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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

2025-12-21 09:08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更正生效日期)

公告內容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天祥/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代理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芳嘉/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處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12/1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8422

可寧衛*

2025-12-21 07:0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公告期間:114年10月16日至115年01月15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9日
2.公司名稱: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9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經授商字第11430102590號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4年10月16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1.0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4年11月17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4年10月16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520

冠德

2025-12-20 16:01

本公司捐贈財團法人冠德玉山教育基金會事宜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捐贈原由:供該基金會推展會務使用
3.捐贈金額:新台幣4,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冠德玉山教育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企業之公益機構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馬董事長志綱、梁董事穗昌、劉董事美朱、張董事勝安為本案之利害
關係人,於本案討論及表決時均迴避。
2520

冠德

2025-12-20 16:00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公告內容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天祥/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代理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芳嘉/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處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5/12/1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520

冠德

2025-12-20 16:00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公告內容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淑蓮/財務處資深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哲銘/財務處會計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5/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317

鴻海

2025-12-20 10:13

代子公司Smart Technologies Inc.公告取得Smart Technologies ULC股份

公告內容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Smart Technologies ULC;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807,795,277股
每單位價格:美金0.1953元
交易總金額:加拿大幣217,412,387.77元(以債作股)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Smart Technologies ULC;母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以債轉股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062,775,064股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496,697,397.65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43% 
占業主權益比例:0.94%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52,428,890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該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Deloitte LLP
23.會計師姓名:
Rob Koller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C422921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8422

可寧衛*

2025-12-20 07:0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公告期間:114年10月16日至115年01月15日。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9日
2.公司名稱: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9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經授商字第11430102590號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4年10月16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1.0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4年11月17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4年10月16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432

台端

2025-12-20 05:24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204 號函辦理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20
2.公司名稱:台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204號函辦理,每周
          定期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持有之每檔基金餘額、申購與贖回交易情形及應收
          基金贖回款之收回情形與餘額。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據所投資基金(截至114/12/20止)已公布之最近期淨值計算之投
    資餘額計美金53,286仟元(折合新台幣1,680,116仟元),其公允價值評估為0元。
                                          USD      NTD    公允  交易  發行 
             基金名稱              簡稱   仟元     仟元   價值  機構  單位
    =============================  ==== ======  ========= ==== ====== ====
    Spectra SPC Powerfund          (PF) 21,984    693,163   0    AA    STI
    Asian Strategic Long Term Fund (GP)  8,151    257,001   0    AA   CCIB
    Asian Strategic Orient Fund    (GH)  9,099    286,893   0    AA   CCIB
    Longchamp Absolute Return Unit
       Trust Fund                  (LC) 14,052    443,059   0  CCAM-N CCAM
                                        ------  --------- ----
                                 合計   53,286  1,680,116   0
                                        ======  ========= ====
        (1)AA:Ayers Alliance Financial Group Ltd.
        (2)STI:STI PF Limited
        (3)CCIB:City Credit Investment Bank Limited
        (4)CCAM-N:City Credit Asset Management Nominee Co., Ltd.
        (5)CCAM:CCAM Co., Ltd.
        (6)已公布之最近期淨值基準日:
           (PF)=112.02.14 (GP)=112.03.28 (GH)=112.03.30 (LC)=112.07.07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截至114/12/20止,無新增申購及贖回基金交易。
(三)本公司截至114/12/20止,有兩筆尚未收回款項之應收基金贖回款金額計
    美金2,041仟元(折合新台幣64,343仟元),其經減損評估後金額為0元。
      基金簡稱   交易日  USD仟元  NTD仟元 攤銷後成本 交易機構 發行單位
     =========  =======  ======= ======== ========== ======== ========
       PF      112.02.15  1,032   32,528        0       AA       STI
       LC      112.02.20  1,009   31,815        0     CCAM-N    CCAM
                          ------ -------- ----------
                    合計  2,041   64,343        0
                          ====== ======== ==========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將密切注意上述四檔基金後續之發展,並委請專業人士協助本公司主張權利
    ,以維護全體股東之權益。
(二)有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訊息,本公司均依相關規定公告,若有收到進一步通知
    或其他應公告事項,請投資人依本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
6415

