽發六張無實際債務關係之本票金額共計新台幣380,058,105元, 並交付台灣摩菲爾公司、合和公司、李丞軒及謝卓燁,使本公司陷於錯誤而投資廣豐 公司,廣豐公司亦無故負擔票據上債務,前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均判決李丞軒 、謝卓燁、蘇淑茵有罪在案(李丞軒:有期徒刑4年6月;謝卓燁:有期徒刑2年8月; 蘇淑茵:有期徒刑2年);嗣經二造均提其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仍判決三人有罪在案 (李丞軒:有期徒刑4年6月;謝卓燁:有期徒刑1年6月;蘇淑茵:有期徒刑2年)。 6.處理過程:本公司及廣豐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於財務及業務方面均不致於因本案而有 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及廣豐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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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緯投控
2026-01-15 08:59
📊 增資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15 2.增資資金來源: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153,280元,發行股數15,328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公司債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5年01月20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事宜,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17,671,930元。
3708
上緯投控
2026-01-15 08:57
🏦 庫藏股
📉 減資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15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註銷本公司第七次及第八次庫藏股買 回之股份。 3.減資金額:60,000,000元 4.消除股份:6,000,000股 5.減資比率:5.57% 6.減資後股本:1,017,518,6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1/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708
上緯投控
2026-01-15 08:55
🏦 庫藏股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1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747,254,32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1/16~115/03/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0~168.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1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11/10 ~ 114/11/24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9/30 ~ 114/10/27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4/10 ~ 114/05/16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2122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71.00 (4)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3/08/12 ~ 113/09/30 、預定買回股數(股):15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847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6.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 二:本公司擬實施第九次買回庫藏股案。 說 明:1、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證交法)第28條之2第1項暨「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股份。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申報之即日起算2個月內執行完畢,預計自115年1月16日起,至115年3月15 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5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元):介於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二者取高)之 百分之一百五十與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若董事會決議當時未有當日收盤價,應以前一個營業日收 盤價)之百分之七十間為適,惟若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18%。 9、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股數(股):6,000,000股。 10、前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前六次買回全數轉讓完畢或註銷完成,第七次買回3,000,000 股及第八次買回3,000,000股,合計6,000,000股待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後辦理變更登記作業。 11、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按上述內 容出具董事會聲明書如附件二。 12、以上說明,提請 討論。 決 議: 1.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80元到168元,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56,000,000元。 2.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緯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本公司經一一五年一月十五日第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 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4,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的百分之四點一八,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的百分之五點二,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上緯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蔡朝陽 2026/01/15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認為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係具合法性,買回價格及對公司 財務狀況之影響尚在合理範圍,並未發現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6722
輝創
2026-01-15 08:29
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終止興櫃交易並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巿交易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1/15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5/01/16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114年9月2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3776號函核准上巿。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10,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1月6日臺證上一字
第1141804661號函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
開始日為115年1月16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7795
長廣
2026-01-15 08:18
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終止興櫃交易並轉至 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1/15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5/01/16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09月25日 臺證上一字第1141804099號函核准上市。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0,000,000元,發行 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10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462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5年01月16日,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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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研生醫
