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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超

2026-02-21 17:02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逝世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5/02/2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暨執行長
3.舊任者姓名:徐正民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5.新任者姓名:另行公告
6.新任者簡歷:另行公告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逝世
8.異動原因:逝世
9.新任生效日期:另行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5/02/21獲悉消息。
(2)本公司將召開臨時董事會推選董事長,俟董事會召開後另行公告。
(3)各項業務均由專業經理人分層負責,對公司營運無影響。
1702

南僑

2026-02-21 15:01

公告本公司及代子公司南新國際公司、南僑(開曼島)控股公司 公告法人董事代表人逝世

公告內容

1.發生變動日期:115/02/21
2.法人名稱:
        公司主體                 法人名稱
  ----------------------  --------------------------
   南僑投資控股(股)公司    華志股份有限公司
   南新國際公司            南僑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南僑(開曼島)控股公司    南新國際公司
3.舊任者姓名:陳飛龍先生
4.舊任者簡歷:南僑投資控股(股)公司、南新國際公司及南僑(開曼島)控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原因:逝世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
  本公司:113/07/15~116/07/14
  南新國際公司及南僑(開曼島)控股公司:無任期限制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702

南僑

2026-02-21 15:00

代子公司南新國際公司、南僑(開曼島)控股公司公告董事長逝世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5/02/2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飛龍先生
4.舊任者簡歷:南僑投資控股(股)公司、南新國際公司及南僑(開曼島)控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另行公告
6.新任者簡歷:另行公告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逝世
8.異動原因:逝世
9.新任生效日期:另行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公司各項業務均由專業經理人分層負責,對公司營運無影響
1702

南僑

2026-02-21 15:00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逝世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5/02/2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飛龍先生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南新國際公司及南僑(開曼島)控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另行公告
6.新任者簡歷:另行公告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逝世
8.異動原因:逝世
9.新任生效日期:另行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各項業務由副董事長暫時代理執行董事長職務,對公司營運無影響
7780

大研生醫*

2026-02-21 07:0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公告期間:114年12月22日至115年3月21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名稱:大研生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1.0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01月19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5年1月8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1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1月12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民國115年1月13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民國115年1月17日
     (6)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1月17日
     (7)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8)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9)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10)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市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
    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十分之一,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
    建議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
    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463

強盛新

2026-02-21 07:00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2月12日至115年5月11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53000144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01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強盛新
(7)變更後公司簡稱:強盛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115年2月11日取得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函(發文日期為115年2月12日)
,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2)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掛牌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1463」。
2024

志聯

2026-02-18 16:24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公告內容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5/02/18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5/02/26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4年第四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463

強盛新

2026-02-18 07:00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2月12日至115年5月11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53000144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01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強盛新
(7)變更後公司簡稱:強盛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115年2月11日取得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函(發文日期為115年2月12日)
,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2)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掛牌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1463」。
7780

大研生醫*

2026-02-18 07:0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公告期間:114年12月22日至115年3月21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名稱:大研生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1月27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1.0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01月19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4年12月22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5年1月8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1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1月12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民國115年1月13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民國115年1月17日
     (6)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1月17日
     (7)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8)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9)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10)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140022289號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市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
    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十分之一,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
    建議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
    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583

