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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公司治理主管暨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5/08/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進易/本公司會計部經理、公司治理主管暨代理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俊睿/本公司會計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5/08/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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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變動日期:115/08/2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Ms. Madhu Gadodia/獨立董事 4.舊任者簡歷: Madhu Gadodia 女士是 Naik Naik & Company 事務所的合夥人, 專精於科技、媒體與電信領域的法律實務,曾為多部電影製作及大型電視節目 提供法律諮詢。她曾為印度超過 200 部電影規劃投資與製作交易架構。 Madhu 女士曾代表客戶就著作權、商標及電影認證等案件, 於最高法院、全印度各高等法院、印度競爭委員會(CCI)及 電信爭議解決與上訴法庭(TDSAT)進行訴訟。 她擁有理學榮譽學位及法學學士學位,同時也是一位資深媒體評論員。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2021/08/27~2026/08/2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5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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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8/27 2.公司名稱:大洋商業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5年6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部分資訊揭露更新,因此本次更正背書保證之明細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5年6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一、115年6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一)泉州大洋商業有限公司為大洋晶典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1)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1,112,875 (二)武漢大洋晶典商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為大洋晶典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1)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1,103,595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一、115年6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一)泉州大洋商業有限公司為大洋晶典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1)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1,053,341 (二)武漢大洋晶典商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為大洋晶典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1)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1,023,927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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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5/08/27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5/01/01~115/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21,29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09,11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8,80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71,60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97,81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97,81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0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0,612,76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6,953,03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659,72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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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8/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GRAND OCEAN RETAIL GROUP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有百分之百股權之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7,967,61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63,8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5,47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59,27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55,3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7,816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5%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五年內清償完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179,36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0.1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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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7 2.減資緣由:為註銷因合併子公司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 3.減資金額:162,245,740元 4.消除股份:16,224,574股 5.減資比率:6.03% 6.減資後股本:2,527,471,0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9/0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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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變動日期:115/08/2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邱建邦先生,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吳欽智先生,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4.舊任者簡歷: 邱建邦先生,力智電子(股)公司財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 吳欽智先生,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范馨文女士,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王懷智先生,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6.新任者簡歷: 范馨文女士,力智電子(股)公司特別助理、威世台灣通用器材二極體事業部 財務分析處長 王懷智先生,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力智電子(股)公司產品事業 單位策略行銷處處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辭職 8.異動原因: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5/09/02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3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邱建邦先生和吳欽智先生於115/09/01卸任,范馨文女士和王懷智先生於115/09/02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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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8/27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消滅公司: 1. 聯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 聯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 金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聯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聯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金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並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整合資源應用及降低營運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精簡管理成本,提升營運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不影響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合併基準日訂於115年09月01日,並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合併時程,調整基準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存續公司: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人造纖維製造業、廠房租賃業及一般投資業。 消滅公司:聯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一般投資業。 消滅公司:聯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一般投資業。 消滅公司:金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住宅及大樓租賃業及一般投資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不適用。