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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第一手企業動態,法說會、股利、營收公告即時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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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
益航
2025-12-19 19:27
👥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114/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劉臻芳/本公司會計部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有擔任其他公司之經理人,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601
益航
2025-12-19 19:26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公告內容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臻芳/本公司會計部經理/本公司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12/1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330
台積電
2025-12-19 19:19
本公司代子公司 Emerging Fund, L.P.公告處分有價證券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Rivos Inc. ("Rivos") 之特別股。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不適用
民國114年12月19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2,567,563股;
(2)預計每單位價格:每股US$6.32元;
(3)預計交易總金額:US$16佰萬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Meta Platforms, Inc.;與公司之關係: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保留盈餘影響數:US$11佰萬元。(不影響損益)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Meta與Rivos間之合併契約條件辦理。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由Emerging Fund之General Partner依特別股投資合約決定。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Rivos內部決議。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0.05%;0.06%;NT$436,219佰萬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Meta併購Rivos。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立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甘逸偉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223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2371
大同
2025-12-19 18:51
(更正公告) 代子公司公告-大同智能對 勤智能源(股)公司背書保證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勤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56,81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1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2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40,61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36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56,81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6,457,54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7.0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0.4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此為本公司對勤智能源(股)公司銀行額度續提供之保證, 本次因提前還款致保證金額下降,故本公司對其保證並未增加。
2371
大同
2025-12-19 18:50
代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補充公告)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設置於桃園市大園區民生路106之3號等4筆建物內之 既有機電、消防、空調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廠房內既有機電、消防、空調等設備項目,新台幣35,945,323元(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大同半導體(股)公司,大同(股)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既有相關設備以現況交付並以現金支付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買賣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盡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許源崇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4)宜縣估字第000052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完善不動產基礎設施及租賃業務招商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民國114年9月25日,民國114年11月17日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2371
大同
2025-12-19 18:50
代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 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部分租約)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1號12樓建物之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提前終止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1號12樓: 交易單位數量:減少承租面積646.63坪 交易總金額:減少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0,833,093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同(股)公司為持有本公司100%股權之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原租賃契約之出租方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1,319,020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修改租約後 付款條件:月繳新台幣554,432 元(未稅) 付款期間:自民國115年1月1日至民國124年12月31日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租約期滿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如欲續租, 應於期滿前六個月預告大同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並取得其同意始得簽訂新約。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原租賃合約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營運規畫調整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2371
大同
2025-12-19 18:49
代子公司公告-尚志投資(股)公司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號設工大樓9樓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8.70坪 租金金額:每月新台幣12,698元(含稅) 設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金額為141,401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與尚志投資(股)公司同為大同(股)公司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為新台幣5,589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原使用權資產以2年設算,現擬於115年1月1日終止租賃。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已無承租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6589
台康生技
2025-12-19 18:48
📉 減資
本公司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公告內容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NA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19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66,088,7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06,608,87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7.53元。
