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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能源
2026-06-17 15:52
代重要子公司星德電力公告115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監事 當選名單
公告內容
1.發生變動日期:115/06/1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自然人監察人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謝源一 (2)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周仕昌 (3)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廖彥凱 (4)董事: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李冠鋅 (5)董事: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曾彥智 (6)監察人:陳孝存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謝源一: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周仕昌: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3)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廖彥凱: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4)董事: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李冠鋅: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經理 (5)董事: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曾彥智: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經理 (6)監察人:陳孝存:星星電力(股)公司財務長(已離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謝源一 (2)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周仕昌 (3)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廖彥凱 (4)董事: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李冠鋅 (5)董事: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薛芳凌 (6)監察人:鄭羨蓉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謝源一: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周仕昌: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3)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廖彥凱: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4)董事: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李冠鋅: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經理 (5)董事: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薛芳凌: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經理 (6)監察人:鄭羨蓉: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謝源一;36,400,000股 (2)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周仕昌;36,400,000股 (3)董事:泓德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廖彥凱;36,400,000股 (4)董事: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李冠鋅;36,400,000股 (5)董事: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代表人:薛芳凌;36,400,000股 (6)監察人:鄭羨蓉;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9/20~115/09/19 11.新任生效日期:115/06/17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6873
泓德能源
2026-06-17 15:47
代重要子公司星德電力公告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公告內容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泓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源一 泓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周仕昌 泓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彥凱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薛芳凌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冠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投資或經營從事屬於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209
今國光
2026-06-17 15:46
公告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公告內容
1.股東常會日期:115/06/1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修訂本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278
台表科
2026-06-17 15:46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Regent Manner Limited公告115年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公告內容
1.股東常會日期:115/06/1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宣佈不派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末期股息。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省覽及考慮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及董事會報告與核數師報告。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通過重選伍開雲先生、王釋寬女士、伍允中先生為 本公司董事,並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董事的酬金。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重新委任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503
士電
2026-06-17 15:44
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委員任期異動
公告內容
1.發生變動日期:115/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林信義 獨立董事:顏成昭 獨立董事:胡趙豐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林信義 / 前行政院副院長/經濟部長 獨立董事:顏成昭 / 前士林電機廠(股)公司 處長 獨立董事:胡趙豐 / 前士林電機廠(股)公司 副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林信義 獨立董事:羅春田 獨立董事:王瑜玲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林信義 / 前行政院副院長/經濟部長 獨立董事:羅春田 / 前士林電機廠(股)公司 事業群營運長 獨立董事:王瑜玲 / 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金融庭 審判長、法官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21~115/06/20 10.新任生效日期:115/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308
亞聚
2026-06-17 15:43
💰 股利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股利分派除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0.2元,計新台幣118,748,78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5/07/23 5.最後過戶日:115/07/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7/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7/31 8.除權(息)基準日:115/07/31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5/08/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698
旭暉應材
2026-06-17 15:43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7
2.發行期間:
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期間預定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
起2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凡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控制或從屬公司定義依金
管會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辦理)。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
決定。
(二)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或特殊貢獻、過去及預期未來對公司整體之貢獻或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擬定之分配
標準,經董事長核定後,並依據下列程序處理:
(1)本公司經理人或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
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控制或從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者,若兼具
本公司經理人或本公司董事身分者,應提本公司及控制或從屬公司薪酬委員會
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其經理人任職於控制或從屬公司,而未兼職本公司經理
人或未兼職者,則應提控制或從屬公司薪酬委員會決議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2)屬(1)所述以外之本公司、控制及從屬公司員工,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
,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三)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取得本公司依按募發準則第60條之9規定:「發行人依第56條之1
第1 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
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
計發行人依第56條第1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
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
發行總額為2,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000,000股。
7.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
存續期間為四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