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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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長、財務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兼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5/08/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建邦先生,本公司財務長、財務主管、公司治 理主管兼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馨文女士,本公司特別助理、威世台灣通用 器材二極體事業部財務分析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邱建邦先生於115/09/01卸任,范馨文女士於115/9/2就任。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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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8/27 2.公司名稱: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預計發放114年度基層員工酬勞24,892千元,佔獲利6.96%, 全數以現金發放。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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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50817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 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董事長/林隆奮/普通股/1,774,762股/263股 董事/黃亭融/普通股/242,152股/0股 董事/黃祈融/普通股/633,780股/0股 董事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32,298,154股/0股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朱曉幸/普通股/0股/0股 董事/蕭崇河/普通股/1,096,475股/229,201股 董事/謝金河/普通股/20,000股/0股 董事/吳正煥/普通股/629股/0股 獨立董事/賴建華/普通股/0股/0股 獨立董事/鄭文鋒/普通股/0股/845股 獨立董事/黃大倫/普通股/0股/0股 獨立董事/陳縕儂/普通股/0股/0股 3.董事會出席人員: 董事長林隆奮、董事黃亭融、董事黃祈融、董事朱曉幸、董事蕭崇河、董事謝金河、 董事吳正煥、獨立董事賴建華、獨立董事鄭文鋒、獨立董事黃大倫、獨立董事陳縕儂 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 合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本案除董事長林隆奮、董事黃亭融、董事黃祈融及董事朱曉幸有自身利害關係,於討 論及表決時離席迴避行使表決權,其餘出席董事經審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台灣大哥大」)全資子公司台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信電訊」或 「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揚智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湘寧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公開收購對價現金價格計算及 換股比例之評價合理性意見書、宏鑑法律事務所李映怡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 本公司委任獨立專家利安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對本收購案出具之「台信 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台灣大 哥大於公開觀測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及最近期財務報告、台信電訊於經濟部商工登記公 示資料查詢系統顯示之公司基本資料等文件後,可知本次公開收購案係依照主管機關 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以下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 性,以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記錄如下: 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 審議委員依據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相關附件內容(包括公開收購人出具公開收購期間 不轉讓或不轉撥收購對價有價證券及負履行支付收購對價義務之承諾書、公開收購人 決議辦理本次公開收購之董事會議事錄、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菘澤會計師於115 年8月13日就本次公開收購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及元大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115年8月13日就本次公開收購出具收購對價之有價證券已撥入公 開收購人開立於受委任機構保管劃撥帳戶之確認書),以及本公司為查證台灣大哥大 及公開收購人(台灣大哥大全資子公司)身分與財務狀況,查閱台灣大哥大於公開觀 測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及最近期財務報告、公開收購人於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 系統顯示之公司基本資料等文件後,由前開文件內容可知台灣大哥大及公開收購人係 依我國法律所成立之公司。台灣大哥大集團及公開收購人具備電信網路有線無線連 結、AI Data Center基礎建設、資安及AI關鍵產品技術等能力。公開收購人持有台 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及其他轉投資事業,公開收購人之身分尚無不當。又公 開收購人最近兩年度償債能力、現金流量及獲利能力等比率尚屬良好,財務結構尚稱 允當,經以上查證,公開收購人之身分並無異常,其財務狀況尚稱良好。 二、收購條件公平性: 依據本公司委請利安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於115年8月18日所作成之 「台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 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115年8月12日),吳明儀會計師評估公開收購之合理價 格區間為每股新台幣157.89元至203.24元之間,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 之公開收購價格(即精誠資訊股東應賣一股精誠資訊普通股,可換取台灣大哥大普通 股0.84股及現金新臺幣92.5元,若依台灣大哥大於115年8月12日普通股收盤價新臺 幣109.5元為基準,設算每股收購對價總計為新臺幣184.48元),落於前述收購價格 合理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格區間,且適用於所有股東,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合 公平性。 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 依據公開收購說明書內容可知,公開收購人所需之資金由自有資金及公開收購人向台 灣大哥大集團內關係人借款支應。公開收購人已出具承諾書,將於公開收購條件成就 後負履行支付對價義務;公開收購人已與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借款合約以支應 本次公開收購所需之資金;台灣大哥大出具承諾函,承諾支持協助台信電訊完成本次 公開收購案;公開收購人已委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菘澤會計師於115年8月13日 就本次公開收購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據該確認書所 載,會計師業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 第二款及「會計師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服務之自律規 範」所執行之程序及獲取之證據,於115年8月13日,合理確認公開收購人於本次公開 收購,具有履行支付現金收購對價之能力。綜上內容,公開收購人其資金來源尚屬合 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 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本公司委請利安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於115年8月18日所作成之「台信 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 其所持理由: 除董事長林隆奮、董事黃亭融、董事黃祈融因簽署應賣承諾書,公開收購人為法人董 事台灣大哥大全資子公司,台灣大哥大代表人朱曉幸,皆有自身利害關係,於討論及 表決時離席迴避行使表決權,其餘出席董事認為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 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尚符合合理性,故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 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 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 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 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 持有公開收購人台信電訊(股)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富邦金融控 股(股)公司及富邦媒體科技(股)公司之股份情形如下: (1)持有公開收購人台信電訊(股)公司股份之職稱/姓名/種類/持有股份數量(金額: 新台幣元)/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用他人名義 法人董事暨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台灣大哥大(股)公司/普通股/502,970,309 股(5,029,703,090元)/0股(0元) (2)持有公開收購人之關係企業股份之台灣大哥大(股)公司股份之職稱/姓名/種類/ 持有股份數量(金額:新台幣元)/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用他人名義 董事/黃祈融/普通股/0股(0元)/2,800,000股(28,000,000元) 法人董事代表人/朱曉幸/普通股/32,751股(327,510元)/0股(0元) (3)持有公開收購人之關係企業股份之富邦金融控股(股)公司股份之職稱/姓名/種 類/持有股份數量(金額:新台幣元)/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用他人名義 董事/黃亭融/普通股/31,775股(317,750元)/0股(0元) 董事/黃亭融/特別股/0股(0元)/1,667,000股(16,670,000元) 董事/黃祈融/普通股/28,700股(287,000元)/64,348股(643,480元) 董事/黃祈融/特別股/0股(0元)/5,061,140股(50,611,400元) 董事/蕭崇河/普通股/55,655股(556,550元)/0股(0元) (4)持有公開收購人之關係企業股份之富邦媒體科技(股)公司股份之職稱/姓名/種 類/持有股份數量(金額:新台幣元)/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用他人名義 法人董事暨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台灣大哥大(股)公司/普通股/0股(0元)/ 119,278,374股(1,192,783,740元) 本公司無監察人,除上所述外,其餘董事均無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 9.公開收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 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 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董事長林隆奮、董事黃亭融、董事黃祈融因簽署應賣承諾書,公開收購人為法人董事 台灣大哥大全資子公司,台灣大哥大代表人朱曉幸,有自身利害關係,於討論及表決 時離席迴避行使表決權。 10.