程泰

2026-02-04 23:41

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公告內容

1.公開收購申報日期: 1150205
2.公開收購人之公司名稱: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公開收購人之公司所在地: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五路13號
4.公開收購人之營利事業登記號碼:52353530
5.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
6.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7.被收購之有價證券數量: 17,500,000股(預定收購之最高數量)
8.預定收購之有價證券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整
9.預訂公開收購期間: 自民國115年2月6日至民國115年3月3日止。接受申請應賣
時間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
惟公開收購人得依相關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但
延長期間不得超過五十日,且以一次為限。每個營業日接受申請應賣時間及方式
,請參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10.公開收購目的及條件,包括公開收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本公司公開收購取得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目的:
主要係基於財務性投資及參與經營之考量,以參與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暨認
列合理之投資收益並可增加本公司的長期投資獲利,且可提升資產及股東權益報
酬率。
(2)本次公開收購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40元整。
(3)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
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及公開收購人已如期將公開收購預定總價款全數匯
入兆豐證券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的情形下,本次公開收購之對價將由兆豐
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次日起算第五個
營業日(含)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應賣人留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號,倘銀行帳號誤或其他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將以支票
(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
供予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係以應賣人股份
收購價款扣除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
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
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4)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11.公開收購之條件:
(1)公開收購期間
自民國115年2月6日(下稱「收購期間開始日」)上午9時00分起,至民國115
年3月3日(下稱「收購期間屆滿日」)下午3時30分止。惟公開收購人得依相
關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但延長期間不得超過
五十日且以一次為限。每個營業日接受申請應賣時間及方式,請參閱公開收購
說明書。
(2)預定收購數量及最低收購數量本次預定收購數量為17,500,000股(下稱
「預定收購數量」)約當標的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
統顯示最後異動民國114年8月18日所載之已發行股份總數119,440,000股
(下稱「全部股份總數」)之14.65%(17,500,000/119,440,000=14.65%)
。惟若最終有效應賣數量未達預定收購數量,但已達5,972,000股(下稱「
最低收購數量」),即約當於標的公司全部股份總數之5%時,則公開收購之
數量條件即告成就。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係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
最低收購數量)後,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
最多收購預定收購數量之股數;倘全部應賣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
,公開收購人將以計算方式依同一比例分配至股為止向所有應賣人收購(計
算方式請參見公開說明書第3頁)。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
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
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應賣股數低於1,000股(不
含)者恕不予受理。
(3)收購對價:
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新台幣40元(下稱「收購對價」)。應賣人應自行負擔
證券交易稅(受委任機構將代為辦理證券交易稅之繳納)、所得稅(若有)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
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及應負擔之稅捐,其中集保結
算所手續費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係依應賣人申請交存應賣次數分別計算,
另應賣人經由保管銀行申請交存應賣者無需負擔證券經紀商手續費;倘有此
類額外費用,公開收購人及受委任機構將依法申報公告。公開收購人支付應
賣人收購對價時,將扣除所得稅外之上開稅費,並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
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4)收購對價支付時點:
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
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及公開收購人已如期將公開收購預定總價款全
數匯入兆豐證券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的情形下,本次公開收購之對價
將由兆豐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次
日起算第五個營業日(含)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應賣人留存於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號,倘銀行帳號有誤或其他因無法
完成匯款時,將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予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應賣人地址,匯款
金額/支票金額係以應賣人股份收購價款扣除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
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四捨五入計算至
「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5)本次公開收購涉及須經金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之事項: 
本次公開收購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2項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
證券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始得為之。
公開收購人115年2月5日依據前述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並公
告本次公開收購,公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無須取得其他主管機關之核准。
(6)應賣股份撤銷:
公開收購條件一旦確定成就,並經公開收購人公告後,除有公開收購公開發
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之情形外,若有市場價格高於本
次收購價格時,應賣人亦不得撤銷應賣,並應承擔此種風險。
(7)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公開收購說明書。 
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網址:
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12.受任機構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受任機構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3樓
14.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如達到預定收購數量之一定數量或比例時仍予以收購
者,或其他收購條件:
(1)本次預定收購數量為17,500,000股(下稱「預定收購數量」),約當被收
購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顯示最後異動民國114年8月
18日所載之已發行股份總數119,440,000股(下稱「全部股份總數」)之14.65
%(17,500,000/119,440,000=14.65%)。惟若最終有效應賣數量未達預定收
購數量,但已達5,972,000股(下稱「最低收購數量」),即約當於標的公司全
部股份總數之5%時,則公開收購之數量條件即告成就。
(2)在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係指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量時),且
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最多收購預定收購數量之股
數;若所有應賣人有效應賣有價證券之總數量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公開收購人
將全數收購有效應賣有價證券。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
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應賣股數低於1,000股(不含)者恕不予受理