(2)本次辦理收回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股數為8,664股。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66,002,11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06,600,211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7.53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251,600,211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51,600,211股,82.06%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設算。
2201
裕隆
2025-12-19 18:48
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債權人公告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14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後,按公司法第248
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三、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9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
,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
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郵寄地址: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39號之1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資管
處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2201
裕隆
2025-12-19 18:44
公告修訂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3/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三個月之翌日(112年8月26日)起,至到期 日(117年5月25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 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 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 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 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組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 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 本公司並應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文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2條 之規定,修正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公司債 持有者不受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停過期間轉換限制,以提升投資人權益。 (2)辦法修正後內容如下: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三個月之翌日(112年8月26日)起,至到期 日(117年5月25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 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 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 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 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組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 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 前項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 間。本公司並應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201
裕隆
2025-12-19 18:44
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裕隆汽車(2201)今日(12/19)董事會通過,裕隆汽車將旗下全資子公司納智捷100%股權, 策略性轉讓予裕隆與鴻海合資公司-鴻華先進,交易金額為新台幣7億8760萬元,相關交 易案尚待公平會審查通過。此案用以強化鴻華先進與納智捷的垂直整合,提升整體價值 鏈整合效率,創造更好的經營優勢。 針對現有車主權益,即納智捷既有車輛之售後服務、零件供應及保固權益均不受本次股 權交易影響,相關服務仍將由原有通路體系持續提供,確保客戶權益與服務品質之延續 。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規定,辦 理記者會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201
裕隆
2025-12-19 18:43
公告本公司處分重要子公司達喪失控制力之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及喪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2,7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約新台幣8.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87,600,000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 發生日期:114/12/19 發生原因及方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全數移轉持有之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股權100%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子公司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19,971,222元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00%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阮瓊華會計師,經評估並複核後認為該價格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阮瓊華會計師,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4/12/16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9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431
聯昌
2025-12-19 18:39
公告本公司新任營運長
公告內容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營運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孫茂綸/東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12/1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431
聯昌
2025-12-19 18:38
公告重要子公司根茂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為強化資源整合 並提升整體營運效能,擬停止自製,改將生產交由專業代工廠 負責。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事件緣由:重要子公司根茂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為強化資源整合並提升整體營運 效能,擬停止自製,改將生產交由專業代工廠負責。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不適用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不適用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114年前三季產能為1,035仟台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114年前三季產量為533仟台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114年前三季佔本公司合併營收比例約99%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不適用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12.決策過程:經114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431
聯昌
2025-12-19 18:36
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根茂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根茂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停止自製,改將生產交由專業代工廠 負責,並於當日親赴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聯昌原先為電源供應器專業製造廠,其中主力為電視電源供應器,並供貨給國際級大 企業如LGE,並為其主要供應商之一。然因電視產業受紅色供應鏈的影響,接單量持續 下滑,因此聯昌近年進行轉型工作,持續投入研發新產品,聚焦核心驅動控制技術,在 環保節能的趨勢下,發展各類節能產品如軸向馬達驅動控制器、無人機馬達驅動控制器 、商用冰箱/冷藏櫃各類壓縮機驅動控制器等等,並結合風機廠開發一系列的驅動控制 器如FCU/FFU及ECM 風機驅動控制器。除此之外,聯昌提供DC Booster給台灣氫能充電 器廠,此項產品已積極佈局氫能利基市場,包括氫能發電系統與車載動力等相關氫能源 解決方案,目標不僅只有台灣市場,合作夥伴已成功打入了歐盟氫能產業供應鏈及印度 市場。 由於經營型態的改變,集團為了強化資源整合並提升整體營運效能,經董事會決議, 擬停止聯昌重要子公司根茂電子(蘇州)有限公司之工廠生產,改採全單外包方式, 將生產交給友好的專業代工廠負責,根茂則轉型為代工廠生產管理中心,以降低 經營成本,改善虧損情形。 我們承諾對客戶的服務不變,將持續提供優質服務,確保產品的品質及交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258
鴻華先進-創
2025-12-19 18:36