公開收購目的及條件,包括公開收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公開收購理由: 公開收購人本次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公司普通股股份,係 基於策略性投資目的,著眼於台灣大哥大集團與被收購公司於 AI 產品、ICT 整合 服務、雲端服務、資通訊基礎建設及企業數位轉型等領域具高度互補核心能力及業務 銷售優勢,擬與被收購公司展開長期且緊密之策略合作,藉由股權投資及雙方技術、 產品、人才、業務及客戶資源之整合,共同擴大 AI 及 ICT 解決方案、提升企業服 務版圖、產業融合競爭力及企業價值。 (2)對價條件: 每股收購對價為台灣大哥大普通股 0.84 股(下稱「股票對價」)及 現金新臺幣 92.5 元(下稱「現金對價」)。 (3)支付時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係指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 量及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公開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結合之決定),且公開收購 人已如期完成匯款、股票對價匯撥及證券交易稅繳納義務之情形下,預定為公開收購 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次日起算五個營業日以內(含第五個營 業日)匯款及匯撥。 A.股票對價支付方式 本次公開收購之股票對價(公開收購人所持有之台灣大哥大普通股),將由受委任機 構元大證券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相關規定,辦理帳簿劃撥交付至應賣人留存於證券 商之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B.現金對價支付方式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由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至臺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予元大證券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 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4)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為每1股本公司普通股,可換取台信電訊持有之台灣大哥大普通股 0.84股及現金新臺幣92.5元,所需現金對價總計為新臺幣14,605,840,558元(不計 入畸零股折算之現金),其中約新臺幣45億元將由台信電訊自有資金支應,其餘係由 台信電訊向台灣大哥大集團內關係人借款支應。 12.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 (包含(1)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2)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3)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4)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請參閱附件上傳之獨立專家意見書。 1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 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 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公開收購人115年8月17日之公告,截至公開收購說明書刊印日 止,公開收購人並無於本次公開收購完成後促使本公司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 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 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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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200,000仟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6.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之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 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重要內容,包括承銷方式、 發行時程、發行金額暨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 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 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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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15/08/27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1,496,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308,695,514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06.35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2,415,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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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8/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8/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21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JP Morgan所舉辦之線上法說會,說明2026年第二季營運及業務狀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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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變動日期:115/08/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廖義芳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規劃辭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5/05/27~118/05/26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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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43號4樓之1、4樓之2、5樓、8樓之1 及1樓停車位2席、地下一層停車位2席 2.事實發生日:115/8/27~115/8/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8月27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增加租賃內容: 原址8樓之1改為承租全部,增加承租坪數54.09坪, 每單位價格430元/坪/月(含稅) 原每月租金總金額:新台幣148,614元整(含稅) 調整後每月租金總金額:新台幣171,873元/月(含稅) 調整後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4,613,855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作為營業場所使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新台幣171,873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租期自民國113年1月1日至民國117年12月31日止, 本次租賃範圍調整於民國115年9月1日起生效.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後由董事長核定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事務所: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每單位價格: 新台幣430元/坪/月(含稅)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蔡文哲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北市估字第00021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營業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元大金控前於112/11/16代為公告原契約,113/8/14代為公告租賃範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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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變動日期:115/08/2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廖義芳 獨立董事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規劃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5/05/27~118/05/2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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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5年 第2季 3. 股利所屬期間:115/04/01 至 115/06/30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80719799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7,385,77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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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8/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8/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19號11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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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5/08/27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5/01/01~115/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762,51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43,63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26,10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54,63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38,47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38,47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0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239,25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5,552,98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686,26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