2026-01-15 07:0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公告期間:114年12月22日至115年3月21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名稱:大研生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1.0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01月19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5年1月8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1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1月12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民國115年1月13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民國115年1月17日
(6)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1月17日
(7)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8)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9)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10)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市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
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十分之一,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
建議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
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8422
可寧衛*
2026-01-15 07:0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公告期間:114年10月16日至115年01月15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9日 2.公司名稱: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9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經授商字第11430102590號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4年10月16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1.0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4年11月17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4年10月16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330
台積電
2026-01-14 19:12
本公司代子公司 TSMC Global Ltd. 公告取得固定收益證券
公告內容
1.證券名稱: 公司債。 2.交易日期:115/1/6~115/1/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不適用 民國115年01月14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06051GKJ7:125,000 單位;每單位US$98.43;總金額US$12.3 佰萬元。 172967LP4:120,000 單位;每單位US$99.39;總金額US$11.9 佰萬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06051GKJ7:1,094,200 單位;US$107.0 佰萬元;持股比例:不適用;受限情形:無。 172967LP4:131,250 單位;US$13.0 佰萬元;持股比例:不適用;受限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6.84%;8.26%;NT$436,219 佰萬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固定收益投資。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2545
皇翔
2026-01-14 19:01
公告取得有價證券
公告內容
1.證券名稱: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115/1/12~115/1/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1月14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200,000股 每股平均價格:新台幣1,697.92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39,585仟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206,000股 金額:348,109仟元 持股比例:0.001%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0.665%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242% 營運資金:新台幣12,513,762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之資金運用效益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2545
皇翔
2026-01-14 19:00
公告取得有價證券
公告內容
1.證券名稱: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114/10/20~115/1/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1月14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00,000股 每股平均價格:新台幣1,013.59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04,076仟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241,000股 金額:233,850仟元 持股比例:0.009%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0.596%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007% 營運資金:新台幣12,513,762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之資金運用效益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6792
詠業
2026-01-14 18:07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
公告內容
1. 原公告日期: 111/07/1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交易相對人: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台南市安南區工業二路21號二期廠房四樓 交易單位:2,267 平方公尺(計685.76 坪) 每月租金:每月租金總計新臺幣 404,598元整(不含營業稅5%)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為 23,550,530 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原租約到期日為民國116年6月30日 本次提前終止租約,租賃期間預計於民國115年1月31日終止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795
美時
2026-01-14 18:05
📉 減資
公告本公司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公告內容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1/13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1/14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實收資本額:減資前:新台幣2,669,238,120元;減資後:新台幣2,668,738,120元。
(2)流通在外股數:減資前:262,859,812股;減資後:262,809,812股。
(不含庫藏股4,064,000股)
(3)對每股淨值之影響:減資前:新台幣84.35元;減資後:新台幣84.37元。
註:每股淨值係以最近一期(114年第3季)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經濟部115年01月13日經授商字第11530000880號函核准在案,
本公司於115年01月14日接獲經濟部之變更登記核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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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2026-01-14 18:00
公告本公司將於115年01月15日受邀參加高盛2026 Asia Financials Corporate Day會晤投資機構,說明營運概況。