矽力*-KY

2025-12-19 22:34
👥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2026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9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
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本公司之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以下簡稱「員工」)為限,
所稱子公司應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令之規定。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依本辦法所得認股權之種類及數量,將參酌包括但
不限於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考核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擬定分配標準,應依
下列規定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討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1.認股權人為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本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討論。
2.子公司如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者,發放對象為具該子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
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該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
(三)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
」)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
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與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2,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本公司普通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本次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2,000,000股。
7.認股價格:以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可分別依下列時程、條件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十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
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1) A類,發行數量6,000,000單位,於該認股權憑證發行屆滿三年後,依個人績效目標
達成情形,員工可執行認購數額為個別獲配可認購數額之百分之百。
(2) B類,發行數量4,000,000單位,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方
可依以下時程及個人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計算各年度可行使認股權之數量行使認股權利,
每年度行使認股權比例依認股權人獲配總數個別計算。: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三年(第四年起)                 33%
    屆滿四年(第五年起)                 66%
    屆滿五年(第六年起)                100%
(3) C類,發行數量2,000,000單位,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
可依以下時程及個人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計算各年度可行使認股權之數量行使認股權利,
每年度行使認股權比例依認股權人獲配總數個別計算。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25%
     屆滿三年                        25%
     屆滿四年                        25%
     屆滿五年                        25%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個人年度績效評比未達標、違反勞動契
約、委任契約或工作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
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解雇、資遣、退休
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惟不得逾
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
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
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事實發生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轉任關係企業
因公司營運所需,員工經核定須轉任公司關係企業,員工於轉任時其已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影響。
3.辦理留職停薪
員工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者,其已被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影響。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者
(1)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於認
股權人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已到期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後方得行使,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
晚者為主)始得行使之。
(2)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仍應
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始得行使之。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認股
權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認股權人所屬國繼承相關法令及「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
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之
有效存續期間。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
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1.其他認股條件:無。
12.履約方式:
(一)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由本公司以無實體帳簿劃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
(二)新股交付對象為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境外子公司員工者,則交付至本公司
或境外子公司開立於保管機構之「大陸籍員工集合投資專戶」。該帳戶僅限於賣
出該等員工因行使認購有價證券權利及因讓受與配發取得之股票,不得從事其他
證券買賣交易。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包括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 
新股、股份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
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 
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
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 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
庫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5.與他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或受
讓他公司股份基準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
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時價)。
1.前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2.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依現
金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
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
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1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
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遇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僅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調整認股
價格,不另增發員工認股權憑證或調整認股股數。
(五)本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於申報生效後,如遇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時,應依下列第一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並依下列第二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另洽台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
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調整前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
股數/調整後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條第(四)項規定外,得依本辦法向本公司提出
申請行使認股權利。
(二)本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逾期
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
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且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
款。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
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
通股股票,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買賣。
(四)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範
圍與期限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
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3.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
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
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
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保密規定: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
要求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依本辦法
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辦理。
(二)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實際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
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三)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352

佳世達

2025-12-19 21:52

代子公司BenQ BM Holding Cayman Corp. 公告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申請上市審查結果

公告內容

1.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 明基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BenQ BM Holding Cayman Corp.,下稱「BBHC」)
2.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 本公司迄今直接及間接持有約
  95.02%之BBHC股權,於BBHC股份正式掛牌後,本公司預計將降低
  持股至約74.61%
3.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審查結果: BBHC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下稱「港交所」)掛牌交易之申請業經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
  正式掛牌日為114年12月22日
4.因應措施: 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 BBHC申請於港交所掛牌交易業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同意備案。BBHC於港交所首次掛牌交易之發行股數為67,000,000股普通股,
  每股發行價格為9.34港元,並以此公告補充本公司於114年12月3日及
  12月12日發布之公告。
3321

同泰

2025-12-19 21:32
📊 增資

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14年12月19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
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12月26日至115年
01月26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所載明之繳款方式辦理繳款
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4)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3321

同泰

2025-12-19 21:32
📊 增資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改由其母公司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認購。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 2,957,687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807

峰源-KY

2025-12-19 20:16

代重要子公司恩龍實業(嘉興)有限公司公告取消對 Hallyton Development Limited背書保證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恩龍實業(嘉興)有限公司公告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因應本集團子公司Hallyton Development Limited業務發展提供背書保證。因實務
  上該公司無動用背書保證之需求,故取消對其提供之背書保證額度美金500萬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6807

峰源-KY

2025-12-19 20:15

取消對子公司Hallyton Development Limited背書保證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峰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子公司Hallyton Development Limited業務發展,本公司原於111/11/10董事會
  通過對該子公司提供美金500萬元背書保證額度。因實務上該子公司無動用背書保
  證之需求,故取消對該子公司提供之背書保證額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6807

峰源-KY

2025-12-19 20:11
👥 董事會

董事會決議取消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3/1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4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中華民國境內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陸億伍仟萬元,發行期間
  五年,以擴建廠房、增購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近期整體經濟情勢、資本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運用規劃
  之調整,本公司經評估後考量發行時機及成本因素,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之
  整體權益,故取消原發行計劃。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706