。
(3)若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
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依同一比例(註)分配至股為止,向所有應賣人購買;
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以股為單位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並將已交存
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
(註)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預定收購數量/有效應賣有價證券之總數量)* (各應賣人有效應賣有價證券
數量)
(4)其他重要條件,請參閱公開收購說明書內容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
,公開收購人最多收購預定收購數量之股數;若所有應賣人有效應賣有價證券
之總數量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公開收購人將全數收購有效應賣有價證券。為
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
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
費用,應賣股數低於1,000股(不含)者恕不予受理。
(3)若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
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依同一比例(註)分配至股為止,向所有應賣人購買
;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以股為單位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並將已交
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
(註)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預定收購數量/有效應賣有價證券之總數量)* (各應賣人有效應賣有價證券
數量)
(4)其他重要條件,請參閱公開收購說明書內容。
15.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未達或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之處理方式:
16.是否有涉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情事(華僑、外國人收購本國公開發行
公司有價證券適用;若有,請說明案件「已送件,尚未經核准」或「已核准」
:
(1)本次公開收購如未達「最低收購數量」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依法停止進行時,
原向應賣人所為之要約全部撤銷,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兆豐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7000160116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證券集中
保管劃撥帳戶。
(2)若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
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依計算方式以同一比例分配至股為止,向所有應賣人購
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以股為單位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並將已交
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應賣人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由兆
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7000160116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17.是否有涉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情事(事業結合適用;若有,請說明案件
「已送件,尚未生效」或「已生效」):無。
18.公開收購申報書件須經律師審核並出具律師法律意見書。公開收購如須經
本會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者,應併同出具法律意見。
(請於22.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揭露法律意見書全文):
申報書件業經安博法律事務所陳國華律師、莊文玉律師審核,並依據公開收購
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出具法律意見書。
19.公開收購之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證明:
業經本公司洽請台中商業銀行中壢分行出具指定受委任機構為受益人之履約
保證函。
20.前開資金如係以融資方式取得,該融資事項之說明書、證明文件及其償還計畫:
不適用。
21.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之有價證券為收購對價
者,請列明該有價證券之名稱、種類、最近三個月內之平均價格及提出申報前一日
之收盤價格、取得時間、取得成本、計算對價之價格及決定對價價格之因素:
不適用。
22.公開收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
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
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
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本公司董事
(弘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弘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楊丞鈞)及本公司董事長
(楊舒涵)依公司法206條及178條規定,不參與本案討論及表決。
23.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40元,所需現金對價總計為新臺幣
700,00,000元。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已於115年1月28日
先行將收購價款匯入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帳戶,作為台中商業銀行出
具本次公開收購履約保證函之擔保。
24.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
(包含(1)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
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2)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
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3)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
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4)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1)本案經獨立專家以裕國公司可量化之數字,並參酌市場客觀資料,分別以市
價法(市場法之可類比交易法)及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為基礎,得出裕國公司普
通股之每股合理收購價值區間為新臺幣33.42~40.19元。
(2)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之附件二-獨立專家對於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合理性意見書。
(3)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不適用。
(4)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
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25.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
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
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被收購公司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為台灣上櫃公司
(上櫃股票交易代號:8905),主要營業項目包含冷凍肉品及蔬品銷售、冷凍冷
藏倉儲物流服務及房屋住宅興建銷售等三大產業,標的公司基於保鮮、便利、烹
調簡易之冷凍冷藏食品需求日益殷切,冷凍食品業及租賃物流業之成長空間增加
,因此,標的公司擴大營運規模以提供各項冷凍食品之全省配送網絡,使倉儲、
物流合而為一,以滿足客戶需求,並提供全方面高品質服務。標的公司之倉儲物
流收入因市場需求強勁,將持續投入倉儲自動化及拓展食品加工及銷售通路,故
預期標的公司未來營運仍呈成長之趨勢,並考量以往標的公司營運績效穩健,具
備良好的財務結構與發展潛力,且獲利能力及現金股利均屬穩定。
公開收購人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收購公司)擬依法進行公開收購,
公開收購人本次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公司普通股股份,主要係基於財務性
投資及參與經營之考量,以參與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暨認列合理之投資收益
並可增加本公司的長期投資獲利,且可提升資產及股東權益報酬率。本公司依「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擬以公開收購方式
取得標的公司之普通股股份。本公司若公開收購完成後,期以雙方能有進一步交
流合作,進行資源整合及策略合作等機會,提升雙方之股東權益及綜效。
(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
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並無影響被收購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26.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1)安博法律事務所陳國華律師、莊文玉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請詳公開收購說
明書。
(2)台中商業銀行中壢分行出具指定受委任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之
履約保證函:請詳公開收購說明書。
1583