股權視同棄權,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積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時,公司
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3)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離職或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解僱、資遣:
已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1.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
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
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2.上述逾期未行使者,暫停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
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
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
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死亡時,由法定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
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
亡當日起喪失認股權人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4)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一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六個月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後方得行使外,不
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
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
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
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
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人員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且經總經理核定需調任本公司關係企業之員工,其已授予認股權
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調任之影響。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
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票發
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
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 (每一新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
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特別股、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員工
認股權憑證繳款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如係
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45
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如係本公司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個營業日起連
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3)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
股價格及調整後認股比例,另函請證交所或櫃檯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
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
按下列公式調整每單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
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
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
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買賣。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
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自向認股權人交
付之日起即得上市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增發股份之
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一)本公司因認股權行使所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
同。
(二)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
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
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3.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實施細則
(一)認股權人應負擔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認股權繳納憑證或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的稅賦,
按當時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換發股票等
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三)未來員工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而發行之新股,應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
式為之,免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辦理簽證。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若於發行前有
修訂時則需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修訂之。
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應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
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945
三商家購
2026-06-17 15:42
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01,25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1.5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5/07/03
5.最後過戶日:115/07/0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7/0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7/11
8.除權(息)基準日:115/07/11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5/07/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股利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轉入本公司之職工
福利委員會。
(2)現金股利發放委由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支票
掛號郵資及扣繳補充保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3008
大立光
2026-06-17 15:42
⚠️ 注意
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6/17
2.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期 間 最近一月 與去年 最近一季 與去年 最近四季累計
115年4月 同期增減% 115年第1季 同期增減% 114年第2季至
115年第1季
科 目 (IFRS合併 (IFRS合併 (IFRS合併
自結數) 核閱數) 核閱數)
========= ========== ========= ============ =========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 ========= ===========
營業收入 5,362 24.48 15,544 6.62 62,113
(百萬)
稅前淨利 2,262 87.07 7,288 -5.55 25,472
(百萬)
歸屬母公司 1,831 88.54 6,123 -4.97 20,955
業主淨利
(百萬)
每股盈餘 13.95 91.88 46.63 -3.42 157.76
(元)
4.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如「有」,請說明):無
5.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11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無
6.完整財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如下:
(1)近期營業收入及損益資訊:基本資料>精華版
(2)歷史每月營業收入:營運概況>每月營收>採用IFRSs後之月營業收入資訊
(3)歷史損益(會計師查核/核閱數):財務報表>採IFRSs後>合併/個別報表>綜合損益表
(4)歷史損益(自願性公告自結數):營運概況>自結損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309
台達化
2026-06-17 15:41
💰 股利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股利分派除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0.15元,計新台幣59,638,02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5/07/23 5.最後過戶日:115/07/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7/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7/31 8.除權(息)基準日:115/07/31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5/08/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873
泓德能源
2026-06-17 15:41
代重要子公司星德電力公告115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公告內容
1.股東常會日期:115/06/1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4年度盈虧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本公司董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409
友達
2026-06-17 15:41
公告本公司將參加J.P Morgan舉辦之「Asia Pacific All Star Forum – London」以及 「Non-Deal Roadshow」
公告內容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6/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6/22 ~ 115/06/2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6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倫敦、蘇黎士、巴黎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將參加J.P Morgan舉辦之「Asia Pacific All Star Forum – London」以及 「Non-Deal Roadshow」,就115年第一季法說會之內容說明公司營運與財務概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5871
