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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廈門金景華(牛牛牛)創業投資合夥企業 (2)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ALi Innovations Corporation (4)揚智電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2026)川01民初869號 4.事實發生日:115/08/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前經營團隊於民國111年1月透過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投資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稱寰宇智芯),並由 ALi Innovations 與其他投資人簽署增資協議及其補充協議, 約定特定條件下之股權回購協商機制。本公司與子公司揚智電 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稱揚智成都)均非前述協議之簽 約方。 (2)子公司揚智成都於 115 年 8 月 31 日接獲四川省成都市中級 人民法院送達之起訴狀,原告廈門金景華(牛牛牛)創業投資合 夥企業要求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履行寰宇智芯股權購買義務, 並給付價款人民幣 22,337,963 元及 10% 違約金。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已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評估營運狀況 後,依審慎原則認列寰宇智芯股權投資賠償負債準備新台幣 365,182 仟元。當年已提列完畢。 本公司及子公司揚智成都非簽約主體,目前已委任專業律師處理相 關訴訟程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最大權益。本案對本公司整體營 運無重大不利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案已委請律師處理,律師將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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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9,635,33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35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79,1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729,1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959,64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授信額度擔任連帶保證人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20,62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5,12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4,453,0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3,754,80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6.1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8.3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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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群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智通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電腦(遠東)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3,29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智聯網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跨世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智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雲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7,3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智雲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5,21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5,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Acer Being Signage GmbH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5,21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0,40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5,21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5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宏碁智聯網投資控股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60,85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母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群碁投資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13,66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母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宏碁跨世紀投資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49,61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母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luechip Infotech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8,41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3,51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藍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8,41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8,41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電腦美國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615,7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0,18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電腦美國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533,20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93,47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Opticon,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422,20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35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Enfinitec B.V.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366,22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2,11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重慶)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4,67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7,99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重慶)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55,58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54,94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電腦(遠東)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294,7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7,12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龍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宏碁智新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2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ACER SYNERGY TECH AMERICA CORPORATION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智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97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57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建碁澳洲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建碁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7,07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70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風尚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倚天酷碁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6,34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51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Acer Gadget America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倚天酷碁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6,34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35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宏碁智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2,36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42,47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0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匯率波動達公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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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13號部分廠房及公共空間 2.事實發生日:115/9/1~115/9/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9月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原租賃面積:共計2,763坪。 (2)本次租賃範圍變更如下: A.退租建築物二樓非無塵室區域163坪及公共空間16坪,共計179坪。 B.增租建築物五樓無塵室188坪及公共空間19坪,共計207坪。 C.增租建築物七樓無塵室345坪及公共空間35坪,共計380坪。 (3)變更後租賃面積:共計3,171坪。 (4)每坪租金:依各租賃標的每坪新臺幣700元至1,000元(未稅)計算。 (5)變更後每月租金合計:新臺幣2,083,000元(未稅)。 (6)變更後每月管理費合計:新臺幣194,960元(未稅)。 (7)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臺幣46,013,717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關人:富采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營運業務發展及廠區空間配置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變更後每月租金合計新臺幣2,083,000元(未稅),另每月管理費合計 新臺幣194,960元(未稅);其他服務費及費用依增補協議及原租約約定辦理。 (2)原租賃期間維持不變,自民國113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本次租賃範圍變更 自民國115年9月1日起生效。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增補協議未約定事項仍依原租約辦理。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機制及原租約租金條件 (3)決策單位:董事長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業務所需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3年7月15日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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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9/0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9/0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時 4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南港展覽館1館506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證交所與富邦證券合辦之115年「SEMICON Taiwan」法人說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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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5/09/01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本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及115年第2季財 務報告,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之規定列為併案停止買賣。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併案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5/09/03 5.因應措施: 積極遴選繼任會計師,儘速完成114年度財務報告、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及115年第2季 財務報告之會計師簽證,並辦理申報及公告。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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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行銷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5/09/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俊佑,玉山金控暨玉山銀行行銷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5/09/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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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5/09/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俊佑,玉山金控暨玉山銀行行銷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派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5/09/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發言人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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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公司名稱: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周刊王、Yahoo新聞 6.報導內容: 媒體報導永利油廠有限公司所生產之胡麻油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並提及該產品使用 「福壽100%芝麻油」作為原料。 7.發生緣由: 媒體報導所述永利油廠之胡麻油產品,經查並非單一使用「福壽100%芝麻油」作為 原料,尚有與其他公司油品混合後所製成之產品。 針對媒體報導所涉之相關批次「福壽100%芝麻油」,本公司目前已進行相關產品及 檢驗資料之查核,該批產品之出貨檢驗、留樣檢驗及相關主管機關抽驗結果尚待 確認,預計於本週五前取得相關檢驗結果。 8.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積極進行相關批次產品之檢驗及查核,待檢驗結果確認後,將依實際結果及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視情形適時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檢驗結果尚待確認,後續如有重大資訊,本公司將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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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5/09/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俊佑,玉山金控暨玉山銀行行銷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5/09/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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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5/09/0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宏昇 4.舊任者簡歷:三商美邦人壽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許(清爭)心 6.新任者簡歷:三商美邦人壽董事長特別助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新任生效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充任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15/09/01起至主管機關核准前,總經理職務由許(清爭)心董事長特別 助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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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臨時會日期:115/09/01 2.重要決議事項: (1)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 (2)通過修訂公司章程。 3.其他應敘明事項:更名(三商美邦人壽更名為玉山人壽)相關條文嗣主管機關 同意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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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15/9/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收購公司: 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玉山金控」)。 被收購公司: 玉山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玉山投信」)。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玉山金控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玉山投信為玉山金控持有91.1995%股權之子公司。本案將依照股份轉換契約及相關法令 進行股份轉換,並經獨立專家就收購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為強化集團資源整合並提升整體營運效能。 (2)本股份轉換案之對價為每一股玉山投信普通股現金對價新台幣168元。 (3)暫定之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以下同)116年1月4日。 (4)本股份轉換案之對價,將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後,全數以現金支付予除玉山金控 以外之玉山投信股東,不計利息且應扣除任何依法應扣繳金額,並四捨五入計算 至新台幣「元」為止。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強化集團內的業務合作,落實整合集團資源之策略目標,為股東創造更佳利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案以現金為對價,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本案以現金為對價,故不適用。 (2)計算依據:收購對價係參酌玉山投信之經營狀況、獲利情形及未來發展等因素, 以及獨立專家就本案現金對價合理性所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後訂定。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吳孟達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第三六二二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孟達會計師經分析股份轉換交易架購及標的性質, 綜合可量化之財務數字及市場客觀資料,採用市場法之可類比交易法及收益法為 主要評估依據,復考量非量化調整之折溢價因子加以計算後,評估計算結果認為於 股份轉換基礎下,玉山投信不具控制力且不具市場流通性之每股合理價值區間約 介於新台幣157.12元至179.65元。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116年1月4日。如因實際情況有調整股份轉換基準日之必要, 得由雙方董事會授權之代表另行協商變更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玉山金控為金融控股公司業。 玉山投信為證券投資信託業,主要從事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等相關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玉山投信將成為玉山金控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股份轉換案須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後始能成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利害關係說明:張綸宇董事長、梅以德董事、黃見利董事、周子右董事及蕭啟偉董事 皆為玉山金控指派之代表人並當選為本公司董事,對於本股份轉換案有利害關係。 其依企業併購法第5條及第30條第4項準用第18條第6項規定,向董事會說明其自身 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上,但不須迴避,可參與本案討論與表決。 贊成或反對股份轉換及理由:張綸宇董事長、梅以德董事、黃見利董事、周子右董事 及蕭啟偉董事考量本交易案之公平性、合理性已依規定取得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 已可確保本股份轉換對價之公平合理;且鑑於股份轉換係為強化集團資源整合並提升 整體營運效能,故皆贊成本股份轉換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案尚需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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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5/09/0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茂欽 4.舊任者簡歷:玉山金控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張綸宇 6.新任者簡歷:玉山金控永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董事長因法人代表改派而解任,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5/09/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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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15/9/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收購公司: 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或「玉山金控」) 被收購公司: 玉山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玉山投信」)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除玉山金控以外,玉山投信之其餘全體股東(不含異議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玉山投信為本公司持有91.1995%股權之子公司, 本次交易相對人為除本公司以外,玉山投信之 其餘全體股東(不含異議股東)並非關係人。 