程泰

2026-02-04 23:39

公告本公司收購裕國冷凍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公告內容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15/2/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國公司」或「被收購
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裕國公司參與應賣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次收購採公開收購方式進行,價格與條件均屬一律
,倘有本公司關係人參與應賣,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絕
或排除,故交易相對人可能為關係人。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本公司公開收購取得裕國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目的:
主要係基於財務性投資及參與經營之考量,以參與
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暨認列合理之投資收益並
可增加本公司的長期投資獲利,且可提升資產及股
東權益報酬率。
(2)本次公開收購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40元整。
(3)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
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
情況下,及公開收購人已如期將公開收購預定總價
款全數匯入兆豐證券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的
情形下,本次公開收購之對價將由兆豐證券於公開
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
後次日起算第五個營業日(含)以內,優先以銀行
匯款方式支付應賣人留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號,倘銀行帳號有誤或其他因
無法完成匯款時,將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
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所提供予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應賣人地址,
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係以應賣人股份收購價款扣除依
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
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
理費用,並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
之部分捨棄)。
(4)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本次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標的公司之普通股股份,
主要係基於財務性投資及參與經營之考量,以參與
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暨認列合理之投資收益並
可增加本公司的長期投資獲利,且可提升資產及股
東權益報酬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標的公司之普通股股份,
以參與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暨認列合理之投資
收益並可望增加收購公司的長期投資獲利。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40元,所需現
金對價總計為新臺幣700,000,000元,本次公開收
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已於115年1月28日
先行將收購價款匯入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之帳戶,作為台中商業銀行出具本次公開收購履
約保證函之擔保。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一、換股比例:不適用。
二、計算依據: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利安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吳明儀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36796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一)本案經獨立專家以裕國公司可量化之數字,並參酌
市場客觀資料,分別以市價法(市場法之可類比交易法)
及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為基礎,得出裕國公司普通股
之每股合理收購價值區間為新臺幣33.42~40.19元。
(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
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之附件二-
獨立專家對於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合理性意見書。
(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
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不適用。
(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
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本公開收購案依據法令規定必須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申報日預計於民國
115年2月5日,公開收購開始日預計於民國
115年2月6日。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
具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將公開收購預
定總收購價款全數匯入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公開收購對
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
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
業日)以內撥付。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被收購公司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為台灣上
櫃公司(上櫃股票交易代號:8905),主要營業
項目包含冷凍肉品及蔬品銷售、冷凍冷藏倉儲物
流服務及房屋住宅興建銷售等三大產業,標的公
司基於保鮮、便利、烹調簡易之冷凍冷藏食品需
求日益殷切,冷凍食品業及租賃物流業之成長空
間增加,因此,標的公司擴大營運規模以提供各
項冷凍食品之全省配送網絡,使倉儲、物流合而
為一,以滿足客戶需求,並提供全方面高品質服
務。標的公司之倉儲物流收入因市場需求強勁,
將持續投入倉儲自動化及拓展食品加工及銷售通
路,故預期標的公司未來營運仍呈成長之趨勢,
並考量以往標的公司營運績效穩健,具備良好的
財務結構與發展潛力,且獲利能力及現金股利均
屬穩定。
公開收購人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收
購公司)擬依法進行公開收購,公開收購人本次
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公司普通股股份,主
要係基於財務性投資及參與經營之考量,以參與
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暨認列合理之投資收益
並可增加本公司的長期投資獲利,且可提升資產
及股東權益報酬率。本公司依「公開收購公開發
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擬
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標的公司之普通股股份。本
公司若公開收購完成後,期以雙方能有進一步交
流合作,進行資源整合及策略合作等機會,提升
雙方之股東權益及綜效。
(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
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並無影響被收購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為台灣上櫃公司
(上櫃股票交易代號:8905),主要營業項
目包含冷凍肉品及蔬品銷售、冷凍冷藏倉儲
物流服務及房屋住宅興建銷售等三大產業,
標的公司基於保鮮、便利、烹調簡易之冷凍
冷藏食品需求日益殷切,冷凍食品業及租賃
物流業之成長空間增加,因此,標的公司擴
大營運規模以提供各項冷凍食品之全省配送
網絡,使倉儲、物流合而為一,以滿足客戶
需求,並提供全方面高品質服務。標的公司
之倉儲物流收入因市場需求強勁,將持續投
入倉儲自動化及拓展食品加工及銷售通路,
故預期標的公司未來營運仍呈成長之趨勢,
並考量以往標的公司營運績效穩健,具備良
好的財務結構與發展潛力,且獲利能力及現
金股利均屬穩定。
公開收購人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收購公司)擬依法進行公開收購,公開收
購人本次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公司普
通股股份,主要係基於財務性投資及參與經
營之考量,以參與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
暨認列合理之投資收益並可增加本公司的長
期投資獲利,且可提升資產及股東權益報酬
率。本公司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
證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擬以公開
收購方式取得標的公司之普通股股份。本公
司若公開收購完成後,期以雙方能有進一步
交流合作,進行資源整合及策略合作等機會
,提升雙方之股東權益及綜效。
(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
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
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並無影響被收購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
事項,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此情形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過去一年:本公司無此情事。
未來一年:本公司將視本次最終收購結果、
被收購公司未來營運實際需求及整體利益、
及/或未來市場狀況,另行評估於公開收購
期間屆滿日起一年內是否再次取得被收購公
司股權,惟目前尚無具體計畫。
30.資金來源(註五):
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已
於115年1月28日先行將收購價款匯入台中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帳戶,作為台中商業
銀行出具本次公開收購履約保證函之擔保。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一、為進行本公開收購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代表本公司處理與本公開收購案有關之一切必
要程序並採取相關必要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簽
署及交付所有相關文件及合約,以及 向相關主
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申報等相關事項,如因主管
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客觀環境,不及取
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許可或申報生效或有
其他正當理由等,致本公開收購案相關申報文
件,或延長公開收購期間或其他未盡事宜,擬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二、本公開收購案依據法令規定必須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申報日預計於民國
115年2月5日,公開收購開始日預計於民國115年2月6日。
三、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公開收購說明書。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1583