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鴻華先進科技(TWSE:2258)今日召開重訊記者會及發表公司聲明如下: 為延續台灣汽車產業發展,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華先進)秉持推動產業 升級、鞏固在地供應鏈的責任,將承接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LUXGEN)既有 能量並開啟新篇章。 經雙方董事會同意,鴻華先進將以新台幣7.876億金額收購LUXGEN 100%股權(包含 LUXGEN母公司資產及旗下五間銷售公司、銷售據點、公司人員等)並主導經營,在台 灣建構自產品、銷售至服務的電動車全價值鏈體驗。 鴻華先進原以開放平台與技術整合為核心,為母公司鴻海科技集團CDMS(Contract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service,委託設計與製造服務)商業模式的重要延伸。 隨著集團在智慧電動車平台、整車研發與系統整合領域持續深化,公司將結合台灣在 ICT與AI產業的整合優勢,推動汽車產業朝向電動化、智慧化與軟體定義汽車發展, 強化台灣在全球新世代汽車產業中的關鍵地位。 鴻華先進的使命是透過CDMS的模式,協助品牌客戶達到最佳的TTM (Time to Market) 以及TTC (Time to Cost),在客戶所在的市場取得最關鍵的核心優勢。在鴻華先進尚 無CDMS客戶的區域,鴻華先進則將扮演「Enabler」(賦能者)的角色,初期先開發 市場、培養消費群、創造知名度,以利當地客戶後續無縫銜接,並快速切入市場。 此次收購LUXGEN公司股份,就是延伸產品的垂直整合範圍至品牌與銷售,運用其既有 通路與服務體系,來提升消費者從前端產品到後端服務之全盤體驗。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258
鴻華先進-創
2025-12-19 18:36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28435456,下稱「納智捷」)所持有之100%股份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2,700,000股 每單位價格: 每股約新台幣8.5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87,6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為擴大垂直整合,延伸至通路領域, 欲取得納智捷公司全部股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對象人間相互之關係:本次為取得股權,無前次移轉。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無前次移轉之情事。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股份轉讓協議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契約約定,本交易之完成 將以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之結合許可為先決條件。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方式: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納智捷公司114年第三季自結財務報表 及會計師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由雙方議定價格。 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8.28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92,700,000股 金額:新台幣787,600,000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財務報表(113年度個體財報) 中總資產比例:4.21 % 有價證投資(含本次交易)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14年第3季 合併財報)之比例:5.88 % 營運資金(113年度個體財報):新台幣5,168,113 千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為擴大垂直整合,延伸至通路領域,欲取得納智捷公司全部股權。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陳昭惠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145994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延伸公司的銷售模式至擁有自主通路。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2887
台新新光金
2025-12-19 18:35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保代公告董事長異動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楊秀娟 6.新任者簡歷:新光人壽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董事會重新選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12/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依規於選任後十五日內報請主管機關認可。
2201
裕隆
2025-12-19 18:35
👥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納智捷」)百分之百股份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2,7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約新台幣8.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87,6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子公司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擬透過汽車研發設計與銷售的垂直整合,提升整 體價值鏈運作效率,以創造更具競爭力之經營優勢,擬策略性移轉本公司所持有之全部 納智捷股權予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 期及移轉金額:無前次移轉。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19,971,222元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雙方股份轉讓協議約定辦理,並以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之結合許可為先決條件。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納智捷之淨值與公正第三方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作為最終價格參考依據。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8.28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0股 金額:新台幣0元 持股比例: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58.75%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82.77% 營運資金:2,909,663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擬透過汽車研發設計與銷售的垂直整合,提升整體價值鏈運作效率,以創造更 具競爭力之經營優勢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6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阮瓊華會計師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否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2882
國泰金
2025-12-19 18:16
代國泰人壽公告其子公司國泰貳風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擬投資沃旭能源大彰化 西南離岸風電案場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收購大彰化西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5%之普通及特別股 (此特別股係為特定公司治理事項所設計,財務上未訂定特別條件)、 大彰化西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或 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力發電股份有限 公司兩家公司45%之股東往來債權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就上開標的,在總金額不超過共278.19億新台幣, 支付股權買賣合約所約定之收購對價金額。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沃旭西南大彰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案交易相關合約尚待簽訂,重大交易先決條件預計包括相關政府許可等。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本公司內部評估報告並參考會計師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經國泰貳風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27,819,000%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83% 營運資金:100,000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可創造長期穩定收益。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賴明陽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123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請詳其它敘明事項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12月11日取得金管會保險局核准投資本案 並於同日發布重訊,國泰貳風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12月19日 取得董事會授權投資本案,國泰貳風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將與 沃旭能源簽訂包括股權買賣合約在內之本案主要契約, 並待相關交易先決條件滿足後與沃旭能源進行股權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