本案將依照股份轉換契約及相關法令進行股份轉換, 並經獨立專家就收購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為強化集團資源整合並提升整體營運效能。 (2)本股份轉換案對價為每一股玉山投信普通股現金 對價新台幣168元。 (3)暫定之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以下同)116年1月4日。 (4)本股份轉換案之對價,將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後, 全數以現金支付予除本公司以外之玉山投信股東, 不計利息且應扣除任何依法應扣繳金額,並四捨 五入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強化集團內的業務合作,落實整合集團資源之策略目標 為股東創造更佳利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案以現金為對價,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本案以現金為對價,故不適用。 (2)計算依據:收購對價係參酌玉山投信之經營狀況、 獲利情形及未來發展等因素,以及獨立專家就本案現金對價 合理性所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後訂定。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何淑芬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778 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何淑芬會計師經分析玉山投信歷史期間之財務資訊及 2026年7月1日至2030年之展望性財務資訊,選取可類比公司後以資本資產 定價模型計算權益資金成本,以得出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為折現率後將未來 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所得到之標的公司少數股權每股股權價值區間為新台幣 142元至新台幣178元。經檢視收益法之價值區間,落在市場法之可類比交易 法區間內;同時也落在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之企業價值對比營業利益乘數 (EV/EBIT)以及股價淨值比(P/B)乘數區間內,因此收益法之結果應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116年1月4日。如因實際 情況有調整股份轉換基準日之必要,得由雙方 董事會授權之代表另行協商變更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玉山金控為金融控股公司業。 (2)玉山投信為證券投資信託業,主要從事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等相關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玉山投信將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股份轉換案須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後始能成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玉山投信將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案尚需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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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國泰投信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金管會就本公司辦理利害關係人申報與控管作業, 核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管理法令之情事。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加強相關內控及內稽制度作業, 將於收受處分書後依處分內容辦理改善。 5.處分情形:爰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核處警告及罰鍰新臺幣60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6,0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臺幣600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加強相關內控及內稽制度作業, 將於收受處分書後依處分內容辦理改善。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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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三商壽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09/01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780,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約20.512821元 交易總金額:16,0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原因:提升資本適足性及強化財務結構並維持股東結構單一性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由三商壽訂定增資基準日, 本公司於增資基準日完成股款繳納事宜。 無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於115年9月1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全額認購三商壽以私募方式辦理 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總計新臺幣16,000,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約為 新臺幣20.512821元,並於115年9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0.34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否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目前累積持有數量:6,679,501,044股 金額:76,877,541,222元 持股比率:100% 權利受限情形 :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私募有價證券投資佔公司最近財務報表總資產比率:31.16%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比率:40.19% 最近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強化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三商壽資本結構,提升其經營體質與競爭力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9月1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9月1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阮瓊華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三商壽最近期(115.6.30)經簽證會計師查核之每股淨值為20.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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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8/2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9/0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前實收資本額8,247,760,67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903,790,110元 減資前流通在外股數824,776,067股,減資後流通在外股數690,379,011股 減資前每股淨值8.91,減資後每股淨值10.64 前開每股淨值係依115年第2季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俟訂定後另行公告。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90,379,011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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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名稱: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115/8/3~115/9/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9月1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75,000股 每股平均價格:新台幣4,246.9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43,217仟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分損失14,751仟元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83,000股 金額:357,106仟元 持股比例:0.003%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1.343% 占業主權益比例:5.074% 營運資金數額:14,739,777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提高本公司之資金運用效益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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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5/09/17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 湖北省黃石市大冶市百花路19號錦江都城酒店(奧體中心百花園店)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議案 (2)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議案 (3)關於公司轉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 (4)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計畫的議案 (5)關於H股股票發行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6)關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處理與本次H股股票發行上市有關 事項的議案 (7)關於公司發行H股之前滾存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8)關於就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上市修訂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則的議案 (8-1)《公司章程(草案)》 (8-2)《股東會議事規則(草案)》 (8-3)《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9)關於就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上市制定和修訂公司內部治理制度的議案 (9-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草案)》 (9-2)《對外擔保管理制度(草案)》 (9-3)《關聯(連)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9-4)《募集資金管理辦法(草案)》 (9-5)《獨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9-6)《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草案)》 (9-7)《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9-8)《股息政策(草案)》 (10)關於聘請H股發行上市審計機構的議案 (11)關於投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招股說明書責任保險的議案 (12)關於調整董事會席位並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13)關於劃分董事角色及職能的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關於增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2)關於提名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12.其他應敘明事項:8/7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股東臨時會召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