程泰

2026-02-04 23:33

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公司名稱: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民國115年2月4日-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號:1583,以下簡稱本公司)今日宣布,本公司董事會決
議公開收購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905,
以下簡稱標的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19,440,000股之14.65%
(17,500,000股),公開收購期間為民國115年2月6日至民國115
年3月3日止,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之程序。本次公開收
購價格為每股現金40元,若應賣股數達預定最高收購數量
17,500,000股,則本次公開收購之收購總金額為$700,000,000元,
惟若最終有效應賣之數量未達預定最高收購數量,但已達最
低收購數量5,972,000股(約標的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5%)時,
本次公開收購之數量條件即為成就。
標的公司為台灣上櫃公司(代號:8905),主要營業項目包含
冷凍肉品及蔬品銷售、冷凍冷藏倉儲物流服務及房屋住宅興建
銷售等三大產業,標的公司基於保鮮、便利、烹調簡易之冷凍
冷藏食品需求日益殷切,冷凍食品業及租賃物流業之成長空間
增加,因此,標的公司擴大營運規模以提供各項冷凍食品之全
省配送網絡,使倉儲、物流合而為一,以滿足客戶需求,並提
供全方面高品質服務。近幾年來標的公司之營運績效良好,獲
利能力及現金股利均屬穩定。本公司係基於財務性投資及參與
經營之考量,以參與標的公司經營擴大合作,暨認列合理之投
資收益並可增加本公司的長期投資獲利,且可提升資產及股東
權益報酬率。本公司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
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擬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標的公司之普
通股股份。本公司若公開收購完成後,期以雙方能有進一步交
流合作,進行資源整合及策略合作等機會,提升雙方之股東權
益及綜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583

程泰

2026-02-04 23:32

公告本公司115年02月04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公司名稱: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於民國115年2月4日21:00於臺灣證券交易
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說明本案。
6.因應措施:記者會後將另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887