神達

2025-12-19 20:10
💰 股利 👥 董事會

代子公司Silver Star Developments Limited公告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美金1,667,484.08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807

峰源-KY

2025-12-19 20:07

本公司台北聯絡處地址變更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峰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台北聯絡處地址。
  變更前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號6樓之6。
  變更後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346號6樓608室。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基本資料變更。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安泰集團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營業地址亦變更至同址。
6909

創控

2025-12-19 19:39
📉 減資

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完成變更登記

公告內容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NA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19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次註銷股份3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
   共計減少資本380,000元。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份註銷減資前:
   實收資本額:672,602,000元
   (含114Q3執行員工認股權88,500股、股本885,000元)
   流通在外股數:67,222,200股(已扣除待註銷38,000股、股本380,000元)
   每股淨值:15.02元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份註銷減資後:
   實收資本額:672,222,000元
   流通在外股數:67,222,200股
   每股淨值:15.02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14Q3)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
(2)本公司於114/12/19接獲主管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函。
2601

益航

2025-12-19 19:34

更新公告本公司處分集團持有之轉投資子公司大洋-KY部分股權

公告內容

1.證券名稱:
Grand Ocean Retail Group Limited(股票代碼:5907)
2.交易日期:114/12/20~115/1/1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益航
預計交易數量:9,115,000股
預計每單位價格:新台幣5.25元
預計交易總金額:47,854千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預計處分損失135,233千元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直接(間接)持股30%以上之子公司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益航 
數量:10,437,000股
金額:約新台幣209,641千元 
持股比例:5.34% 
受限制情形:10,000,000股質押 
First Steamship S.A. 
數量:46,284,000股 
金額:約新台幣929,674千元 
持股比例:23.67% 
受限制情形:無
ACL
數量:193,000股
金額:3,877千元
持股比例:0.10%
受限制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9.53%
占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12.67%
近期營運資金:-1,175,617,000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提高集團營運績效,進行經營策略調整,避免集團受百貨事業虧損影響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Trinity Gold Limited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4/12/11
16.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加速集團提高營運績效及經營策略
調整,決議增提集團持有大洋-KY 23,463,000股,洽特定人出售。
並授權審計委員會主席依相關條件展開協商。
2.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19日,依與特定人議定之內容,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通過,同意依議定條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First Steamship S.A.以新台幣5.25元分別
處分大洋-KY 9,115,000股及9,777,000股予策略投資人Trinity Gold Limited;
交易期間 :2025.12.20-2026.1.10。
並授權董事長與策略投資人Trinity Gold Limited完成後續簽約事宜。
3.預計交易價格係依獨立專家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建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證券鉅額買賣辦法規定,鉅額交易「申報之買賣價格範圍升降幅度適用本公司營業
細則第63條之規定,且漲跌停價格須符合同細則第62條升降單位之規定」,
即以當日開盤競價基準上下10%為限。
2601

益航

2025-12-19 19:34

代子公司First Steamship S.A 公告處分轉投資子公司大洋-KY部份股權

公告內容

1.證券名稱:
Grand Ocean Retail Group Limited(股票代碼:5907)
2.交易日期:114/12/20~115/1/1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First Steamship S.A.
預計交易數量:9,777,000股
預計每單位價格:新台幣5.25元
預計交易總金額:51,329千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預計處分損失145,055千元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直接(間接)持股30%以上之子公司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益航 
數量:10,437,000股
金額:約新台幣209,641千元 
持股比例:5.34% 
受限制情形:10,000,000股質押 
First Steamship S.A. 
數量:46,284,000股 
金額:約新台幣929,674千元 
持股比例:23.67% 
受限制情形:無
ACL
數量:193,000股
金額:3,877千元
持股比例:0.10%
受限制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9.53%
占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12.67%
近期營運資金:-1,175,617,000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提高集團營運績效,進行經營策略調整,避免集團受百貨事業虧損影響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Trinity Gold Limited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4/12/11
16.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加速集團提高營運績效及經營策略
調整,決議增提集團持有大洋-KY 23,463,000股,洽特定人出售。
並授權審計委員會主席依相關條件展開協商。
2.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19日,依與特定人議定之內容,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通過,同意依議定條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First Steamship S.A.以新台幣5.25元分別
處分大洋-KY 9,115,000股及9,777,000股予策略投資人Trinity Gold Limited;
交易期間 :2025.12.20-2026.1.10。
並授權董事長與策略投資人Trinity Gold Limited完成後續簽約事宜。
3.預計交易價格係依獨立專家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建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證券鉅額買賣辦法規定,鉅額交易「申報之買賣價格範圍升降幅度適用本公司營業
細則第63條之規定,且漲跌
停價格須符合同細則第62條升降單位之規定」,即以當日開盤競價基準上下10%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