公告內容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1/1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1/1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告本公司將於115年01月15日受邀參加高盛2026 Asia Financials Corporate Day會晤投資機構,說明營運概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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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福生技
2026-01-14 17:52
公告本公司開發中新藥BRM411治療青光眼第I/IIb期人體 臨床試驗已獲數據安全監督委員會(DSMB)正面回應,確定 第I期安全性無虞,並於今日完成第IIb期首位受試者收案。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1/14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BRM411
3.用途:
BRM411用於治療原發性隅角開放性青光眼(Primary Open Angle Glaucoma,POAG)
或高眼壓症(Ocular Hypertension, OHT)
臨床試驗資訊網址:
https://e-sub.fda.gov.tw/ClinicalTrialInfo/case-search/BRM411-24-C001-PR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第I/IIb期臨床試驗及接續之臨床試驗,並積極尋找授權合作對象。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
不通過核准,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
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a)本公司BRM411治療青光眼第I/IIb期人體臨床試驗(IND)已於114年7月23日獲衛生
福利部同意試驗進行。(請參閱本公司114年7月23日發布之重大訊息)
(b)BRM411第I/IIb期人體臨床試驗已完成第I期健康受試者試驗,並經數據安全監督
委員會(DSMB)審查獲得正面回應,確定安全性無虞。DSMB建議可依照原臨床計畫
繼續進行。
(c)本公司BRM411治療青光眼(POAG)或高眼壓症(OHT)第IIb期臨床試驗,已於今日
完成首位受試者收案。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因應未來國際授權談判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研發費用支出,並依臨床試驗執行進度支付專屬授權合約之
授權金。
7.市場現況:
在全球人口老化之趨勢下,青光眼患者是急速增加的眼科疾病之一,也是目前導致失明
的第二大原因。依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目前全球青光眼患者已近8000萬人,預估
2040年將突破1億人。根據健保資料庫統計,全台青光眼盛行率約為3%,且患者人數
逐年上升,目前已突破45萬人,患者年齡層亦有年輕化的趨勢。根據Precedence
Research發表之市場研究報告,全球青光眼治療市場規模在2023年達到61.1億美元,
預估到2033年將達到約84.5億美元,2024年至2033年之複合年成長率(CAGR)為3.29%,
其中目前北美地區仍為青光眼治療的最大市場,而亞太地區則是在預測期內成長最快速
的區域,顯示全球青光眼藥物需求及市場規模將持續成長。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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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
2026-01-14 17:49
補充113/10/1公告新設合資公司名稱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India Chip Private Limited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5/1/14~115/1/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0月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37,200,000元 另依合資協議具有潛在投資不超過美金13,31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新設公司不適用;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37,200,000元 持股比例:40% 權利受限情形:無 若含潛在投資不超過美金13,310,000元,累積持有金額為不超過美金50,510,000元, 累積持股比例將依實際增資情形調整之。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05% 占業主權益比例:0.09%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41,579,390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3年10月1日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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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
2026-01-14 17:40
👥 董事會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處分部分高雄市投資性不動產土地 案,本公司經已於本(14)日辦理公開招標,惟並未脫標,本公 司將持續積極辦理處分事宜。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1/14 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充實營運資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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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
2026-01-14 17:37
代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公告獨立董事對第四屆審計委員會 第一次臨時會議討論案表示反對
公告內容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5/01/14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陳獨立董事學彥/國票綜合證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劉江抱獨立董事及吳瑋恩獨立董事聯合提案:本公司民國114年11月27日國證行字第 1140002213號函文所載內容顯與事實不符,惟已提供予外部單位,有誤導主管機關 之情事。故擬對此函文進行糾正,並將相關資料提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進 行調查,確認是否有違法疑慮,謹提請 核議。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陳獨立董事學彥: 一、本次審計委員會並無召集必要性:本席認為本公司114年11月27日國證行字第 1140002213號函為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後續延伸,係針對陳冠如副董事長個人行為所 提出之答覆,與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涉,不屬獨立董事之監察權範圍,故審計委員 會並無為此另行召集會議之必要。二、本公司係依規定辦理系爭職場不法侵害事件, 審計委員會無權置喙:本席之前即主張應遵循勞動法令,反對重啟調查。惟審計委 員會其他委員仍決議、進行重啟調查,致遭勞動部函令明文指陳「審計委員會並無 權限處理」及臺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前來進行勞動檢查,並掣發監督改善通知書函, 略以「另查貴事業單位所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中載明計畫專責單位為 管理部人力資源處,依前揭勞動部函文,貴公司審計委員會並無權限處理,是貴公 司除專責單位以外之外部、內部單位針對職場不法侵害所為之調查及認定,應屬自 始無效。」等語為由並要求本公司應立即改善。三、提案內容空泛無據:觀諸本公 司114年11月27日國證行字第1140002213號函中有關於114年6月18日職場不法侵害調 查及處置小組調查報告之相關說明,所述合乎事實且於法有據,其合法性復經主管 機關114年12月2日派員實地檢查確認無誤。基此,提案並未具體指出違誤之處,僅 泛言本公司114年11月27日函文有誤導主管機關、違反相關法規之疑慮,並擬對該函 文進行糾正云云,實屬無稽。四、國票金控核定之內容不能凌駕主管機關之認定: 國票金控公司縱為本公司母公司,尚難僅因母公司內部之核定結果與中央、地方主 管機關之認定不相符,即逕認應以母公司之見解取代或否定主管機關之判斷。提案 說明所述無異於認定母公司之決策凌駕於主管機關職權之上,顯與依法行政及公司 應遵循法令之基本原則不符,亦難為公司治理所允許。本席作為獨立董事,依法應 本於專業判斷,獨立、超然行使職權,並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最大利益為依歸, 實難以對欠缺權限及法源依據之提案要求予以附和。五、本公司就114年11月7日董 事會程序事實記載內容正確無誤,此有全程錄音紀錄可資證明,而該次會議所生爭 議,理應由提案人自負其責:(一)查系爭臨時動議係由吳瑋恩獨立董事所提,獲得 附議進入討論,且在多位董事發言討論後,方行表示撤案,但在撤案未獲會場董事 同意前即逕自離席,除造成在場董事錯愕外,該次董事會議事爭議,實為吳瑋恩獨 立董事未明議事準則之故。(二)國票證券提供予外部相關局處單位之內容,均係依 照當天錄音內容,詳實記載無誤,並無隱匿,且外部相關局處多次垂詢系爭事件時, 國票證券均已如實交付相關資料,外部局處均知之甚詳,何來違反法令及誤導外部 相關局處單位之情事? 今日劉江抱獨立董事及吳瑋恩獨立董事無視經營團隊說明, 仍一味堅持召開審計委員會,此舉無助於釐清紛爭。(三)吳瑋恩獨立董事如認為該 案不應以臨時動議提出,本應秉其獨立董事專業,自始即不應違法提出該提案。就 此吳瑋恩獨立董事對此爭議應自負獨立董事之責。綜上,本席反對本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劉江抱獨立董事、吳瑋恩獨立董事等二席贊成,陳學彥獨立董事一席反對,本 案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