台新新光金

2026-02-04 20:33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保代公告董事長異動案業經主管機關認可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5/02/0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楊秀娟
6.新任者簡歷:新光人壽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董事會重新選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12/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114/12/19選任楊秀娟擔任董事長並報送主管機關認可,
今115/02/04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02/03金管保綜字第1150410877號函認可。
6706

惠特

2026-02-04 20:28

公告本公司收受委任律師通知本公司與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結果

公告內容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6)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263號
4.事實發生日:115/02/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自2020年3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本公司與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系列合約,合約簽訂後,申請人依約履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開立預付款保函及發票
、交付貨物、提供貨款議付單據、配合驗收等,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依約支付已交付設備的驗收款。因受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示遲延
出貨至今,本公司已產生備貨及倉儲損失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支付
全部出貨款並通知本公司出貨。故本公司於2024年1月5日提出仲裁申請,
現於民國115年2月4日收受委任律師通知裁決書,
判決結果:
一、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已交付設備的驗收款7,908,095美元及
利息損失。
二、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未出貨部分的出貨款22,716,360美元
及利息損失。
三、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本案仲裁而支出的律師費人民幣
3,560,000元。
四、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因本案支出的保全費用人民幣5,000元
和保全保險費用人民幣34,147元。
五、本公司向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798,727美元。
六、本公司向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210,000元,補償本案
支出的律師費的30%。
七、駁回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反請求。
八、本請求仲裁費應由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應承擔,故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應支付本公司人民幣1,941,502元,以補償本公司已預繳本請求仲裁費,
本公司需承擔反請求仲裁費30%,故需支付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墊付之
仲裁費人民幣356,826.60元。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會計準則,審慎評估其對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依會計師查核結
果進行後續處理。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6706

惠特

2026-02-04 20:28

公告本公司收受委任律師通知本公司與湖北三安光電有限 公司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結果

公告內容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6)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264號
4.事實發生日:115/02/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9月16日,本公司與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簽訂系列合約,
合約簽訂後,申請人依約履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開立預付款保函及發票、交付貨物、
提供貨款議付單據、配合驗收等,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未依約支付已交付設備
的驗收款。因受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指示遲延出貨至今,本公司已產生備貨及
倉儲損失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應支付全部出貨款並通知本公司出貨。
故本公司於2024年1月5日提出仲裁申請,
現於民國115年2月4日收受委任律師通知裁決書,
判決結果:
一、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支付已交付設備的出機款2,077,200美元及利息損失。
二、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支付已交付設備的驗收款4,248,800美元及利息損失。
三、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支付未出貨部分的出機款7,448,100美元及利息損失。
四、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支付因本案仲裁而支出的律師費人民幣2,560,000元、
保全費用人民幣5,000元和保全保險費用人民幣17,951.42元。
五、本公司向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307,713.21美元。
六、本公司向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90,000元,補償本案支出的律師費。
七、駁回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反請求。
八、本請求仲裁費應由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應承擔,故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應
支付本公司人民幣1,146,185元,以補償本公司已預繳本請求仲裁費,
本公司需承擔反請求仲裁費30%,故需支付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墊付之
仲裁費人民幣113,258.70元。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會計準則,審慎評估其對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依會計師查核結
果進行後續處理。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2352

佳世達

2026-02-04 20:04
📈 營收

佳世達一一五年一月份合併營收NT$176.39億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公司名稱: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合併營收(新台幣億元):
  115年1月:176.39
  114年1月:165.38
  增減幅度:6.66%
2897

王道銀行

2026-02-04 19:59

王道商業銀行捐贈兩岸企業家峰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捐贈原由:推動兩岸產業交流合作
3.捐贈金額:新台幣20萬元整
4.受贈對象:兩岸企業家峰會
5.與公司關係:本行駱董事長怡君為該會之現任理事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897

王道銀行

2026-02-04 19:59

王道商業銀行捐贈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捐贈原由:強化企業形象,並促進工商產業的發展
3.捐贈金額:新台幣45萬元整
4.受贈對象: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5.與公司關係:本行駱董事長怡君為該會之現任副理事長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897

王道銀行

2026-02-04 19:58

王道商業銀行捐贈財團法人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捐贈原由:推動藝術教育與提升社會文化涵養
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整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財團法人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為本行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