中租-KY
2026-06-17 15:40
💰 股利
公告本公司決議普通股股利除權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9,926,242,733元(每股新台幣5.8元); (2)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342,284,230元(每股新台幣0.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5/07/29 5.最後過戶日:115/07/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7/3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8/04 8.除權(息)基準日:115/08/04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5/09/0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543
皇昌
2026-06-17 15:39
公告本公司第六屆薪酬委員會名單
公告內容
1.發生變動日期:115/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魏永能、倪子修、徐秀珍 4.舊任者簡歷: 魏永能/皇昌營造獨立董事 倪子修/皇昌營造獨立董事、永雋法律事務所律師 徐秀珍/皇昌營造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倪子修、蔡育菁、莊均緯 6.新任者簡歷: 倪子修/皇昌營造獨立董事、永雋法律事務所律師 蔡育菁/永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莊均緯/軒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19~115/06/18 10.新任生效日期:115/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503
士電
2026-06-17 15:38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之限制
公告內容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許育瑞-董事長 大河內一彥-常務董事 謝漢章-常務董事 許家堯-常務董事 甘明弘-董事 中野雅弘-董事 香村英彰-董事 喜多村育典-董事 程相智-董事 郭約瑟-董事 李水源-董事 林伯峰-董事 林信義-常務暨獨立董事 羅春田-獨立董事 王瑜玲-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通過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許育瑞-董事長-不適用 大河內一彥-常務董事-不適用 謝漢章-常務董事 許家堯-常務董事-不適用 甘明弘-董事-不適用 中野雅弘-董事-不適用 香村英彰-董事-不適用 喜多村育典-董事-不適用 程相智-董事 郭約瑟-董事-不適用 李水源-董事 林伯峰-董事-不適用 林信義-常務暨獨立董事-不適用 羅春田-獨立董事-不適用 王瑜玲-獨立董事-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謝漢章-常務董事 士林電機(蘇州)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董事 程相智-董事 三菱電機低壓電器(廈門)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李水源-董事 常州士林三葉電機有限公司-董事 常州三菱電機士林電裝品有限公司-董事 三葉士林電機(武漢)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士林電機(蘇州)電力設備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黃橋工業園永方路16號 三菱電機低壓電器(廈門)有限公司-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英瑤路122-126(雙號)2層 常州士林三葉電機有限公司-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電子科技產業園新四路9號 常州三菱電機士林電裝品有限公司-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瀏陽河路100號 三葉士林電機(武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徑河街三店中路15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士林電機(蘇州)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經營電容器和變壓器等 三菱電機低壓電器(廈門)有限公司-經營低壓開關和電磁開關 常州士林三葉電機有限公司-經營起動電機和機動車零配件 常州三菱電機士林電裝品有限公司-經營起動電動機和發電機等 三葉士林電機(武漢)有限公司-經營汽車用燃油泵及馬達電控系統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543
皇昌
2026-06-17 15:38
公告本公司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名單
公告內容
1.發生變動日期:115/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魏永能、倪子修,徐秀珍 4.舊任者簡歷: 魏永能/皇昌營造獨立董事 倪子修/皇昌營造獨立董事、永雋法律事務所律師 徐秀珍/皇昌營造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倪子修、蔡育菁、邱琳濱 6.新任者簡歷: 倪子修/皇昌營造獨立董事、永雋法律事務所律師 蔡育菁/永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邱琳濱/中興工程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19~115/06/18 10.新任生效日期:115/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698
旭暉應材
2026-06-17 15:38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會決議事項
公告內容
1.股東常會日期:115/06/1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決議通過承認本公司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二)通過「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838
聯邦銀
2026-06-17 15:37
💰 股利
公告本公司115年分派114年度特別股現金股利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特別股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次盈餘分派配發之特別股現金股利526,125,000元,每股配發2.630625元 (係按112年4月24日重設利率5.26125%核算),按配息基準日本行特別股股東 名冊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分配至元為止,未滿1元之款項,列入公司之其他 收入。 4.除權(息)交易日:115/07/03 5.最後過戶日:115/07/0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7/0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7/11 8.除權(息)基準日:115/07/11 9.特別股最後申請轉換日期:NA 10.特別股停止轉換起始日期:NA 11.特別股停止轉換截止日期:NA 12.特別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5/07/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因受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公布放假,股利發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 營業日。
6698
旭暉應材
2026-06-17 15:37
📊 增資
👥 董事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不超過5,000仟股,發行總面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俟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5%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發行股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 前一日止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及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股數、發行時程、發行價格、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 法令規則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或 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 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若實際發行價格 低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不足時,將減少償還銀行借款之金額;而若實 際發行價格高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增加時,增加之資金則將用於充實 營運資金。 (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屬一切有關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如有未事宜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5531
鄉林
2026-06-17 15:33
公告本公司115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公告內容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陳淑芬/鼎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張釿?/正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廖沛琪/溢陽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以無損及本公司利益為限。 (1)陳淑芬 a.投資Dinglin International (Cayman) Holdings Co., Ltd. (2)張釿? a.Quantum Investment Ltd.-負責人 b.Billion Capital Holding Co.,Ltd.-負責人 c.Lukia Holdings Co.,Ltd.-負責人 d.南京鼎正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3)廖沛琪 a.Headway Inv. Ltd-負責人 b.Gold Square Inv. Ltd.-負責人 c.青島鄉都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發行股數為1,077,589,245股,出席股數為914,107,372股 贊成711,831,938權(含電子投票472,490,408權) 反對1,637,158權(含電子投票1,637,158權) 無效0權(含電子投票0權) 棄權5,568,038權(含電子投票5,286,038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張釿?/正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廖沛琪/溢陽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張釿?: a.南京鼎正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b.成都淳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廖沛琪: 青島鄉都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張釿?: a.南京鼎正:南京市建業區揚子江大道208號2棟 b.成都淳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韋家碾一路118號5棟4層450號 (2)廖沛琪: 青島鄉都: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九龍山路27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張釿?: a.南京鼎正:酒店興建、開發、經營、管理及房地產開發 b.成都淳雅:企業管理;企業管理諮詢;信息諮詢服務 (2)廖沛琪: 青島鄉都:以自有資金或私募基金從事投資活動、投資管理及資產管理等活動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